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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非遗产业化发展刍议

  • 作者: 参花(下)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 热度18072
  • 摘要:本文以宁夏隆德县六盘山文化城的发展为例,阐述宁夏非遗产业化发展现状,分析制约宁夏非遗产业化发展的因素,并对宁夏非遗产业化发展路径提出思考。

      关键词:宁夏 非遗产业化 六盘山文化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我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资源,但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仍存在保护不当、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今天,特别是文旅深度融合后,非遗产业化发展作为发挥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愈来愈成为非遗保护的题中之义。

      一、非遗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非遗产业化发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魅力。非遗产业化发展是将非遗资源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有效途径。按照时代特点和要求,对那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但表现形式陈旧的非遗资源加以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并通过市场化、商业化运作,将其文化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影响力、感召力,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

      (二)非遗产业化发展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活力。非遗产业化发展是以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为核心,在保留其“脐带血”的基础上进行研发、融合、产业化发展,从而为广大人民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产品,让更多的人能通过物化的、产业化的产品认识非遗,了解非遗,真正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让千百年来留存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真正“活态化”,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非遗产业化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带来动力。非遗产业化是一种以生产带动保护、以生产带动传承的理念,是指通过生产、流通、销售等方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和产品,产生经济效益,并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从保护方式来看,非遗产业化是非遗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互动,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宁夏非遗产业化的发展模式——以隆德县六盘山文化城为例

      宁夏,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自发展全域旅游以来,非遗产业化发展在不断探索中呈现出良好的态势。截至2020年4月,宁夏共有18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4个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49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5个扶贫就业工坊,98个保护传承基地。

      (一)以政府为主导创办文化产业基地,为非遗产业化发展提供平台。为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大力培育文化产业,挖掘、开发当地文化资源,扶持引导民间文化艺人从事产品开发与经营,依托隆德县委县政府打造“五个一”工程,隆德县于2009年建成了面积1.3万平方米的六盘山文化城,主要以民间文化产品展示、推介营销、古玩交易、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培育,以及挖掘、保护、开发、旅游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文化产业基地和平台。现已挖掘、开发以“六盘人家”为品牌的非遗产品20多个系列,160多种文化旅游小商品。

      (二)以非遗传承人为核心,为非遗产业化发展完善人才队伍。隆德县六盘山文化城通过开展各类非遗培训班活动,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拥有一定技艺水准的非遗艺人超过500人,全县有各类文化艺术人才1523名,315人从事书画及民间民俗文化产品的经营,从业人数1700余人,带动就业创业人次达242人次,人均年收入达3万元,举办各类非遗培训班24期,达到3000人次,外出培训学习16场次。

      (三)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推进文化产业与市场对接。2010年,创办综合性文化公司——隆德县六盘人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公司+书画商”“书画工+书法爱好者+中介组织”的模式,通过企业运作,以外出参展等方式努力推进文化产业与市场对接,提升产品的创新能力,宣传扩大隆德品牌知名度,把隆德县民俗文化转变成文化产品,实现由文化资源向经济效益的转变。截至目前,隆德县文化产业经营户增至8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4000个,实现全县文化年产值4800万元,全县接待游客135.24万人次,营业性收入3926.11万元,旅游总收入5.4亿元。2015年,公司被隆德县就业局确定为“文化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四)搭建电商平台,探索出一条“互联网+非遗+扶贫”的新模式。隆德县工业园区建立非遗产品销售点,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非遗品牌,将电商精准扶贫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生活化、时尚商品化、产业可持续化,从而帮助非遗从业者脱贫致富,为文化产业个体之间的资金融通、资源整合、信息交流、服务共享和品牌打造搭建起一座良好的平台,成为隆德县规模最大的文化旅游产品生产、交易基地,更为宁夏非遗产业化民展模式提供了方案和经验。

      三、影响宁夏非遗产业化发展的瓶颈

      近年来,宁夏在不断探索非遗产业化发展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产业化发展之路。

      (一)非遗产业化发展的可行性研判有待加强。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适合产业化发展。近年来,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而盲目进行产业化发展的做法不仅破坏了某些非遗资源本真性的价值,同时给传承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其社会价值和声誉。换言之,只有对非遗项目自身的文化价值有了深入的认识,才能分析判断出项目本身是否适宜走向市场,是否与受众的需求和选择相契合,是否能够進行产业化,以及产业化的规模、效益如何。

      (二)非遗产业化发展所需资金无保障。资金是产业化发展的硬指标。宁夏属经济欠发达地区,GDP总量全国排名靠后。大多数非遗传承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都需要依靠政府帮扶,甚至不能完全解决其生存问题。因此,依靠政府解决非遗产业化发展资金难度较大,不易实现。

      (三)非遗产业化发展标准化管理不健全。近年来,宁夏的非遗产业化主要依靠政府的帮扶和传承人的自主意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未建立从制作技术到产品质量以及市场推广的标准化管理,不仅容易造成传统手工工艺和技术的流失,也无法保证非遗产品的质量,严重影响当地的文化品位与文化形象。

      (四)非遗产业化发展所需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善。一是以非遗传承人为核心的“传帮带”队伍出现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窘境。像宁夏贺兰砚手工技艺,因学习周期长、学艺过程辛苦等客观原因,无人愿意坚持学艺。二是以非遗产业化运营管理人才为核心的专业人才队伍严重匮乏,影响非遗产业化发展的效能提升。

      四、宁夏非遗产业化发展路径

      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繁荣文旅产业发展,实现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非遗产业化发展既要秉持文化规律,又要遵循经济规律。

      (一)制定科学的产业发展规划,挖掘非遗的经济文化价值。我们不能未经规划就盲目地将非遗置于市场化进程之中。要围绕四级“非遗”项目名录进行甄别和遴选,针对不同的项目确定不同的产业化方式。对于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很难进行市场化的项目,如礼仪类、语言类、风俗类、信仰类等,主要由各级政府、社会力量和广大民众通过公益性建设予以保护。对于离市场较近、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非遗”项目,应通过吸引各方资金加以开发利用,实施生产性保护,促进“非遗”项目良性运转。

      (二)引入标准化理念,推进非遗产业化良性发展。通过引入标准,对产业化发展项目,特别是传统手工技艺,制定出共同的和重復使用的规则,加以规范和控制,以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实现保护并传承的最佳效益。需要建立产业化项目的流程规范,在完整保留现存的生产状态的同时,进一步探访传承人和相关专家,研究并挖掘古老的、关键的,却被忽略的技艺和流程,以标准规范性文本方式完整再现核心技艺,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从根本上解决手手相传、口口相传以及宝贵的文化遗产濒危失传的窘境。

      (三)加大力度完善产业化人才队伍,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进程。采用培养与引进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与高校、培训机构等进行合作,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后备人才,或者邀请机构专家为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在岗培训;另一方面,积极引进有能力、有经验的产业型人才为“非遗”产业化项目服务。还要做好“非遗”传承人群体培训工作,可以借力“非遗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邀请研习培训计划学员进行“以培带学”活动,培养更多传承人。

      (四)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开拓非遗产业化展示平台。更高视野、更大规模地融合资源,展示非遗的存在感、生活感、价值感。借助文旅部国际、国内交流项目,组织优秀的传承人参加各类国内外交流活动、非遗展览、展示活动;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推出非遗系列交流活动,通过非遗展演以及非遗作品展览销售的方式宣传展示非遗资源。充分利用线下体验馆开展非遗传播和传承活动,并逐步形成以体验馆为单位的非遗产业链条。

      (五)加强文旅深度融合,实现非遗产业化、集群化发展。

      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背景下,通过“非遗+商品”“非遗+旅游”的模式,将适合的非遗项目融入景区,也将景区旅游元素融入非遗项目,研发出适合不同市场的特色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同时,依托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打造民俗文化旅游村项目,让非遗项目走入寻常百姓家,以文塑旅、以旅彰文,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

      (六)推动非遗与科技融合,构建领先的商业盈利模式。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通过借鉴深圳、福建等地“智慧非遗”的经验,借助科技手段,将非遗内涵与产品同远程移动网络、新媒体、AR\VR等新技术嫁接,建立推动文旅融合、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综合性教育、培训、体验、现场AR感受与互动,关联非遗文化产品销售等模块,全面提升项目各版块的发展潜力,构建产业领先的商业和盈利模式,高频、高效、高参与度、高体验性、个性化地向社会大众传承传播中国非遗传统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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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谭宏.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经济价值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08(2):84-88.

      [3]宋俊华,王开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3.

      [4]张素霞.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传统手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评价模型构建和保护体系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4:14.

      [5]凌振荣.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14(1):26.

      [6]李荣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重要性和可行性[J].美与时代(上旬), 2014(9):21-25.

      ★基金项目:本文系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宁夏地区文化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仪秀江,男,本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馆馆长,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 徐文)

      本文标题:宁夏非遗产业化发展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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