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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3/17 14:57:12 老师,您好!我的长篇<<问题学生>>已在古榕树下连载完毕,希望能得到您的批评和指点.十分感谢.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学生:骆烨 版主于 2008/3/18 14:35:23 回复: 作者基本掌握了“讲故事”的个中奥妙。从小处着手,窄地入门。以学生的视角和语言把读者带入了“恩来中学”的报名现场。用平淡无奇的情节,在不知不觉中向你述说着恩来中学的过去未来。作品以清新的文笔拌于幽默和诙谐化解了情节的不足。由此可见作者已具备了相当的写作功底。犀利的讽刺不失为本文的一个亮点,但尚需把握分寸。譬如把“热爱党热爱......”喻为“屁话”就有待商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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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3/16 22:03:14 来看看老师!忙时注意休息,祝好! 版主于 2008/3/17 7:14:59 回复: 多谢蝴蝶来自春天的问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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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3/16 14:57:15 秀水诗人:谢谢您尽心尽力为我咨询。北京大学对外教育学院为开展外国在华留学生编的教材《博雅汉语》飞翔篇2,收录毕淑敏、肖复兴、龙应台、张抗抗、方方等二十位作家散文作品。其中有我的一篇。是从《读者》中找到的。署了我的名字。我从网上发现后,找到他们,他们态度好,道歉,问我要多少补偿。我没有经验,所以征求文友意见。 版主于 2008/3/16 15:28:03 回复: 鉴于这种情况,真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悲哀.你找到他们后能主动道歉并提供补偿.似乎应该高兴.但想到或许更是一种故意,如果你不找他们,就可以以作者的权益于不顾,又有点高兴不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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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3/15 10:01:09 秀水诗人:未经我的同意,我的一篇文章被北京大学对外教育学院的一本教材选用,我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您有什么建议? 版主于 2008/3/15 13:42:38 回复: 就事论事,作品被北大选作教材.应为好事.但未经作者同意,有背常理,而且侵犯了版权.理应向该校有关部门讨个说法.然后再作下一部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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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3/11 16:31:28 我想请教下秀水老师,我的那几首诗是否是属于草稿,需修改后才行.我在文集里寻寻觅觅,也没见其踪影. 版主于 2008/3/11 19:36:06 回复: 你只需打开稿件管理,一看便知.如果你的文章尚在草稿状态,只要点击"正式投稿",我就能看到你的稿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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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3/11 9:10:25 秀水老师:您好! 我写的稿件您看了吗?有哪些不足处,请指正! 版主于 2008/3/11 10:30:37 回复: 很喜欢你的诗词中的那种清新的韵味.似乎还都处在草稿状态,你可以再作修改后分批转为“投稿”状态。注意每批不要超过五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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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3/8 20:36:50 该留言为隐藏留言,只有版主才可以查看! 版主于 2008/3/8 22:20:12 回复: 回家的感觉很真实.那种一吐为快的冲动跃然纸面.但作品的结构、层次有点凌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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