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梦惊骇我,用异象恐吓我。
——《圣经·约伯记》
我把刀具小心地放入公文包里,那是一把长约七八公分纯黑的蝴蝶牌单刃刀,然后把公文包夹在腋下,出门前习惯性把头探出窗外,看了一眼天空。天是苍青色的,低沉、抑郁、灰暗,像随时会掉下来一大堆煤屑。奇怪,我怎么突然会想到煤屑这个词,这座南方的城市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烧煤了。我又穿过客厅,轻轻地打开房门,看了一眼妻子。她只把一张弯曲有致的背影对着我,我不知道她还在熟睡还是已经醒了。我知道她恨我,但她不知道我有多么地爱她。
下了楼,我看到大街上一片混乱,我必须穿过的那个十字路口出了车祸,两架大货车在路中央紧密亲吻着,它们抱得很紧,一副任谁也别想拉开的架式。还有七八辆小车或车头凹陷或四轮朝天地横在路口和翻在绿化带上。因此我没去车库里拿车。来到那个路口,除了我,四条宽阔的大街全部空无一人,只有水泥柱的铁架上的红绿灯变幻着诡异的颜色,一闪一烁。我感到很惊奇,但没有停下脚步,这条路不可能来公交或出租车,我要去另一条街打的。往前走了大约三百米,来到一座高架桥上,我听到下面十分嘈杂,吵吵嚷嚷声不断,低头一看,下面的铁轨两旁围聚了不下几百人,铁轨路基下的荒草和灌木丛中抛满了横七竖八的车厢。火车出轨了!医护人员在抬担架,两旁的人群却很冷漠,抱臂观望或交头接耳。我想我应该下去帮忙抬一下伤员,我看了一下表,已经八点五十,只有十分钟就到上班时间了,只好作罢,急急忙忙地往单位赶去。街面上还是看不到一个人,也没有一辆车,只有凄冷的,像深秋的黄昏时的长风扑面而来,冷得我有些哆嗦起来,缩着脖子,弓着腰,攒足暗劲绷紧身子,生怕自己像一片落叶那样被吹走,卷进裸露着盖子的下水道里。我起先并不着急,一边走一边从公文包里掏出那把刀具把玩,仿佛那把刀是个暖水袋,手伸上去一摸上全身就热乎起来了。也许街上太寂寥,太静,像深夜一样,而且又太诡异,说实话,我绷紧了身子后背还是凉飕飕的,我就像在穿越一片乱坟岗,街道两旁的房子就像高大挺立的墓碑一样,让人心里发怵,手里握着一把刀可以壮胆。我庆幸出门前带了一把刀。我一走一边想,我为什么会带一把刀出门呢?家里怎么会有一把这样的蝴蝶牌军刀呢?我认得这是美国三角洲特种部队配备的军刀。年轻的时候,确切地说是上大学之前,我是个军事迷,喜欢研究各国军队的装备。除了在杂志上和影视里,我从没见过真正的蝴蝶牌军刀,所以我不知道手里这把是不是赝品。即使是赝品,仿真度也是蛮高的,到了足以以假乱真的地步。我努力回想是什么时候买的这把刀,我退出军事发烧友已经多年了,难道是我的朋友肖鹰送我的?不可能,高中毕业后他参了军,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走到邮政大楼前的广场时,突然那上面的大钟哐当哐当地响了起来,吓得我一个激灵,赶紧把刀塞进公文包里。正九点了。这时我突然想起今天十点公司有重要的高层会议,九点半前必须要赶到。于是我把包往左腋下一夹,飞快地往单位跑去。我跑得很快,像一列动车那样快,两旁的高楼和树木哗哗啦啦往后退。我看到街道上加入进来了很多人。这些人也在跑,有男的,也有女的,他们也是赶去上班吧?有两人比我跑得还快,冷不丁从我身后往前蹿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我一路飞跑,后面响起很多杂乱的脚步声啪踏啪踏地追赶我,于是我跑得更快了。可是我跑呀跑,越跑越不对头,平时从家里到公司走路也就是二十分钟路程,我已经走了十分钟,又跑了不止十分钟,不仅没看到公司大楼,反而周围的环境更让我陌生了。我像是跑到一个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了。从家里到公司,我走了整整八年,难道会错吗?可这里除了一幢大楼,全是一片废墟,到处残垣断壁,砖瓦石砾,就连那幢大楼也像烟熏火燎过,一半漆黑,一半暗黄。这种毁坏程度不是强拆能干成的,难道发生了战争,遭遇过空袭?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色更加灰暗,远处浓烟滚滚,空气中传来一阵阵浓烈的硫磺味,呛得我鼻子和喉咙痒痒的,直想咳嗽。
就在我疑惑不已,或者说惊魂甫定时,我看见徐总提着一个大旅行包从那幢大楼里出来。他年届六十,膀圆腰粗,挺着便便大腹雄纠纠地走过来。他的身后没跟一个随从。平时他出去都是一干人马,前呼后拥。我来不及细想,赶快迎上去,帮他拎包。他也不客气,顺手就把包交到我手里。他的表情很淡漠,既没有对我迟到的不满,也没有对眼前景象的惊讶。他又递给我车钥匙,让我去车库里拿车。我问,不带司机吗。他说,我就信得过你,你开车,我们去大屿岛。我想,今天公司不是有高层会议吗,怎么徐总反而要出门,难道他不主持会议?我接过车钥匙后有些犹豫和迟疑。我不想去车库里取车,更不想去遥远的大屿岛。我去过一次那个岛,它在本省一个很偏僻的县级市,有八九个小时的车程。
我把车开到徐总面前停住。我下车,绕过车头,给他打开副驾座车门,右手搭成一个穹顶,让他进去。我知道他从来只坐这个位子。他弯腰进车里时,我看到他原本光亮的头顶一片皱褶,布满了一块块牛皮癣一样褐色的老年斑。我皱了一下眉头,一股恶心感从心底里涌出。为了掩饰恶心,我轻轻地咳嗽了一声,赶紧关上车门。我是总公司秘书科主任,只对徐总负责,至今已经整整八年,给他写过一人多高的报告,讲话(演)稿,那些文字若按字数换成文学作品或者学术论文,我早已著作等身了。同样,像今天这样给他开车门关车门也不下万次了。以前我从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感觉,而是乐得屁癫癫地为他跑前跑后,哪怕熬通宵写材料也劲头十足。当年是他把我从下面分公司宣传科的一个小科员提到总公司给他当秘书的,那时的风光羡煞了多少同事,就是总公司的笔杆子们也无不妒忌死我。说实话,开始几年我对他很感激,很敬重,逢年过节我都要去他家走动走动,表表忠心,而他也似乎一直把我当心腹,公司的家里的事都叫我,特别是公司的人事安排,有时也征询我的意见,这让我感觉到很受信任,而且也能让别人感觉到我在公司的分量。但这种情况到了第五年我就有些受不了了,我长年熬夜已熬得面黄肌瘦,头发脱落,眼袋肿得像只猪尿泡,在我后面进秘书科的同事一个个都出去成一方诸侯了,只有我一个人还在总公司大楼里服待这个老头儿,鞍前马后,奴颜婢膝。我曾经暗示过徐总很多次,应该放我下去了,但他总笑呵呵地说时机还不成熟,等时机成熟一定会放我去一个好位置。这一等就等了三年。我有时止不住想,是不是我服侍这老头儿太尽心尽力了,他舍不得放走我?早知这样,倒不如早先给老头子捣点鬼,兴许早就被放下去了。可转念一想,那样放下去会是个有好果子吃的地方吗?他这种铁腕狠毒的人物,跟他捣鬼,无异于自掘坟墓,被我接替的秘书大刘就是例证。我上来前他就去了一个边远地区的办事处做副主任,听说现在成了个醉汉,天天在办事处里骂朝天娘。
草场地——白色的草场地艺术区建筑
徐总头顶上恶心的老人斑,让我敏锐地感觉到这老头要退了。我依稀记得他似乎还差两年才到退休的年龄,但这种年纪的人说退就退了,或者说出事就出事了。这也是我没有拒绝跟他一起去大屿岛的原因,我希望抓住最后一次机会,在他退之前给我办一个好去处,以我现在的正科级别,只要提一下副处,就可以任职一个油水大的分公司的老总。这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在这关键时刻,我不敢得罪他,更不能让看出我对他有丝毫的不满,此刻的恶心感,是半点都不能流露出来的。我发动车子,开始在一片瓦砾中行进,往城外开去。车子开出一百多米后,徐总突然惊讶地说,你看看,公司大楼怎么成了一座墓碑,是不是我醉眼昏花了?我往后视镜一看,公司大楼果然变成了一座高大的墓碑,碑面平整、古朴、沧桑,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铭文,但看不清那些字。
徐总很害怕,语气有些颤抖地说:“开快一点。”
我加大马力,车子嚎叫着向前冲去。
车子转了一个拐,驰上一条大道就柳暗花明了,这边竟然青天朗朗,阳光明媚,人流如织,跟我出门后一路到单位的景象截然不同,完全跟往日没有两样。强烈的阳光突然从挡风玻璃上向我泼来,花得我的眼睛赶紧眯起,险些追尾。我就像开着车从黑夜里一个猛冲进入了正午一样惊慌和错愕,好久才适应过来。在一个街口等红灯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朋友牵着一个女人的手走在离我车子不到两米远的人行道上,那个朋友我看到的是侧面,他牵手的女人我看到了正面,不是他老婆。他老婆是低我一届的校友,只要看背影我都认得出来。我知道他家就住在这条街附近。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草场地——草场地灰色建筑
快出城时,徐总突然睁开微闭的眼睛,打了一个很做作的哈欠,说:“停停车,给我去买份报纸吧。日报晨报晚报都要一份。”我把车停在街边的一棵榕树下,快步下去。报亭里没有人,报纸都摆在窗口上,我丢下钱,顺手捡起三份报纸。刚拿起日报,我的手就像拿起的是一块烙铁,烫得我马上放了回去。日报头版的大标题是一号的粗黑字:第八届华夏诗会今日在我市盛大开幕。我又看了一下晨报和晚报,三份报纸的头版竟然完全一样,版式一样,内容也一样,都是那粗黑体一号字。
三份报纸像三块烙铁,烫得我胸口滋滋地冒烟。我想拿又不敢拿,正犹豫,徐总催我:“别磨蹭了,我要赶时间啊。”我这才狠心捡起那三份报纸,卷成一个喇叭状,快步走下人行道,从窗口里丢给徐总。我再也不想看到那几份报纸,我希望那些报纸徐总一打开它们就自燃起来,最好把这部车子也烧着,这样我就不必跟他去什么劳什子的大屿岛。
我不想外出是因为我家后院起火了。我发现老婆从来没有爱过我,哪怕一秒钟也没爱过。她爱的是那个至今落魄潦倒写下过“我每天都过着梦魇般的日子/一想到你就是春天的开始”的诗人杂子。这是半年前我偷看老婆的日记时发现她的。我觉得很受伤,内心一直在隐隐作痛。她在日记里写满了密密麻麻蝌蚪一样的文字,记述的都是对我的怨恨,倾述的都是对杂子的思念。我只看了前面几页,那些蝌蚪就变成了蝎子,咬噬得我遍体鳞伤。当年,老婆、我、杂子是同一所大学里的同班同学,老婆是系花,追她的人不计其数。最初她是跟杂子好上的。杂子也是我的哥们。那时我们系有个文学社,杂子是社长,我是主编,他写诗歌,我写小说,老婆是个文青,她喜欢参加我们文学社的活动,特别是诗歌朗诵会,这就给杂子制造了先下手为强的机会。杂子那个人嘴巴也特别会哄女孩,直到他们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我才发现苗头,那时我认为我一点也不比杂子差,反而处处比他强,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发现我比杂子更爱她,于是我也对她发起了猛攻……老婆在日记里竟然说我当年用了极不光彩的手段挑拨她跟杂子的关系,将她撬为己有,肆无忌惮地骂我卑鄙、无耻、下流。下流我承认,但下流的事是我们一起在学校外的出租屋里做出来的——这种事一个巴掌拍得响吗?卑鄙和无耻那真是冤死我了啊!什么不光彩的手段,我有用过吗?记得当年我追她时,我给杂子声明过,我们兄弟间公平竞争,不伤和气。后来我追上她,杂子说要跟我决斗,我们约好了时间地点,见面时却并没有动刀动枪,他只是气鼓鼓盯了我几十秒,然后说了一句祝福的话,掉头走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假惺惺的祝福,那我可就管不了。毕业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我只知道他回了家乡那个边远省份做了乡村中学教师,知道他还在写诗,也常在报刊上读到他的一些情诗。从老婆的日记里我才知道他至今未娶,早就辞了工作,一个人四处流浪。看来这些年他们一直有联系。从那些日记里看不出来他们碰过面,但书信或者电话往来是有的。
我坚信。
草场地——草场地艺术区外的娱乐场所——具有高雅的规格
我一边开车,一边徒自悲伤。出了城,道路崎岖不平,颠簸得厉害。我的心也一上一下地抖。这些年来因为讨生活,我彻底放弃了写作,而老婆分配到一家杂志社做编辑,反而成了一个散文作家。她清闲,脑子里容易生出空想和幻想,我应酬和外出多,我们几乎越来越没有话说了。因此,她和杂子再次联系上、旧情复燃也就顺理成章了。可我容易吗,为了这个家,为了大房子,为了车子,为了孩子能上贵族学校,我是在拚命啊!她以为我喜欢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喜欢在酒桌下滑来滑去,竟然在日记里骂我是软体动物,是没有骨头的泥鳅,是没有膝盖的蜈蚣。若不是为了她,为了这个家,我甘心被人像狗一样的支使来支使去吗?正是因为我爱她,爱这个家,我才努力地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哪怕是降低自己的人格,也在所不惜。若不如此,我也搞创作——要知道我在大学时就在知名刊物发表过中短篇小说,现在早就是成名的小说家了。一个中篇的稿酬够买几只KIEHL’S口红?更别说一家人吃饭了!女人想的永远是那些不着边际的浪漫,而且总想付诸于行动。女人心里有事也永远比男人脸上更挂不住,半年来,老婆一直对我冷脸相向,就连一张床上睡也只肯给我一个绷紧得像张弓一样的脊背。我只要一动她,她就把压在枕头上的剪刀指向我。
我不知道开了多长时间,车子还在崎岖不平的山道上行驶。虽然没有打开车灯,但我知道天早就完全黑了下来,除了公路像我早晨出门时的那种苍青色,两旁的树木,远处的山影都是黑黝黝的,显得恐怖和狰狞。我还听到了海潮的汹涌声,一波一波地向我袭来。我又开了不知多久,车子还在山路上盘旋,既没有看到大海,也没有看到大屿岛的灯火。我问徐总是不是走错路了。他说:“没错,就在前面。”
终于看到了沙滩,也看到了大海,还看到了灯火。很微弱的灯火,前面只有一座孤零零的旧楼。徐总说到了。这是大屿岛吗?我没问,他说是就是。我把车开到楼前,不等车停稳,徐总就抱着他的大旅行包跳下车。奇怪,这老头儿平时没人开门是不会主动下车的。等我下车,关好车门,看到他已经冲进了大厅里。大厅里灯光昏暗,但看得出来这是一家山庄的酒店,有总台,还挂有好几个时区的时钟,但厅里没有一个人影,总台也没有服务小姐。徐总已经不见了,可能上楼了吧?我看到台上放有一张房卡,我拿起卡往楼上走去。
一天没吃任何东西,也不觉得饿。更是没有一点睡意。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腋下还死死地夹着那只公文包。我听到隔壁的房里传来噼噼啪啪的声音,还有很畅快的哼哼声,声音苍老,像是徐总的,但我不能确定就是他的。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打开窗子,一股海腥味扑面而来。我闻不惯海腥味,总觉得有一股烂鱼的臭味,令我翻胃。就在我关上窗子,准备拉上窗帘时,我突然发现西边的天空一片瑰丽,红霞满天。我能确信那是西边,而不是东方,那是我开车来的方向,我又看了下表,我的表停了,时针在十二点和一点那个格子里,但分针和秒针都不动,我甩了甩手腕,它们动了几下又死了。我确信现在夜正深着,那片红霞不可能是朝霞,也不可能是晚霞,难道是有人纵火。我站在窗口上好奇地张望。我看到那片红霞越来越大,映得半个天空红彤彤的,真像有人纵火,烧了半座山林似的。看起来着火的山林离这里较远,只见火光,不见浓烟。
我痴痴地站在窗前了望,尽量睁大眼晴,想看得真切一些。努力没有白费,我的目光越过重重叠叠的黑黝黝的山岭,越过荒草凄凄的广袤的原野,越过高高低低火柴盒一样的城市建筑,终于看到了那片火光的来源。它是我们那座城市邮政大厦前的中央广场上一堆堆篝火发出的火光。我明白了,那里正在举行盛大的诗歌节篝火晚会。整个广场上燃起数百堆大火。火光冲天。我看到那些长头发的男诗人们拉着漂亮的女诗人们载歌载舞,他们围着一堆堆篝火疯狂地旋转。我甚至能听到男人们的唿哨、尖叫、狂喊,女人们的嘻笑、低语、呻吟。他们人人脸上一片迷醉的表情。我的目光在那些疯狂的人群中巡睃,我终于找到老婆的身影,她跟一位长发男诗人在一堆篝火的火焰上舞蹈。她的身体真是妙曼无比,在忽闪着的火焰上扭动得轻盈,快捷,像条小青蛇一样,摇摆、旋转得我的目光都跟不上。我看到她的脸色酡红,不知是喝多了酒,还是火光映照的。她跟那个男诗人已经跳了不下二十分钟,还没有一点要停下来的意思,那个男人是个瘦高个,他的头发太长,把整张脸颊都遮盖了,我看不到他的脸。
我一直睁大眼睛看着他们疯狂地舞蹈。不知道过了多久,广场上所有的篝火都熄灭了,只有他们那堆还旺盛地燃烧着。所有的诗人们都围了过来,看他们舞蹈。这时老婆与那个诗人反而不跳了,而是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男诗人抱住老婆后,把垂盖脸颊的长发潇洒地往后一甩,俯下头去吻老婆。一刹那,我惊呆了!他是杂子。对,就是杂子,虽然我十一二年没见到过他,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是他。也只有他,老婆才会像只温顺的羊羔那样任他拥抱,任他亲吻!我看到杂子紧紧地抱着老婆,他们很投入,很忘我地亲吻着,那堆篝火越燃越大,火焰越蹿越高,他们相拥着,火焰越升越高,一直往天上升去。
众诗人们在大声朗诵:
我每天都过着梦魇般的日子,
一想到你就是春天的开始。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
等我睁开眼时,我的眼前一片漆黑,红霞消失了,火光消失了,杂子和老婆也消失了。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连海潮声也没有了。世界一片漆黑和静寂。这时我才发现我没有开房灯,我觉得自己心情特别沮丧,不想开灯,就和衣在床上躺下。我觉得很困了,两只眼皮像灌铅一样地沉重。可我一躺下,刚刚闭上眼,就听到外面的敲门声,敲得很响。服务生在外面喊吃早餐了,他大声叫喊:过了时间就不开餐了。我睁开眼,满室的亮光刺得眼眸子酸痛得只差流出泪水。原来天色已经大亮了。
我从床上爬起来,脸也没洗,夹起公文包出了房,去叫徐总。万一错过早餐,这里荒岛野滩的,我上哪去给那老头儿买。我去敲徐总的门,我不知道他住哪间,就敲隔壁的那间。我坚信他就住那间。敲了很多声,没有动静。我刚要去楼下,却听到房内传来了呻吟声,是徐总的声音,似乎很痛苦。我大声地叫服务员,没有人应。徐总似乎听到了我的叫声,呻吟声更大起来。我真怕那老头儿出什么事,死在房里,一时性急,退后几步,猛冲用过,用肩膀“嘭”地一下顶开了房间。
我冲进去。只冲到卫生间门口时又赶快退回来。我看到的是一副奇异的交媾图,一个年轻的女人正骑在衰老的徐总的身上运动。我听到徐总即惊慌又恼怒的声音:“谁呀,谁呀?”他接着又叫我的名字,喊我进去。我不敢不进去。我进去时徐总已经穿戴整齐。他真是神速,几十秒钟的时间里,他连头发都抹了摩丝,梳得一丝不乱,领带也打得十分周正。更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看到那个女人出去,但房间里除了一股淫荡的气味外,连那个女人的一根头发也没有。我刚要解释我刚才不是故意的,而是担心他不舒服,没等我开口徐总却和颜悦色地说:“先坐,先坐,我给你说个事。”他从裤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说,“你跟了我八年了,也该挪挪窝了。”
我很激动,双手去接那张任命书。这老头儿是要退了,终于良心发现,给我弄了一好去处。看来我这趟没白来,这就叫善始善终。我把它展开后,一下子愣了,我看明白了,这是任命我任公司驻大屿岛办事处主任一职的任命书。办事处是个什么概念,被公司人称为“盲肠”,有它不多,无它不少,而且是吸收不到任何营养的地方。去办事处任职实际上等于是流放。我压抑着内心的愤怒,颤声地说:“徐总,是不是因为我刚才撞见了你嫖娼,你就把我放在这里,不让我回去……我怎么可能说出去呢……”
徐总生气地说:“我什么时候嫖娼过?这个任命不是我能决定的,你也知道,我老了,实际上已经被副总们架空了。”
我指着任命书上的公章说:“它都还是湿的,是你刚刚才盖上去的。”
徐总说:“你就会胡谄,你看看时间,是哪天的,是三天前公司高层会议定下来。我提议你任一个分公司的老总,没一个人同意!我知道他们不是针对你的,而是针对我,他们不想用我的人。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我会退下前不帮你吗?你想想,你要是任个有实权位置,我平时要个车报些发票也方便,我会绝自己的后路吗?”
徐总一脸真诚,我觉得他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时徐总把头凑过来,低声地对我说:“你想不想出去?”
我问:“去哪里?”
“去美国,”他拍了拍身边的大旅行袋,“不瞒你说,我带了一千万美金出来,今晚就有船来,跟我去美国,这些钱足够我们吃喝玩乐一辈子的。我说话算话,到了那边我们三七开,我七百万,你三百万。”
我惊骇得眼睛睁得比小时常放的一头骚水牯的卵子还要大,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潜逃?”
徐总无赖地说:“他们在查我,不逃不行呀。不逃我不被枪毙也得把这把老骨头扔进班房里,只剩一撮灰出来。”
我断然拒绝了他,说:“我不跟你走,我有老婆有孩子的,我不能扔下他们,我爱他们。他们也不能没有我,更不能有一个潜逃的老公和父亲。”
徐总说:“真不走?“
我说真不走,然后转身出去。我想尽快离开这里回城里去,我想那纸任命书也许是徐总诓我的,目的是想诱惑我跟他一起潜逃,他一个老头儿带那么多现金,他怕蛇头半途上把他抛进大海里,找我做保镖而已。真到了那边,他肯定闪人。这个爱钱如命的贪官,怎么可能舍得分我三百万美金。
我走到卫生间门口时,突然被拦腰抱住了,我使劲转过身来,看到是徐总。这时他的双手又掐住了我的脖子,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我顶在墙壁上,掐我。我感觉自己透不过气来了。我意识到了他是要弄死我的。因为我知道了他的潜逃计划,他怕我报案。我奋力地挣扎,据说这个老头儿年轻时当过侦察兵,这些年又爱好锻炼,他的双手太有力了,我挣扎不脱。突然,我想到腋下的公文包,那里面有一把刀。还好,我虽然身子动不了,但我的手能动,我右手从他掐着我脖子的双手肘下绕过去,拉开公文包的拉链,摸到那把蝴蝶牌军刀,握住刀把,我的左臂死死夹紧公文包,我把刀从刀鞘里拔了出来,然后使劲地向徐总的胸口捅去。
抽出,捅入,再抽出,再捅入,我一连捅了他三刀。我看到他的血流了出来,他流的是黑血。这个黑心黑肺的老头儿,竟然连血也是黑的!
徐总就像一滩烂泥一样滑倒下去,躺在他自己流下的一滩黑色的血泊里。
草场地——店内布置整洁
我自己也愣住了。看着他躺在地上,已经无声无息了。徐总死了!我意识到自己杀人了。我突然感觉到一股后怕向我袭来,手里的刀“哐”地掉地。我转身往床边奔去,拉开那个大旅行包,我更是惊呆了,包里不是钱,是衣服,我把衣服撂出来,还是衣服。我一件件地撂到底,最底层只有两本书,其他什么也没有。徐总不是要潜逃,他是在考验我,我却把他杀掉了。
我成了一个杀人犯。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想我有可能被枪毙,不被枪毙也得像徐总说的一身肥肉进去只剩一撮骨灰出来,我舍不得老婆,舍不得孩子,我要是死了,他们怎么活?我的哭声更大起来……
我打了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眼前一片漆黑,我下意识地摸了一把脸,脸上汗涔涔的,全是冰凉的水珠。我睁大双眼,定了一阵神,伸手去摸床头灯。终于摸到了,摁下开关,房间里顿时充满了明亮、温馨、橘红色的光芒,我怔了一会儿才认出这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房间,我是睡在自己床上的。我侧起身,看到白色的枕巾一片洇湿的印痕,我再一次抹了一把脸上不知是冷汗或是冷泪的水珠。我半躺在床靠上,注视着房间里的一切,一切都是熟悉的、温暖的,这里确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房,自己的床。自己也是好好的。我确信了刚才杀死徐总只是一个噩梦,同时想起来了,公司里明天才开高层会议,调整人事。看着湿透了的枕巾,我想起梦中的那一幕幕,庆幸这一切只是梦,仅仅就是梦,但心里还是充满了后怕,感到胸口一阵阵隐痛。我苦笑了一下,我怎么可能去杀人呢?虽然我好几年前就开始在心里诅咒徐总,诅咒过他被双规,诅咒过他进监牢,诅咒过他突然暴毙,但我怎么舍得用我的命去换他的老命?就是这种诅咒,我也不敢跟任何人说起,更不敢在他面前流露出半分不满或不高兴。再说,他真死了对我未必有什么好处,可能更多的是坏处吧,换个副老总提上来做老总,我还真有可能像梦里那样被发配到哪个县级市去当办事处主任呢——那些副老总们我差不多都得罪完了!至少现在他还是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毕竟服侍了他整整八年,没功劳也有苦劳,他不会那么绝情吧?我看到放在床头柜上的公文包,黑色的真皮包在红色的灯光下泛着冷峻的青色的光芒,我忍不住伸手去拿过来,拉开拉链,里面只有文件,并没有任何刀具。我彻底地松了一口气。
翻看文件时,我看到里面夹着一叠方格稿子,抽出来一瞧,不仅哑然失笑,这是我偷偷写的小说稿。好多年没写小说了,我不敢在电脑上写,怕找不到感觉,也怕公司的人或者老婆看到了冷笑。小说的题目叫《杀人者》,第一句话是“他手里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走在满地落叶的秋风里……”只开了一个头,没写到三段话,我努力回想这个小说要写什么内容,却回忆不起来了。当初写它,就是想在老婆面前争一口气,证明本人还是个文青,身上的文学细胞还没被世俗生活掏空和洗净,还能和她找到共同语言。
草场地——二、三产业兴盛
拿着稿纸,我想起了梦里老婆的不贞,她和杂子在火焰上纠缠一起的迷醉和疯狂的景象浮现在了眼前。我又苦笑了一声。这三年来,老婆一直脸上冰雪不化,对我冷若冰霜,每晚睡觉都要在枕头下压一把雪亮的大剪刀,我一扳动她的身子,她立即就会抄起剪刀指向我,一副神圣不可侵犯,如果遭到侵犯誓死也要保卫贞操的架式。直到半年前,有一天无意中看到她的日记本,我才如梦方醒。原来她跟初恋情人杂子联系上了,不知她是不是听杂子说的,她在日记里骂我阴毒,说我当年用毁谤杂子的手段拆散了他俩,之后用更卑鄙的手段——下迷药侵占了她的身体,将她彻底地撬为己有。皇天厚土作证,当年我跟杂子是公平竞争,班上的大多数哥们都知道,天地良心可鉴,我们第一次上床是在宾馆里开的房,我连一滴酒也没灌过她,我记得那晚看完《铁达尼号》我们手牵着手一起去的,我没带身份证,还是她去总台开的房。她还在日记里数落我常常夜不归宿,在外养情人包二奶无恶不作……我是常常要出差,天天有应酬,用一句歌词表达是“我拿青春赌明天”。在日记里骂骂我也算了,竟然写下她一秒钟也没爱过我,她爱的是杂子,直到永远!我真想把那本日记本撕成碎片,掐住她的脖子,撬开她的嘴巴,让她像吞药片一样的一张张吞下去。但我没有那样做,而是悄悄地放回了原处,不留一丝让她知道我看过她日记的痕迹。因为我爱她!当年我痛下决心,决定把她从我最好的哥们(那时是,现在不是了)杂子那里抢过来,就是因为我爱她,我自认为比吊二郎当游戏生活的杂子能给她更舒适更安全更高贵的生活,我所有的奋斗,起早贪黑,委曲求全,忍辱负重,甚至像她骂我的奴颜婢膝,都是为了她,让她能过既有钱又有闲,既有情致又有情调的生活。事实上我做到了。女人为什么既要追求高贵、尊严,又要苛求完美呢?鱼与熊掌能够兼得吗?再说杂子,那个人落拓不羁,穷困潦倒,四海为家,真跟他过日子,能过得上三个月新鲜吗?女人为什么总是追求空中楼阁,而把现实的一切交给男人?还要给给她一切的、爱她的男人如此沉重的一击。这半年来,她日记里的文字就像一只只蝎子一样爬在我的心上,痛苦一直咬噬着我的心,我的生活只有无尽的、望不到头的阴霾……尽管她说她从没爱过我,哪怕一秒钟也没爱过,我却依然爱着她,爱得死心踏地,无怨无悔,我不会提出离婚,即使她提出,我也不会同意。我不可能在杂子面前认输,更不可能把她推向他的怀抱,那个人对自己都负不起责任,她真的跟了他,简直是把夜明珠埋在烂泥塘里,粘一身臭气不说,还会锈烂掉。
我已经没有一点睡意了。那个梦里的诗歌节,这周真的要在我们这座城市里召开了,据说这是近年来全国最大的一次诗歌节,市里很重视这个文化形象工程,拨了五百万专款,邀请国内外上千名诗人参加这次盛会。这么大的会,这么重要的露脸机会,杂子肯定会来的,哪怕组委会不邀请他,他也会自费来的,老婆是主办方的工作人员,这早就定下来了,那么,他们肯定会相见的。相见后会怎么样呢,会做什么呢?谁也说不准了。我不能阻止他们相见,因为那是她的工作,我想了好几天的是怎么样阻止他们相见后做什么,一直还没想出头绪来。如果他们真的要做什么,那我就彻底地输掉了这场爱情。
请人跟踪?
万一他们要是开房,我就及时出现,毫不客气地给芦柴棒似的杂子一老拳,揍得他满地找眼镜和牙齿。记得有一年,就是我把老婆从他那里撬走的那一年,他提出要跟我决斗,我欣然同意,而且放话他可以带刀而我徒手,我在学校后面的山上一片树林里等了他一下午,他也没来。
对,那几天就找私人侦探跟踪!
我对突然迸发的这一灵感很满意。好几晚了,这事一直搅得我夜夜做噩梦,没想到解决的办法还是有的。这可能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肯定是最有效的办法。至于老婆知道我跟踪她之后会怎么样,更加鄙视我?离婚?离家出走?船到桥头自然直,以后的矛盾以后再解决吧。
草场地——改建房屋
我不想失去她,哪怕真像她日记里说的那样,我从没有真正得到过她。但我知道我有多么地爱她,因此我才会如此的绝望,如此的噩梦连连。
我把稿纸放入公文包里,把包放回床头柜上,准备摁灭灯台睡觉。这时,我闻到了一股强烈的刺鼻的味道,很浓,很腥,像死鱼味。同时我感觉自己的手上黏稠稠的。我收回去摁灯的右手举到眼前一瞧,满手掌的血!我吓了一跳,赶忙又举起左手掌,也是满手掌的血!我还看到皮包上,床头柜上和墙纸上也摁满了血手印。我的第一个反应,这些血是从哪里来的?这时听到床沿上有滴滴答答的声音,我往床上一看,满床都是血浆,把整张床都洇红了,那些血浆像泥石流一样,在缓缓地蠕动,从床沿边滴落下去。我自己满身也是血。
我虎地一下爬起来,跳下床。
我看到了魂飞魄散的一幕:老婆的后背上插着一把明晃晃的剪刀!鲜红的血水正从她的后背汩汩流淌,流得像一条活泼、欢快的小溪。
我刚才在梦里杀死的是徐总,却无意识下杀死了老婆,用她压在枕头下对付我的剪刀捅死了她!
我明白这次不会再是梦,我想起在那个噩梦里杀死徐总时他流的是墨汁一样的黑血,而老婆的背上流出的是红艳艳的鲜血。我说过要爱她一生一世的,不想我却亲手杀死了她。爱和恨真的就那么泾渭不明界线不清转换得如此自然而残酷吗?我感到一股巨大的恐惧攫住了我,这种恐惧不是我对杀死老婆需要担负后果的恐惧,而是对我作为一个人的恐惧。
我扑上去,抱起老婆,大声地叫喊她的名字。她脸色苍白,灰蒙,毫无血色,身子也软沓沓轻飘飘的,像一朵棉花或者一片树叶一样,一阵风就可以把她吹走。
我止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哭得屋顶的吊灯和四壁的墙灰啪啪地往下掉落……
“你醒醒,醒醒呀。”
“你在叫谁的名字?”
声音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有些飘渺,有些虚无。我感觉到身体在剧烈地晃动,费了很大劲才睁开眼皮。我看了看四周,这是一间装修豪华的房间,有落地灯,有壁灯,还有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机。
这是哪里呢?
我的眼前显现出一张俊秀的女孩的脸,瓜子脸,蒙娜丽莎的古典美,青春、稚气,长发垂至裸露无遗的前胸,她正关切地注视着我。我轻轻地叫了一声:“晓玲!”
“人家叫小青嘛,给你说过好多次,你老是叫错。嘻嘻。”
“你把人家一点也不放在心上。”
她不是我老婆!我一下子懵了,爬起来,警惕地问:“你是谁,这是哪里?”
“嘻嘻,”那个女孩说,“你们男人就这样,完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
“我对你做了什么?”我的声音都颤了,“这是哪里,我到底怎么会在这里?”
女孩说:“这里是金叶夜总会,你来时喝多了酒,现在还没醒酒吗?”
我立即闻到了自己的满身酒气,我努力回想我怎么会到这里来的,昨晚公司开庆祝会,还是陪上面领导,抑或自个儿喝闷酒喝多后转到这里来的?但脑瓜子一转动脑壳就痛。钻心地痛。我从大沙发上抓起上衣,穿上,又捡起公文包,往腋下一夹,往门口走去。我得赶快离开这里。
那个女孩子从被子里跳出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说:“你还没付我小费呢?”
女孩子全身赤裸,一丝不挂。她真的很漂亮,跟我老婆晓玲年轻时太像了,脸型像,五官像,身材像,瓷白的皮肤也一模一样。十一年三个月零二十八天前的那晚,她也是这样从被子里赤裸地跳出来,一把搂住我的脖子,说:“我今后就是你的人了,一生一世。”
我恍惚了一下,掰开女孩子的手,说:“付什么费,我对你做什么什么了?”我的脑子还是懵的,一下子转不过来。
女孩哎呀呀地叫唤起来:“你说你做什么了?”
我有些不相信地说:“我真做了?”
女孩说:“你真是搞笑,自己做没做不知道?想赖账啊?”女孩见我目瞪口呆着,继续说:“你说你两三年没做过,这次做得太爽了,你自己想想,你老婆是不是几年不让你做了,我会诓你?哼,想赖账,我给你说,没门。”
头痛欲裂。我竟然嫖娼了。我怔怔的,突然想哭。真的想哭。我抹了一把眼睛,竟然抹出了一大把眼泪。奇怪,我都还没哭呢,竟然满脸泪水了。
我心虚地问:“多少钱?”
女孩答:“三千。”
我吃了一惊:“怎么这么贵?”说实话,娱乐场所我是常去的,但像这样的事还真没做过。其实,我也不知道价目。
女孩说:“这间房一晚一千,我的小费一千。”
我说:“那也才两千啊!”
女孩笑了笑,说:“现在严打期间,全市性工作者抓的抓,跑的跑,大哥,怎么样也得加点风险费吧。”
我只想尽快脱身,打开公文包取出皮夹。打开包的时候,我看到包里装着一把刀,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把美国三角洲特种部队配备的蝴蝶牌军刀。我来不及细想是谁哪时送了我这把刀,从皮夹里抽出一沓钱,递给那个女孩。她接过就飞快地点起来。我已经走到房门口,她突然叫住了我,大声说:“少了三百!”
我冷冷地说:“我给你补上三百可以,但你得给我发票。”其实我已经掏空了钱包,倾其所有了。
女孩顿时火了,破口大骂:“他妈的,老娘第一次听说嫖娼的要发票,公务员怎么样了,公务员就可以用纳税人的钱嫖女纳税人吗?你到底给不给?”
我坚持说:“没发票就不给,我是消费者,你是业主,你有给客人提供发票的义务。”
女孩冷笑了两声,赤身裸体地跑到窗子边,猛地拉开窗帘。顿时一大片明亮的光线扑进来,房里一下子亮晃晃的,刺眼。原来天色已经大亮了。我一眼就看到邮政大楼哥特式的尖顶,和尖顶下那座象征我们这座城市的大钟。我刚把我现在所在的位置确定下来,就听那个女孩对着窗外大喊:“有人嫖娼还要发票,请大家都来评评理。”
她的半个身子已经探出了窗外,如果外面大街上有人的话,定能看到她那两只挺立的、现在却因为过度激动而晃荡得振翅欲飞的白鸽儿。我突然想起那个窗子正对面就是榕树街派出所,我赶紧快步蹿上去,一把拉下她,迅速地拉上窗帘。女孩摔倒在地毯上,她又爬起来,往窗子上扑去,我用左臂一把箍紧她的头,朝她的脖子上轻轻地一抹。
绝对是一把正品的军刀,就那么轻轻地一抹,她的血就像爆裂的水管一样飚了出来,喷到窗帘和墙壁上。这招是我的一位朋友教我的,他曾当过三年特种兵,说是这样杀人,动作漂亮、利索、干净,自己身上不会沾上一滴血。
我箍着她头颅的手松开,女孩就慢慢地滑倒下地。她滑倒下地时,我眼前突然闪现出老婆晓玲的脸。
我看着她的血还在慢慢地流。
我很惊奇地发现,她的血竟然跟我在梦里捅死的徐总一样,是黑的!
我来不及多想,我想赶快离开这里。我捡起跟女孩一起滑落下地的公文包,把刀放入包里。那把刀上也没有一滴血。这时,我突然听到巨大的轰轰隆隆的声音传来,感觉到房子在巨烈地摇晃,我看到四周的墙壁在开裂,滋滋地响,裂缝越来越大,房子要塌了,那种巨大的轰隆声肯是外面正在倒塌的楼房发出来的巨响。于是我飞快地跑了出去,我穿过一道道门时,听到身后噼噼啪啪的掉落声不断,这幢房子也摇晃得更厉害起来。
大楼倒塌前我终于跑到了外面。外面不是一片狼藉,而是什么也没有,房子没有了,城市也没有了。我站在一片龟裂的土地上,这片土地一望无际,无限地向我的四周延伸……在我不远处,躺着那个被我杀死的女孩,她静静地卧在那里,赤裸的身子美轮美奂,像一位受难的女神或者天使。我走过去,发现那个女孩真是我老婆晓玲。没错,就是她,我认出了她左眉上的那粒黑痣。她就是十一年三个月零二十八天前的郭晓玲!
我一把抱起她。
我的眼泪汹涌而出。
我这是在梦里吗?我的眼泪是正从梦里流向梦外,还是从梦外流向梦里?
草场地——富有艺术气息的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