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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6651)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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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8/5/27 15:29:24 谢谢你,这些都已经过去了。我也已经一年时间没有打开这个文集了。谢谢你的关注! 版主还没有对该留言进行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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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编号:(1251) | 信息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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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2006/12/19 17:17:53 读到了你的文字,为你的爱而不公,还是别忘记吧,因为你根本忘不了,不如将爱收藏在心底,让那份爱沉淀……把它凝固在愈裂的创伤处。 其实如果一个人,爱过恨过,心中再也波澜不起,不也是完美的结局吗?而今要对自己微笑,快乐的前行.... 版主还没有对该留言进行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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