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桑
本命是你一生所爱
■岑桑
摄影/@ormosia红豆豆 模特/@Hami石
我们挺有缘分的
董宇哲,遇见你那一年,我15岁。我们都是高一新生,你在一年(3)班,我在一年(6)班。你常年穿浅色衬衫,配深绿色的校服裤子。
记得军训的时候,我的闺蜜于小炎还是你的粉。她每天和我说你如何如何,什么“迷人的慵懒气质”“天然呆的萌表情”“天生的衣服架子,穿迷彩服都帅死了”……我在她烦不胜烦的唠叨中开始关注你,然后,深刻地体会到一句经典名言——情人眼里出西施。
真的,你哪儿帅呢?一点没看出来。直到在军训最后和教官的联欢里,你让我眼前一“亮”。
那天,你们班班长纠集一众男生,献演男声小合唱《送别》。整齐划一的白衬衫,只有你穿得最别致——头发爆气般炸着,衬衫皱巴巴的,还系错了扣子,一襟高,一襟低。
于小炎痴迷地说:“看看,什么叫个性。”我却严重怀疑你是从被窝里被直接拖出来,强行扭送上台的。
最令人难忘的是联欢那天,已是傍晚,群山环抱中的军营沉浸在日暮的昏黑中。据各种仙魔小说描述,此时正是妖行天下的时刻,人妖混沌,结界洞开。于小炎为了准备一会儿的健身操表演,怎么都不肯陪我去卫生间,我只好战战兢兢地独自穿过大半个操场。
我不停地对自己说,别吓自己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妖魔鬼怪让我碰到。可是,就在我走出卫生间准备离开的时候,一缕怪怪的不男不女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外面是谁啊,给我送点手纸来可以吗?”
我顿时汗毛倒竖,撒腿跑了。
后来,许多人听了我这段“深山遇妖”的故事都会笑我胆小,或是说我胡编乱造,可是你与众不同。
你沉默了,还用一种怨毒的眼神看着我。
“怎么了?”我莫名其妙地问。
“何佳星,原来是你呀!”
“什么啊?”
你冷冷地说:“不知道吗,那个‘不男不女的妖怪’就是我!”
“噗——”我当即喷了,“不可能吧,那声音听起来绝对不正常。”
你捏起鼻子,说:“那是卫生间,不这样喘气能活着出来吗?”
董宇哲,你必须承认,其实咱们还算挺有缘分的。在你被于小炎收入囊中之前,我们竟然还有过这样神奇的际遇。
我不是我
“你怎么自己不去?”“那多没面子。”
“我不去。”我当场拒绝。
在我看来,给男生递情书是件非常愚蠢的事,女生正是因为拒绝才高贵。
但于小炎淡定地说:“行,那我自己送,我就说是你给的。”
我败给她了,只好拿着情书去找你。你坐在你们班的最后一排,正和某同学拿着手机看《海贼王》。
我推了你一下,说:“嗨。”结果你做贼心虚地吓了一跳,手机“啪”地掉在了地上。
这大概是我们第一次正式交锋,没想到开篇就这么惊艳。
我慌忙低下头,说了声“对不起”,转身就走。
你在我身后,很无奈地说:“同学,你找我就是为了说‘嗨’?”
我这才想起身负的重任,赶紧把于小炎的信放在你手里,补了一句:“不是我给你的。”
而你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我,说:“哦,你不是你,你现在是鬼上身啊?”
要我怎么说你呢,董宇哲,你说话总是有淡淡的噎死人的效果。
于小炎是你高中时代的第一任女朋友。这妹子对喜欢的东西总有一种非得到不可的霸气,被她爱慕的男生基本都逃不过她的魔掌。她只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把你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你的爸爸在超豪华五星级酒店工作,他负责一个占地面积特别庞大的部门——拥有360个车位的车库,而你的妈妈奋斗在市三甲医院的第一线,是月月全勤的优秀护工。你在上高中之前没谈过一场恋爱,没犯过什么大错,没考过高分,也没拿过奖项。你获得过的最高荣誉就是在某个周一的早晨,做过光荣的升旗手。
于小炎说:“他就是还没被人发掘的金子,我得先下手为强。”
好吧,喜欢一个人,就是没道理。我真不明白,她是怎么在你平凡如白开水的履历里看出金子的光泽的。
记得10月的运动会上,于小炎在全校的助威呐喊中,把蓄谋已久的情书放在我手里,说:“帮我给他。”
我装傻地问:“谁啊?”
“董宇哲呗。”
本命是你的一生所爱
你和于小炎以闪电般的速度开始了,然后又以闪电般的速度结束了,时长一个月。你们一共看了两场电影,吃了两次肯德基、一次巴贝拉,她送你给一条“心心相印”的手机链,你送给她一条绑着小桃核的手编红绳,然后,终于在11月11日到来之前,你们分手了。于小炎说:“真没想到,董宇哲是个这么无聊的人。”
其实,用脚想也知道,你就是个很无聊的人。但人总有些莫名其妙的时候,会偏执地认为某些不适合自己的东西是命中注定。
后来,我就没怎么听到你的消息了。我在二楼正数第二间教室上课,你在二楼倒数第一间。课间,我只会和前后左右的女生守在教室里聊八卦,你会和你的兄弟冲出教室,抢占篮球场。我们原本应该是永无交集的平行线,可是就在高一的第一个寒假,我们还是相遇了。
那是在荣二路上的某间便利店,我从补习班回来,冻得直打哆嗦,进去买关东煮。而你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我身旁,说:“同学,他们家的奶黄包很好吃呢。”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你,说:“我不爱吃甜食。”
“那芹菜肉包你一定喜欢。”你继续热情地推荐。
我实在受不了你殷切的目光,买了一个包子。你立时欢天喜地对店员说:“快,够了。来一张,她肯定不要的。”
我突然感觉自己好像中了什么圈套。你看着我,笑嘻嘻地说:“没什么,就一张积点卡。”
原来便利店这个月的活动是集满16点,送一个《海贼王》的手办。那套手办共五款,你有收藏手办的癖好,当然不能错过,只是消费12块换一点的规则让你的钱包吃不消。
我拿着鱼丸和包子到桌子旁坐下,看见你的作业摆了小半张桌子,我说:“你不会天天都在这儿等着打劫别人的积点卡吧?”
“什么打劫啊,很多人都不要的。”
我喝了口微辣的鱼丸汤,全身都暖了过来,说:“真喜欢就买下来呗。”
你却连连摇头,说:“唉,我也想啊。可哥是穷人,钱不够花。”
好吧,你真心说到点子上了。所谓青春,大概就是“钱不够花”的代名词。因为有太多不务正业的东西想要买——谁谁谁的新海报,你得买吧,谁谁谁写了新小说,你不能错过吧,谁谁谁发了新碟,你不能不支持吧。
而你的青春,大都奉献给了二次元。
你说,你大爱初音这个萌妹子,她就是你的本命。你一定要攒钱,买一个GK模型来自己做。说实话,尽管你说得眉飞色舞,我也只听懂一半。我问:“什么本命啊?你俩属一个生肖的?”
你白了我一眼,说:“本命就是我的一生所爱。”
先付出真心的人都会输
那个寒假,每天从补习班回来,我都会到荣二路的便利店里坐一会儿。你总是在那张挨着落地窗的桌子旁写作业。说起你的作业,真是多得让人不敢相信,让我怀疑咱们是不是在念同一所学校。后来我发现,你的作业里有初一代数、初二物理,以及小学五年级语文……
我不解地问:“你是在复习吗?”
你说:“赚钱。好多小朋友放假要去旅游的。”
我大惊小怪地说:“你帮别人写啊?”
“不行吗?”你眼也不抬地说,“小学一本20块,初中一本30块。你要是找我,我给你打对折。”
你跟我计算了一下,如果想买GK模行的材料,需要写33本初中寒假作业或是50本小学的。
我叹气,说:“唉,真可怜。”
你敲了一下我的头,说:“励志一点行不行,这叫为梦想而奋斗。”
董宇哲,你知道吗,那一段时光的影像至今仍会以第一人称视角出现在我的梦境里——巨大洁净的玻璃把冬天阻在窗外,空气里飘散着暖洋洋的关东煮的香气,你趴在桌子上,拼命地写着,直到累得睡去,而我一边翻看白天的笔记,一边用余光偷偷看你。
后来,我们熟络了,你开始问我一些有关女生感情的事。你说:“我有点不明白,明明是于小炎先追的我,为什么她又甩掉我?女生都是这么草率地喜欢一个人吗?
可我要怎么讲给你呢?其实于小炎并不一定是真的喜欢你,她只是喜欢“集邮”。你集过邮吗?即便你特别喜欢某张邮票,你会把一整本邮册都插同一张吗?不会,对吧。于小炎当然也不会。其实,你只是她五彩斑斓的邮册里的一张面值5毛钱的邮票。
你被“5毛”这个价格戳痛了,说:“我是不是特别cheap?”
我直白地说:“没什么,先付出真心的人都会输。”
然后,我立时想起了我自己。其实,每次回到家里,我都会遭到妈妈的盘问,“不是3点就下课了吗,怎么才回来?”“你每天下课后都去哪儿了啊?”以及“高一不努力,高三徒伤悲”之类的训话。可是每天下午,我就像装了自动导航,总会不由自主地拐进那家便利店。而我的零用钱,不再用来买海报、小说、CD,都换成了一杯杯关东煮和一个个肉包子。其实我和你一样,也输了。
寒假里的最后一次补课那天,我在便利店里对你说:“我明天就不来了,补习结束了。”
你说:“嗯,我也不来了。”
“你的点卡不攒了?”
“点卡啊……早全了。”
我沉默了一阵子,说:“那你还天天来这里干什么?”
你说:“我……我喜欢这儿不行吗?”
我发誓,你的脸红了。其实现在想想,你的理由应该和我的一样吧。
可是你懂的,15岁,你可以穷得去乞求一张点卡,也绝不会在某人面前放下自尊,比如我。
温柔的警告
高一的下半学期,于小炎又准备恋爱了。这一次的男生不像你帅得那么不显眼,他是学校里公认的男神,有一双仿佛盛着江河湖海的眼睛。此时的于小炎已成功转型为颜控,她对一切美的事物都悸动不已。老师不在的自习课上,她常窜座到我身边,对我絮絮叨叨地说着她男神的各种好。可我听得不像从前那么热衷了,反而常在她的絮叨里想起你。
怎么返校之后,你和我就又形同陌路了呢?只在迎面走来躲无可躲的时候才点头打一个招呼。我把这种尴尬的气氛视作一种生疏,于小炎却在这种生疏中看出了端倪。
某一天的体育课上,我们两个班同在操场上。我和于小炎以“不方便”为由在一旁休息。你们班男生正被体育老师罚跑圈,途经我们面前的时候,于小炎突然转过头,看着我说:“你们有什么情况?”
我愣了一下,说:“什么什么情况?”
“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没什么你不知道的。”
于小炎语重心长地说:“全校那么多男生,你喜欢谁我都支持,只有一个例外。你喜欢他,我会很没面子的。”
我必须承认,于小炎对感情这种事有天生的直觉,她在我还没察觉之前就已经察觉到我悄悄流露出的微表情。她说:“你自己不是说过吗?那个人有什么好喜欢的,你换别人吧。”
那天晚上,我看不进去书了,坐在台灯昏黄的光晕里,思绪万千。于小炎温柔的警告起了作用。她确凿无误的语气让我发觉,或许,我真的有点喜欢你。
我拿出手机,想拨你的电话,可是想一想,还是算了。拨过去只说一声“嗨”吗?
这种心情真是耽误事,第二天还有测验呢。
然而第二天,我没看到你。直到下午才从你们班同学的嘴里听到一点风声,他们说你因为打架被警察抓起来了。
我觉得不太可能。你是个生性平和的男生,不太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放学后,我直接找到警察局。我号称代表全校师生的关怀而来,警察叔叔才让我见到你。
你的左眼肿着,嘴唇有一块瘀青。但你看起来一点也不颓唐,甚至见到我还有一点小兴奋。你告诉我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你爸爸看的车库有一部兰博基尼开进来,你爸爸指挥着车主倒车,结果车子撞上了后墙。车主从车上下来,破口大骂,你刚好送饭过去,听见了“连看门狗都当不好”之类的话。大概男生在这个时候,没有不怒的吧。
你说:“我没事,不用担心,我没把他打坏。”
我说:“那就好,好好道歉应该没事的。”
可是,我们好像都太过乐观了,你打的可是兰博基尼君。我们把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看得太简单了。
默片下的核爆
董宇哲,你相信命运吗?它就像个魔术师,明明在你掌心放了一粒糖,可等你张开手,糖不翼而飞了。你爸爸在第二天就被辞退了,而你在一周后被学校开除,即便你诚恳地道了歉,但仍然被送上了少年法庭。
于小炎的八卦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不断有各种“黑幕”被她添油加醋地打探出来。她真是法力无边的妹子,去联系学校法律社的学长,发起法律声援,还在微博上实名联系媒体,号召更多的人来关注你的命运。
某一天的午休时间,于小炎拿着手机,在给某报微博发私信。我坐在她旁边,问:“你不是和董宇哲分了吗,为什么还这么花精力帮他?”
小炎说:“怎么说也是前任啊,我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受冤枉吗?”
我在心里觉得,她这样为你尽心尽力,实是为了抢风头。但我又有点鄙视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小人”之腹。其实,我是嫉妒她了吧,嫉妒她可以在这个时候站出来,为你摇旗呐喊,在你不断跌下谷底的时候,拼尽全力地拉住你。而我呢?除了坐在电脑前发微转帖,不知该干什么。我们是不同的女生,她是传说中的“人来疯”,我是从小到大的“怕见人”。
历史老师嘴里的“时势造英雄”,说的就是她吧。你的“时势”,造就了一位“炎英雄”。
有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她,校长都跟着兴奋了,于是,你被开除的事变成了误传,校长在电视新闻里说:“我们不会放弃任何一位学生。”
再后来,你终于在舆论的关怀下完好无损地回校了。接你回来的那天,于小炎率领一众同学去迎接你。有记者围着你拍照,伸着话筒问你有什么感受。你大概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场面,结结巴巴地不知所云。我混在人群里,没上前凑热闹,只是远远地看你。
你好像就在这几天里氧化了,眼神里有疼痛后的深刻。
你无意中看见了我,浅浅地笑了笑就转开了目光。
我们好像再次生疏了。
那天,等记者都散了,几个比较熟的朋友把你送回了家,其中包括你的兄弟和于小炎。我跟在后面,犹犹豫豫地也去了。你的兄弟们把于小炎夸到了天上,你的父母也不断地向她道谢。
后来,有人在你的书桌上看到了一封信。我认得,是于小炎让我送给你的那封情书。
于小炎说:“你还留着?”
这个时候,你向我遥遥望了一眼,然后说:“嗯。”
恕我弱智,没看懂你复杂的眼神。只是在你兄弟们乱七八糟的哄闹声中,我心里轰然空了,像默片下的核爆,平静地摧毁了一切,只剩一蓬尘土,灰飞烟灭。
那天,你妈妈招呼我们留下吃饭,我却悄悄离开了。
没人注意到我,包括你。
永不被寄出的信
董宇哲,我不会告诉你那天晚上我哭了多久。你会不会觉得很愚蠢呢?过后回想起来,我也觉得挺蠢的。我凭什么哭呢,我又凭什么嫉妒小炎?怎么说她也是你的前任,而我们算什么?男女朋友、朋友,还是人生里擦身而过的路人甲?不久就是高二,于小炎和你复合了。而我遇到了一个机会,去美国读高中的机会。那边不知哪位沾亲带故的姑妈回国探亲,愿意做我的担保人,于是,我想也不想就答应了。那些日子,我不去学校了,每天恶补英文,而这也是我真正想要的吧,不必听于小炎说你们的事,不必看到你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8个月后,我飞往了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登机前,只有于小炎来送我。我们在候机大厅里叽叽喳喳地说了半天。我们一直没有提到你,显然,我们都知道,你是我们友情里仅有的麻烦。
临登机前,于小炎说:“我有个东西要给你。”
我问:“什么?”
可她想了想,说:“算了,下次吧。”
我说:“下次,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
好像就在这一刻,我们才意识到,这是一场真正的离别。我们突然紧紧地抱住对方,仿佛要把那些驻留在彼此之间的私心、嫉妒、积怨统统挤压出身体之外。
现在,美国南部时间22点54分,窗外安静得只剩下偶尔一声的遥遥的犬吠。转眼间,我到这边已经一年了,我能说我后悔了吗?我居住的地方是一片整洁的农村,什么都好,就是没有人气,每天站在清冷的街道上,我就会很怀念咱们学校门前的车水马龙。
于小炎在QQ上说,今天学校里闹翻了,因为该死的高考结束了。不论考得是好是坏,每个人都疯了似的尖叫。她好像喝醉了,发给我你们胡闹的视频。她说我不该走的,没经历过高考的孩子就是逃兵。
她还说:“你知道那年在机场,我要给你什么吗?”说着,她贴上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你写的信。
她说:“这是我在他一个手办的下面发现的,没寄出去的信。”
我放大了图片,看见你的笔迹。
你写道:“何佳星,原谅我在你面前退缩了。可是,我没勇气再去喜欢你了。关在里面的日子让我懂得了一件事,其实,成长就是懂得害怕的过程。被老虎咬过的牛犊,才知道自己的卑微。我看过自己真真实实的胆怯,所以不想你看到。别为那封情书耿耿于怀了好吗?它在我眼里,与于小炎无关,我只知道,是你亲手把它放在我手中的。其实,对我来说,最精彩的记忆就是在15岁那年喜欢过你。”
我看着那封信,很久没说话,只有眼泪安静地奔流而出。
于小炎大概是真的醉了吧,直到许久之后,她才说:“我真的喜欢宇哲,所以这封信,我没有给你。可是这件事一直压在我心里,我好难过。对了,压着信的手办你见过吗?他说这是他的本命。你觉得,她像谁呢?”
于小炎又发来一张图片。我看着照片里的手办,心里一片氤氲。
董宇哲,你能告诉我,那个穿着迷彩服惊悚逃跑的妹子是我吗?
那是我们曾经的缘分吧,就这样惊慌失措地跑远了。
那时,你是懒散无畏的少年,穿着系错扣子的衬衫,站在流年的舞台上,唱着《送别》。
原来你在我们相遇的最初就已预言了结局,只是,我依然固执地听见你在我耳边轻声说:“本命就是我的一生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