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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外一篇)

  • 作者: 湖南文学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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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芳

      

      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闹中取静的所在,譬如身处风暴漩涡的中心,反而可以避开嘈杂喧嚣沉浮跌宕,独得平静安然,也自得一份大隐于市的欢喜。五年前以三天时间果断卖掉那套可以“青草池塘独听蛙”的“豪宅”,除了三个书柜和一个书台,其他苦心经营的一切,墙上书画,厅中花木,立体音响,特色家具,各类电器,一夜之间全部归属他人。

      买它的人是一家快餐店的老板,中年,秃头,矮胖,油腻,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他的快餐店在我们房子的对面,我们要走的消息很早就有人告诉了他,想来他早就留了意,只等我们贴卖房的告示。第一天,第二天,来看房子的人虽然都因房中装饰以及我们开出的条件颇为心动,但都在观望中,没有果断下手,毕竟,买一套房子需要考虑的因素太多,到第三天,快餐店老板带着一家大小气喘吁吁地爬到五楼,敲开了我家的门,找到他们各自中意的房间翻看,俨然那已经是他们的家。一个小时不到,两家就达成协议,像在菜市场里卖一把白菜苔一样,我把曾经写满欢笑眼泪有我与书为伍的身影也寄托着我们所有美好愿望的房子转手给了他。他也爽快,购房款一分不落地全数交清。

      卖得急,自然价钱也卖得非常便宜,便宜到只能在新到之城付个首付。然而,与过去的一切毅然斩断,决不拖泥带水,一向是我处事的原则,因此,即使再留恋再担心那个融注我们心血与爱的房子可能如一个满腹才华者沦落市井,也没有办法,一旦狠心把你所热爱的一切交付他人,自然要让它去承受属于它自己命运的变迁,而我们,也要迎接扑面而来的生活。后来偶尔想起留在那里的岁月,总难免伤怀,似乎那个砌过花台的房子是我们留在人间的弃儿,只能任它满脸胡茬污秽,以适应它新主人的品味。只是生活的高下优劣,终不是我一意所能判定,想想也就作罢。

      两人兜了可怜的一叠钱,在城中寻觅一月,比较,鉴别,筛选,终于在闹市正中央两条主干道相夹之处,看中一套大房,房子在绿树丛荫之中,游泳池篮球场网球场幼儿游乐园一应俱全,当我身处其中,两边市声悄然远去,淡静温和之感沛然而生。当时相较,房价在同城楼盘中排名第三,光首付就可以花光我们所有的积蓄。但咬咬牙,也像买一把白菜苔一样,买下了它。

      接下来的两年,在等待它完工的过程中,我们勤奋工作,努力加班,为房子的装修做准备。平凡人生的平凡岁月,平常夫妻的平常喜怒,在那些分分秒秒流逝的光阴里上演,细碎的恩爱,盘踞的艰辛,瞬间的迷失,长久的企盼,全都是为了重建一个新的更好的“家”,那是爱巢,是疲惫身心栖息之所。

      所幸,多年辗转迁徙的生活并没有消磨掉我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期待、欣喜和希望,没有让我麻木。我知道,为了一只小鸟的飞跃我仍可以欢喜,而为了那一口口砖砌起来的房子,我仍可以深怀对无房人的悲悯。因此,当我深陷于市声中时,我并不厌弃这个世界的繁华烟火万丈红尘,而当我超拔于世俗之外,我也并不为自己的清醒与淡然沾沾自喜。

      

      暮色四合之际,房子是陷落在城市海洋中的朵朵飞沫,归人,成了飞沫边缘与中心的碎屑,在万家灯火陆续升起的间隙里,每一粒碎屑朝着自己的方向,演绎出人间烟火味道里的无限盛丽与苍凉。

      高耸的楼房,割裂的空间,又使这些碎屑无端端地多了无数屏障。从前诗歌里的住进山林与花鸟树木为伍,到如今日渐逼仄的生存空隙中住进城市为人们设定的一个个盒子里,究竟是值得欢喜还是值得悲叹,或许只有若干年后我们的后辈才能下定义。而我们,则只管去领受当下,领受时光的偏爱或者厌憎。

      从前年少,内心动荡,恨不得天下都是我的,任我驰骋,故而待在一处,只觉出一处的不好,每一天的念头里都存着飞翔,只愿到全世界去颠沛流离,去驰骋征战夺取寸寸山河,以填我胸臆,故而哪怕日夜不眠不休,也不知疲惫,工作的时候生怕放假,放假的时候盼着工作。因此换了许多地方,搬了许多次家,清理过许多次房子,并且乐此不疲。慢慢地,生命的疆域逐渐拓宽,生活的简单被种种繁复取代,回过头去再看青涩岁月那急于逃离的惶然情状,不禁哑然。人如果可以倒过来活,以现在的心去过从前的日子,会怎样呢?

      那天黄昏,我正窝在沙发里读马尔克斯的《恶时辰》,楼上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打声,敲得我心烦意乱,紧接着,更高楼层相近似的敲打声也响起,两个声音此起彼伏,相互呼应,令人无法再集中精力扑进那辗转描绘孤独的文字里。我索性放下书,仔细聆听起那声音来。

      声音均匀,着力不大,却很笃定,一下与另一下之间没有半分迟疑,可以确定,那是刀剁在砧板上的声音,两处都是。我几乎可以想象楼上的女子身着围裙,站在厨房灶台边剁肉的样子。那声音也随着我填充的想象而变得温暖明净,想想,两家中温润如玉的女子,在这样冷的天色里,为各自的家人做好一锅热气腾腾的肉汤,专等着她们的丈夫和孩子美美地喝上一口,为此而牺牲别人片刻的宁静,又有何不可呢?

      黄昏是归家的时候,房子是爱的巢穴,她们在各自的爱巢里构筑属于她们的欢喜忧愁。楼上的女子,有着怎样与众不同的人生?我又想起往常许多个晚上和白天从楼上传来的声音,孩子奔跑嬉闹的“咚咚”声,拖鞋悠然来去的“踢踏”声,凳子轰然倒地的“呯嚓”声,篮球敲击地面的砰砰声,细小急促的跳绳声……有一天午夜梦回,被骤然响起的尖利哭喊声惊醒,恍惚中听到什么东西摔到地上碎裂开来,各种声响汇成一片,渐渐又在男子的安慰声里平息……

      楼上的主妇名叫玉琴,比我小,圆脸,微胖,门牙洁白,微微交错,使她笑起来的时候显得明丽中夹着某种说不清楚的忧伤。我们在装修时认识,因探询彼此装修材料的价格,商讨购买各种家用电器而渐渐了解彼此的故事。玉琴没有工作,育有一男一女,原先随丈夫一起在广州打工,丈夫是技术人员,常常有一些额外的收入,两人省吃俭用积攒了一大笔钱,因为需要安定,便用来在这里买下一套房子。因她丈夫着急在此地安家,他们是交房后第一户搞装修的,并在装修好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迫不及待地搬了进来。此后是连续一年多尝试在本地做生意的日子,每日早晨丈夫出去,玉琴就在家做饭搞家务带孩子,把家拾掇得一尘不染。可惜他们做了两次生意,均是赔本,据玉琴说,原本买完房子住进去就已经没什么积蓄了,被他这么一折腾,生活费用都难以为继。世态炎凉,原先总到她家来混吃混喝的亲戚们看不到他们的前途便渐渐疏远,困窘时她想向别人开口借点钱都无法如愿,日子过得艰难之至。

      有一段时间我因工作常常晚归,把孩子托付给她,每每去接孩子,都见她跪在地上用抹布一小块一小块地抹地,那同样微胖的丈夫在逗女儿小薇玩,事事愿遂女儿心意,模样极为慈爱。她很少添置新衣,却尽量把桌子上的饭菜做得丰富多样,搭配得当,不愿向别人展示她的窘境。我曾对玉琴说,如果有需要我帮助之处尽管开口,她羞涩地回绝,天无绝人之路,如果生意做不上道,就只能让他回去原地方了。

      果然,后来只能让丈夫一人再次南下,他们的两个孩子需要安定生活才能更健康地成长,玉琴只能留下,因囊中羞涩,她很少出门。丈夫每个节日都回来,每次回来都是这个家庭最喜庆的时候。孩子蹦跶,大人恩爱。

      想到这儿,在那有节奏的剁肉声里,我分明听到了一家团圆的欢喜。我忽然明白,孤独纵然值得书写,喧闹与尘嚣,相爱的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和期待,共筑爱巢并守护之,为家做出牺牲、等待,倔强中守候活着的尊严,才更值得我们去品味与讴歌吧。

      

      时光倒流到三年前,签下购房合同后,流逝了的两年七百多个日夜。除了一趟趟地往工地跑,眼看它拔地而起,眼看它封顶大吉,眼看它的外墙贴上黄色小正方块磁砖……我还做了什么?这一辈子最舍得花费的时间,竟然是用两年等待一座房子的建成!时光于我忽然是奢侈的额外,漫长的等待反而使我的内心不再焦灼而是意外平静美好。

      我又开始怀念那个红色石榴花从五月一直开到十月不败的园子,怀念窗下那个空旷的门球场,怀念埋在围墙边丝瓜架下的小兔月月,怀念住在榴园里看松鼠在树尖搬动松果的那份窃喜悠然。那是一个很老很老的院子,住着参天的古树和全市曾经最有权威如今全部白发苍苍的老人。只是,树日复一日的茂盛,人却渐渐稀落下来。

      杨姝的外婆是十几年前就认识了的,因为杨姝那个特别的孩子。她因幼年时的一场高烧而变成智障,她父亲就疏离了那个家,她由外公外婆带大,很是费了两位老人的心血。机缘巧合,我教了她,而她又极喜欢我这个老师,她的外婆对我感激有加。十几年后我住进院子,她遇到我,不知道有多么欢喜,自然对我多了许多照顾。送各种现做的吃食不说,因她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还常常让我参加她单位的各种离退休干部和家属孩子们的活动,给我拉点小小收入。她没有想到的是,与孩子和老人相处,于我的益处远远不止于此,孩子天真无邪,未受污染,原是这个世界的天使,老人经历世事,看懂一切,每一根白发里都写着智慧。只是,搞一次活动,人就要少一两个,一打听,没了,报消息的人,连伤感都没有,就像是一次平常的来去。

      租房对门住的是一对年逾八十的老年夫妇,常常请我帮忙开电视调台。老太太清醒一点,可以照顾老头,老头走路震震颤颤,说话也不太利索,唯一的需求就是看电视。他们自己在围墙边挖了一小块地种菜,常常送菜给我。很少见儿女来探望,除非老头住院。有一段时间老头生病,被扶下楼后,我以为会是永别,谁知一个多月后他又颤颤巍巍回来,继续请我帮他调电视。不知道后来租进去的可还愿意为他们做这简单的事,也许,老人早已永远离开了吧?

      前栋楼的地下室里住着一位拾荒的老人,他将院子废弃的花圃开辟成他的破烂场,那破烂场估计是全市同行中最奢华的,坐拥宽阔,还可享受四季花香。花圃有张圆形铁栅栏门,推开进去,一片荒芜,当年华贵的花盆分明还在,只是瓷盆被泥水包裹得失了本来面目,而塑料盆则在长年雨水的冲刷下褪了色,乍看之下,徒添苍凉。因就在楼下,日日相见,我总是笑着和老人打招呼,老人大概觉得我是唯一尊重他的工作的人,每每要将园子里虽无人管理仍顽强存活的矮脚松或其它名贵花木要送与我,我只能婉谢他的好意,他不知我心中的慎独,难道我自己不知?

      在那两年等待新居的光阴里,我开始懂得享受尚年轻的生命赋予我的敏感多情,知道无拘无束无碍的暮年可贵,工作与不工作,都只是形式,闲静的人生,并不与现实的忙碌相矛盾。

      

      三个月的装修三个月的空房之后,终于再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巢穴。这房子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海精心设计,他坚持过一种独属于自己的贵族化的生活,对于他而言,精神应该有与它相符的寓所,繁华或者寂静,各自选择,各得其所。

      楼有十八层,每家客厅阳台外面都装了晾衣架,天晴时,住户们在架子上晒被子衣物,总是有被风吹落的时候。一楼住户有一个一百多平的露天阳台,他们在上面搭了一个巨大的玻璃顶,如此一来,每次掉落的东西都会落到他家玻璃顶上,而他们也只能承受来自各个楼层的人的敲门声,并搭梯子爬上屋顶捡东西。

      看起来这是一件不那么令人喜欢的事,然而,每次门后都是一张温和的笑脸。这家是三世同堂,大阳台外面总晒着许多婴儿衣物,退休在家的老人做的饭菜也总能透过门缝漏出香味,令人垂涎。男主人特别热情,你还是一副很惭愧的眼神表示抱歉,他就已经搬着梯子爬上屋顶了。他爬上去捡东西的那得意样,总让我不由联想,莫非屋顶上有别样的风景?

      楼下住着一对中年夫妇,孩子上高中,女主人看上去却显得颇年轻。在电梯里遇到,彼此间只是微笑点头,客套寒暄。她不知什么时候存了海的联系方式,有次儿子犯了错,我生气责骂,声音惊动了她,她就打电话让海提醒我吵着她了,有时儿子在家不小心拍了篮球,她就电话通知海要孩子马上停止,有时家里来了学生搬动椅子,她也会电话通知海。我有些愤愤,有人住的地方,怎能没有声响?

      这一单元还住着两位极美的老太太,有一位是与她先生住的小户型,那是他们在海外的儿子送给他们的。我第一次见她是在那棵百年金桂下,她围着一条绣着孔雀尾羽花色的围巾,穿着一件素净白昵外套,身材娇小,皮肤白皙光滑,白发如银,笑容温煦,眉眼唇角还依稀见得到年轻时的风采。她一直挽着高大魁梧的先生的手,那种不离不弃的恩爱,叫人无法不为之动容。我默默跟着她走了一段,见她与我走进同一电梯,才知原来是邻居,忍不住赞叹,您太美了!老太太很平静地笑笑,老了啊!那语气里,既有受之无愧的坦然,也有时光流逝的无奈,更有历经世事的沧桑。

      还有一位是因一辆做工极好的婴儿车而相识。还是在这栋楼的电梯里,老太太推着婴儿车,肩平背直,眉目慈祥中含着一份英武果敢。她手里推的婴儿车,钢制骨架很粗,搭棚深紫色,帆布纹路密实,看上去非常有质感。我问老太太,这车哪儿有卖?老太太说,这是从德国带回来的,国内没有。我瞬间噤声。后来渐渐熟悉了,才知道原来老太太以前一直住在德国,孩子却在国内,儿媳有孕之后她才回国与家人生活在一起。她一生的故事,又怎可一一道尽?

      隔壁是被租出了的房子,住户常换,有时是满屋子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有时是一个年轻的小家庭,进进出出,彼此之间门只有一米,心却相隔万重;对门是一户三口之家,只偶尔打开门,看到餐厅座椅,他们夫妇与我们相遇,从不打招呼,即使我试图与他们搭讪,也往往被他们的漠然神态堵回;还有一对刚结婚的夫妇,因是住着父母的大房,到这里的小户型安一个临时的家,后来女孩子怀孕,再后来,家里有了婴儿的啼哭……

      楼上的楼上,楼下的楼下,渐渐地,面孔熟悉了,他们的生活也被我捕得一丝半隙的碎影,交汇成这个世界安静一隅里属于自己的悲欢离合。在其中,我常常被无穷广阔的空间里无数个家庭的故事冲击得鼻头发酸,也常生出生命渺小人生价值卑微的感叹。电影里常常有这样的镜头:从一个人的瞳孔到脸到全身到他所处的房间,镜头一直往外拉,拉到房外,楼外,市声之外,云层之外,人被淹没成一粒灰尘,不,连一粒灰尘也算不上。是否,这就是所谓的价值?

      我不知道。在这个还不算大的城市里,在这些属于个人的房子里,我们度过生命黄金时刻的分分秒秒,离去,归来,迎接衰老,将生命放空,再充实。所幸,这只是一个不算太大的城市,它让我们不至于抛入大海里不见踪影,变成碎屑而瞬间蒸发,所幸,陪伴我们抵抗虚无的,还有我们的房子。这个物质的寓所,给了我们牢牢贴近地面的力量,同时让我们的精神得以安全地飘在空中。

      街市

      一、洒水车

      在城市里,洒水车像一个悠然行走的王者,它不疾不徐地走过一条又一条街,远远地望见它来,所有人都要找个安全的场所躲避,等它走过,才敢继续行程。就像截断一河流水,它一路横扫千钧地努力分散人群,让那些还没来得及躲避的人狼狈逃窜,绅士的皮鞋和淑女的高跟一样,失去从容的态度,急急地跳开,平时极珍惜的包包,在条件反射中成了抵挡在额前的一块挡雨板。

      白色的水柱以极大的力量冲过路面,夹带满地的灰尘,卷起残存的叶片和人们随手扔下的垃圾,形成一阵灰蒙蒙的水雾,等到车子过去,又飘摇着寻找新的落脚点,而洒水车笨重的身躯自然也夹着一种破坏者的快感冲击人的脑神经。路面干净了,路的两边,多了许多污点和堆积起的脏物,等待环卫工人桔红的身影。

      这时再叫你去说出洒水车里放的音乐,恐怕是怎么也不能记得了。回想起来,那不过是一段警示的乐音,旋律单调,节奏平稳,声音高亢,尖锐刺耳,重复播放使人的听觉神经疲惫而健忘,老是想起超市门口婴孩坐的摇摇车,一元一次,放的是差不多的曲子。即便你定下神来听,即便你听出了它是什么,它也已经失去了原本的美感。不管是《十五的月亮》还是《兰花草》或者《生日快乐》,原本都带着忧伤、离乱和祝福,然而,它重复着与横扫一切的水柱结合在一起穿过城市的大街小巷时,总不免让人听得起腻,怎么也听不到一点点歌中原有的诗意了。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日看三回,看得花时过,兰花却依然,花也没一朵”,胡适所写之词,真是清丽曼妙,只可意会,那种淡淡的企盼而不得的忧伤,使人无法不为之陶醉;至于《十五的月亮》,当年被有着清脆嗓音的董文华唱遍大江南北,“十五的月亮,照在家乡照在边关。宁静的夜晚,你也思念我也思念……”那份宁静中的想念与牵挂,曾经摇曳过多少离人的胸襟?

      我总是情不自禁地去揣度那个坐在高高的驾驶室里开洒水车的人的一切,那未知的,而且将永远未知的一切,对我充满了巨大的诱惑力。他们凌晨四点开始工作,孤单而执拗地开着车走过大半个城市,任何一条街道都是他们碾压过扫射过征服过的地方,他们必定有着各种不为人知的故事,独特,奇异,但他们永远是别人眼里的过客,有时候连过客都算不上,顶多是一台形同于洒水车的机器,但对于他们而言呢?在他们的睥睨之下,那些匆匆尖叫躲避或者跑过的身影,是丰富且美好还是单薄且可笑的?仔细想来,芸芸众生,谁不是浮在生活表面?唯有他们,在看似滑稽的乐音里洞悉了人生原本荒谬的本质。

      是的,那些从它里面放出来的音乐,与喧闹的街市和湍急的水流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却又在一遍又一遍重复的播放和对行人来说有几分刻意的戏谑之中,找到了某个平衡点,歌原有的美好被遗忘,它携带的隐喻,却以一种无法明说的形式被记住。从此,忧伤与离乱,被解构或者篡改成了街市的孤独和叛逃,反复巩固,永不停止。

      二、地毯

      雨下了整整一天,黄昏时候,摸黑下楼,走到大楼的玻璃门处,一脚踩在软绵绵的东西上,吓得猛地缩回脚,定睛一看,原来门口处铺了一块浅灰镶金线的地毯!看上去,质地极好,不像平常铺在宾馆里的那种,倒像是富贵人家铺在客厅里的。疑是看错,打开廊灯又仔仔细细左左右右看了一遍,果然还是块地毯,且刻意用的高档面料。

      且不说这地毯铺得毫无道理,让人不敢相信,毕竟,小区物业管理虽好,这一幢楼却住了七十多户人家,进进出出,损害要有多厉害就有多厉害,单说这样的雨天铺进来,一进门就在这漂亮的地毯上踩干了水,鞋子固然干净了,地毯却糟贱得很,毫无必要,想起来都让人觉得怪异,阴森森透着股子邪气。

      想想,哪些地方铺地毯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呢?第一是开张的店面前,铺大红色超薄的廉价地毯,因为它的廉价,大概用过一次就作废,因此踩上去,不管多脏的脚,都不会有歉意,倒是踩的脚越多,人气越旺,正是商家想要的效果。这种红地毯,有时也用在婚礼场合,西方人喜欢穿白婚纱的新娘从红地毯的一端由穿黑西装的父亲牵引着走到另一端,交给新郎,红毯也因此有了仪式性的象征意味。张晓枫写过《地毯的那一端》,极温柔缱绻,人间情事,在她笔下,沾了红地毯的灵气,自然就有了无法言说的美好。其次是宾馆,宾馆为防走路声音太大影响到他人休息,用地毯灭音,顺便擦净鞋底灰尘,等到房间,一身干净,自然是惬意。只是,几近密闭的宾馆房间,无论清扫得有多干净,总免不了有种天长日久的腥气,那是地毯夹带着各式人的气味,可以冲得人发晕。再便是人家的客厅,或是卧房,放置地毯为了方便随时坐卧,面积小,布面的化纤味道,会因久处其中而被冲淡,但再淡也不是理想中的清香。

      乡下是从来不铺地毯的,泥一脚水一脚,地毯只能徒增洗刷的麻烦。要想找到地毯的感觉,去草地上打几个滚,可以一点泥不沾,还有泥土味和青草味沁人心脾,胜过城里的任何一种名贵地毯。因此,在乡下待过的人,不习惯城里的地毯,它使人无比矛盾:既因它的干净柔软而担心踩坏它,又因它的故作姿态而讨厌接触它。

      这门口的地毯,摆明了是要让人胆怯的,以后进门出门,每在上面踩上一脚,我都将非常抱歉,觉得我那风尘仆仆的脚,有辱于它的洁净高贵。或许,它只是在考验我们的承受力吧?比如,习惯了简单甚而低贱的身份,忽然一日高贵起来,是要惶恐不安的,正如我此时的心情?

      玻璃门外雨仍在下着,断断续续有人推门进来,所有刚进来的人都会愣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踩过去,地毯渐渐被踩得湿漉漉的,令人心疼。我甚至有一种要卷起它的冲动。没有地毯,我们照样过当下的生活,为什么一定要这样一张名贵的东西,来使我的生活瞬间变成另一种状态呢?一种真正的,只属于街市人的状态,一种破坏着什么,还能心安理得的状态。

      三、停电

      村子没有通电的日子,我经历过,油灯的光晕很小,黄黄的,只照得见眼前,总投下长长厚黑的影子,虽然做事效率低下,却别有一种温馨。后来有了电,夜晚与白天渐渐打成一片,就像现在冬天和春天、秋天打成一片一样,混淆了黑白的日子,固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延长了生命,却同时使一切变得紧迫起来,生命的路,在有灯的晚上,变得漫长却窄了。

      那年我去上海,从下午一点开始,听着外滩的钟声每隔十五分钟敲响一次,声音在黄浦江边回旋良久,直到浦东那一大片享誉世界代表都市文明的建筑上的灯陆续亮起,形成江边不可不看的风景。然而,灯光璀璨中,我唯一的念头却是,如果电突然停了,江的对岸,那热闹的一切是否将陷入死寂?沉入黑暗中的街市,还能叫街市么?黑暗抹平一切,使其回到最初的起点。黑暗是最公平的利器。

      渴望一次街市里大面积停电的念头因此来得分外强烈,我只是想看看自己对于黑暗到底有多适应,或者说,我只是渴望看看人们在黑暗中有光的世界里呆久了,回到原始的状态去,会是什么样子。

      这样的机会来得很突然,它发生在白天。

      那天,我去金源大厦二十三楼录课。我穿了呢子大衣,踩着高跟鞋,化了淡妆,提了电脑,施施然走向大厦。刚进大厦,就听见保安用抱歉的语调说,对不起,大厦停电了。白天停电?没关系,我毫不在意,依旧往里面走。走到电梯口,按下电梯键,才意识到,停电了。问题瞬间变得有些严重———爬二十三层楼,对于一双穿着高跟鞋的脚,绝对是一种巨大的考验。

      电话来了,说他们发了电,只等我去开录。那就爬吧,只是二十三层而已。

      我从楼梯口钻了进去。天,随着安全门的关闭,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逼退白日的光明朝我席卷而来。我大声“嘿”了一句,试图叫亮声控灯,黑暗纹丝不动,哦,停电了。我再次反应过来,只好考虑用手机照明。

      周围寂静得可怕,似乎整栋大楼只有我一个人,这让我开始害怕这浓得化不开的黑暗。那是我多少年都没有体验过的恐惧,恐慌,即使是夜晚,凌晨,最黑的时候,街市的灯,也没有完全熄灭过,一点点光也能穿透夜空,更何况,夜空本身还有一种光,那微光虽不够明亮,却足以给人安定感。但这楼道两侧是厚实的高墙,摸出手机,“手电筒”我还没有学会用,且手机电量也已不足,靠屏幕的微光只能照见近身一米不到的地方。

      漫长的楼梯。漫长的黑暗。在黑暗里,我除了害怕突然蹿出一个人来谋命,我得赶紧一层层走上去直到看见一线光以求自保,再不能有别的思考。后来我回想当时,这种想法太奇怪了,这不是我应该有的想法,在难得的黑暗中,我难道不应该庆幸终于有一个非人为的时间,可以让自己回归到从来都在怀念着的类似于乡村的静谧时光,从而让自己有更深刻的关于人生与命运的思考?偏偏没有。

      气喘吁吁爬上七楼,总算,从开着的安全门处,有一方明亮的光照了进来,我顿时欢欣雀跃,觉得是上帝的恩赐。白日的光,那种平安的稳定的寂静的光,那种在日常生活里习以为常的光,在刚刚照彻黑暗的一瞬间显出了它的无比珍贵。相比于累得要命的双腿暂得休息,双眼的饕餮盛宴,才弥足珍贵。

      于是我想到了电与光对于夜晚的珍贵,对于街市的珍贵,而街市,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以一种什么样的姿态,盘踞了我的生命,使我对原本抗拒的东西开始习以为常,失去这些东西,我竟开始有无法排遣的恐慌?渴望有一个全面停电的夜晚的念头,再一次猛烈地冲击我。

      四、门面

      从前住在政府大院时,为了抄近路,每天都要从桃花仑穿过凯德广场一楼,穿过许多光鲜亮丽的门面,穿过这个城市最繁华最昂贵的一段路,下二十一级楼梯,越过一棵古老的梧桐,再辗转上三十二石阶,摸一下拐弯处的石榴树,进入一大片参天香樟和松柏搭成的园子,然后经过一个简易健身场,下一个坡,上二楼,到家。

      我一直都很享受那十几分钟的路程,它几乎每天都会有细微的不同,以此彰显活着的尊贵,有时梧桐落下的叶片正好飘到我头顶,带着某种难以言说的凄凉,有时在拐弯处会有婴儿在童车里酣睡,年轻的母亲则完全在想另一种心事,有时则是独为院子而建的水塔旁,那曾象征着这座城市最高身份的古旧三层小楼里飞出歌声,像片片尚存锋利的竹叶子,轻轻滑下来,也能割伤人的肌肤。

      凯德广场的门面常常换内容,有时是高档服装专卖,有时是高档鞋,或者具有国际范的饰品,亦或是一线品牌化妆品,即使有好几个月不换内容,营业员的面孔也一定是过几天就换一批,鲜有做到一年以上的。唯一不变的是,无论怎样换,它必定最终都是光彩夺目的,成天亮着灯光,照得四壁璀璨。夏天空调开到最冷,冬天则温暖如春,每个门面都以最大的诚意和最洁净高贵的样子向人招手,让你欲罢不能。那时候,我私下里担心过的,一是过一段时间就敲掉重来,明明前一家亏本,为什么后一家还要“凛然赴死”?二是常常这样敲来敲去,这大楼不会垮吗?尽管我明明知道这是杞人忧天。

      后来我搬离了大院,所经之路,依然要过很多门面,那些门面也依然过些时间就变换样子,做不同的生意,光鲜夺目,唯一不同的是,这些门面是临街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市井百态,都是门面的另一种背景。随着时间推移,黄金地段的黄金铺面,以前是品牌鞋服,男女皆有,如今渐渐败落,取而代之的是移动联通卖各种手机的,或者是珠宝店,服务员全是一身标准店员装束,一口标准普通话,店里连白天都灯火通明,地板也能照出人影,显得特别高大上。它们稳住了一街的繁盛,成天铺红地铺放高音喇叭争抢着搞活动,满条街都是“特价优惠”,聒噪得很。渐渐的,我很少再去欣赏这些门面去担心根本担心不了的问题了。

      然而后来,在这样的繁荣喧嚣中,竟然驻进了一家廉价服装店,店门口有一个大货柜,衣服堆成小山,一十二十任人挑选。店员全是二十上下的年轻人,还专门有一个,搬了个高凳子,放在店面前的路上,手里拿件衣服,不停地一边摇一边喊,请进店买衣服!而店里的店员则万分热情,你一旦进去,不买件衣服出来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开始我对这种销售方式十分反感,时间一久,那个年轻人的影子倒挤进了我的脑海———我上班时,他在摇衣服满腹激情地喊,我下班时,他还在摇衣服满腹激情地喊,日复一日。这使我的心里,不由生出几分敬意来,每日路过,总要对他行以注目礼。与此同时,我又不免担心他们的店终究要撑不下去,毕竟,那样的声嘶力竭,那样的点头哈腰,对于习以为常的人而言,只能使人麻木,如此,倒不如沉默寂静来得更有尊严。

      还有一家,一年之中换了四个东家,从做服装到做零食到做水果再到做化妆品,那些新的又成为旧的老板总让人想起一现的昙花。昙花还让人记得住美,逝去的店就像流逝的水,很快被新的街市新的一切覆盖,一点痕迹都留不下。

      有一天我身体不适,躺在车子里穿过这条街,一不小心,从车窗里,看到了那些努力地繁华生长的树,叶子上蒙满了灰,不甘心地泛着它原意浓郁的绿,树缝里一幢幢并不雄伟高峻的建筑,墙面颜色暗淡斑驳,上面还留着过去时代的标语,那是岁月的印痕,建筑外晒着的五颜六色的衣服,是平常百姓在这拥挤的人间最顽强的见证……

      在不经意间,我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街市,我看到了时光飞逝如流的罅隙里,那些在逼仄的空间里生活的人。我突然意识到,这些光鲜的门面、微笑着的面孔和被人习惯性地忽略的服务者背后,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潮湿、阴冷和艰难?否则,何以解释他们的相继涌现与相继退隐?

      “门面”的真正含义向我迎面扑来,使我的鼻子酸得发痛。请原谅我这样的后知后觉者,我想要的,只不过是生活的真相。但真相真的出现时,我还没有可以承受的坚硬与成熟。

      五、孔雀绿风衣

      与那件孔雀绿风衣邂逅,是在清理衣柜发现衣服太多每天早晨都要为穿什么衣服而烦不胜烦,下定决心今年不再买冬衣之后。

      那天下班,已是晚上九点半,回家路上,寒风呼啸,出租车邈然无影,只好步行回家。走过许多紧闭的门面,忽然看到一间仍亮着灯开着门。手脚冰冷的我,当时只想进去蹭下空调,为继续抵抗寒冷积蓄点力量。谁知,一推开门,我的目光就被挂在架子上的一件长款孔雀绿风衣粘住了。

      它只不过是一件小西装领的欧版羊绒大衣,绿色的面料里里泛着低调的蓝,简洁时尚而不张扬。我被它吸引,或许只是因为我一直太想拥有却因为身高限制而不敢去尝试吧。

      见我盯着那件风衣看,一个扎着高高马尾的年轻女孩走过来,问我,您喜欢它?试试?我摇头,不,我这样的身高,穿起来肯定不好看,只是这风衣确实太漂亮了。她笑了,您身高很好啊,试试,就知道可不可以了。我还在摇着头,她就已经把衣服取了下来,说,只是套一下,凡事不试,就不会有第一次,也就永远没有成功的机会了。

      我承认,它诱惑了我,使决定不再买冬衣的我,穿上了它。风衣齐脚踝以上一寸,非常熨帖,笔挺的背和一粒扣子造出的腰线,使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效果好得出人意料。女孩说,您身材这么好,这款太适合您,如果配一件白色长棉衬衣,想必效果会更好。

      那就配吧。我穿上白棉衬衣,再套上风衣。我承认,这就是我寻寻觅觅一直想要的一款。我不需要任何人的参考意见,可以确定这就是为我而做的一件衣服,那么,买下它吧!就在要出钱的时候,我犹豫了。冬天就要过完,我有必要吗?上午才买了两件衣服,又买,不会太奢侈吗?衣服穿在身上,不过是从别人夸赞的目光里得到一点自信而已,不虚荣吗?为了一个款式就可以重复建设若干,不厌烦吗?

      这若干个问题挡在我面前,使我对自己的决定产生了怀疑。

      女人的时装,永远是街市最大的亮点。每一季专为女人而流行起来的颜色、款式,将整个街市装扮得生机勃勃。迷你短裙流行过一阵子,中裙又上场,中裙过去,又可能是长裙的天下,有时红色占据大片江山,有时蓝色一统天下,有时又是绿色上场。有一年冬天流行深紫,满大街深紫色衣裙,进门去买,营业员小姐见你挑到一件紫色的,一定会说,紫色好啊,今年流行紫色。过了十年,流行的颜色换了一茬又一茬,存在柜子里的那件紫色袄子,一直等待它的东山再起,果然,去冬又流行了一冬的浅紫。外套前些年持续流行过几年的双排扣收腰,今年忽然变成了宽松的韩版或欧版雄霸天下,柜子里藏着的衣服,怎么看都免不了落后的感觉。

      这令人不由得想起清贫的童年与少年时,乡下穷困的年代,衣裤能保存完整已是生活的大恩赐,挑选适合自己的衣服,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我们家的衣服大多是街市上的亲戚穿旧了的,父亲去一趟姑姑家,就背一大袋子衣服回来,大人小孩的都有,任由我们挑选。偶尔也会选到自己喜欢的,总要穿上暗暗地多照几回镜子。

      人是不可预想自己的未来的,单只穿衣而言,如今这种衣服不只为御寒遮羞而是为了更体面地生活的状态,在二十几年前,是一个遥远而奢侈的梦罢了,才几十年的时间,事情就到了过犹不及的地步。如同我想过的若干个关于高楼大厦空调冰箱的傻问题一样,路过街市那么多的服装店,看到那么多堆叠的衣服,我总是忍不住想,这么多衣服,全都能卖掉?买它们的人,未必能穿到烂吧?那么,它们将给环境造成多大的负担啊!这样想着,我就能控制自己总是想要无穷获取的心,或者说“爱美的本能”,而毅然拒绝来自于“衣服”的诱惑了。

      然而,一旦站在这件孔雀绿风衣前,我就几乎完全忘了我的消费原则,明显感觉到从心里涌出来的不可控制的强大欲望,那不仅仅是对一件衣服的强烈欢喜,更是对这个巨大无边的物质世界的屈服投降俯首称臣。

      在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我还是空着手迈出温暖的小店,走进了寒风之中。在后来的不少于十个日夜里,我只要一想到它,就有种要冲出去买下它的冲动,我的灵魂为这件没有得到的大衣颤抖不已,直到春天到来,温暖的空气带来新的惊喜,它才慢慢淡出我的视线。

      本文标题:房子(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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