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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8457)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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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9/5/10 23:47:00 因有事要干,这么迟才答复好友,敬请愿谅!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写作是你的个人兴趣与你以往的经历应该说一点儿也扯淡不上,作为你的妻子应该可以明白与谅解才是,而且这段经历已经过去了,人总该向前看不应向后望,尝试一下在你们的心情都平静下来时,好好在向你妻子谈谈心,我看一切的难题都有它解答的方法!你也可以在你写作的时候叫你的妻子一同参与和感受,打开彼此的心窗,多点沟通,多点话语!祝福你们幸福快乐! 版主于 2009/5/15 10:44:07 回复: 最近两天我给你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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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8378)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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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9/5/1 10:25:52 好朋友:祝您五一节快乐!!! 版主于 2009/5/15 10:44:41 回复: 同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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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8349)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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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9/4/30 12:28:20 能否告知红棉,好友真的要退出古榕树下?难道你的妻子真的能左右你的创作?太好惜了!!!但,红棉还是期待你的佳作!祝你一路走好!一生平安!---友红棉敬上. 版主于 2009/5/15 10:44:59 回复: 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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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9/4/18 9:55:00 好友的诗词直线上升,不泛佳作,可喜可贺!希望好友能找回已遗失的诗稿,再创辉煌! 版主于 2009/4/18 12:13:17 回复: 多谢,遗失的诗稿是付之一炬了,无法挽回了,只能今后多创作了。祝福老兄佳作无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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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8264)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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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9/4/15 10:58:20 希望好友能向着你定下的目标奋进!写下更多壮丽诗篇,情感的故事,动人的乐章!加油呀!红棉永远支持你! 版主于 2009/4/15 12:44:05 回复: 多谢老兄,祝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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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8259)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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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9/4/13 23:48:11 好友的佳作已远远超过了红棉,真厉害!真心地祝贺你! 版主于 2009/4/14 13:14:14 回复: 老兄不要客气,我非常敬仰你的才气,愿你的人生和你才华成正比。祝福你。期待你更多的佳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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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8246)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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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9/4/10 13:57:49 刚看了文友的“绝世舞”,在你的文集里也到了许多的经典的诗言文在舞。期待有更多的佳作。愿每一往稿都是经典的绝世舞! 版主于 2009/4/10 15:36:20 回复: 多谢,真诚祝福你,幸福属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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