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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都想要一个深夜食堂?

  • 作者: 文苑·经典美文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 热度21426
  • 七天路过

      《深夜食堂》开播后,吐槽声一片,很多人留言说:这怎么可能是我们心心念念的深夜食堂?

      对啊,我们执恋的深夜食堂,不必是拐角处的某个居酒屋,不必有一个脸上有疤口头寡言的老板,不必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食客。

      

      不过是人生自是有情吃。有一个店面,没有吵闹,没有尊卑,只有属于你的料理和你的故事。

      那些寂寞却又相同的人生,总是在一碗茶泡饭、一份拉面、一份寿喜锅中拥有无穷的力量。

      所谓深夜食堂,缘来一个店面,难得世故人心,夜深而情浓,食香而念深,孤独或寂寞,小确丧或小确幸,人生海海,充满无限况味。

      没有爱的时候,需要一个角落暖胃;有爱的时候,需要一个角落暖心。

      网易云音乐的那个热评怎么写来着:哭着吃过饭的人,是能够走下去的。

      食物天生就是牢靠的故事,你闻着它的味道,体味它的口感,你的欢喜留恋、爱恨痴缠,都不会说谎。

      它吃进你的胃里,却直击你的心底。

      再也回不去的故事,只能借一道道吃过的菜肴,让回忆重现。

      这些年从上学到毕业,从三线城市到北京,吃过的饭数不胜数,留在心间的只有几个。

      爱吃鸡蛋羹,尤其爱像孩童时一样,等鸡蛋炖好之后,先拿勺子把鸡蛋羹横竖切成小方块,加水搅匀,然后加盐,倒上几滴酱油和醋,最后,拿出香味可以惠泽四方的香油,慢慢地斟上一滴。

      然后拿勺子轻轻把那一滴晃开,像明亮又细碎的珍珠,漂在这碗普普通通的鸡蛋羹上,如同一跃而起的绩优股,瞬间华丽四溢,让人欲罢不能。

      刚搬到这个房子里的时候,匆匆忙忙,没时间买香油,于是炖好的鸡蛋羹就少了最后一滴的馈赠,有点黯淡,但依然暖胃。

      只是吃着的时候总惦记着别的,像记忆在寻找一个怎么也到不了的村庄。

      后来同住的女生買回来一瓶香油,欣欣然又开始炖鸡蛋羹,乐此不疲,从起火到出锅,不消十五分钟,一碗绵软润滑的鸡蛋羹就大功告成。步骤简单得可以靠惯性来完成:加水,加盐,加酱油和醋。然后,停下来。

      这时候我会把碗从厨房搬进餐厅,然后转身去拿香油,揭开盖,举在碗的正上方,然后轻轻地,小心翼翼地,让那一滴香油融入碗中,像孩童回到母亲,像老人回到故乡,像流浪的鸟找到岸,像十几年前,我着急地等在灶台边看着母亲把那一滴香油倒进去,把那只小小的碗递给我时心满意足的眼神。

      我贪婪地回忆起舌尖上的味道,鲜嫩,光滑,绵软,清新得像一弯小溪。

      吃过无数美食,吃了也就吃了,酸甜苦辣都是过往,唯有那碗鸡蛋羹,仿佛汤汁还含在嘴里,尚未吞咽。

      也许,那是胃的初恋吧,才会毫无缘由在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午回忆起来,那股味道已自成一格,不容与其他味道相提并论。

      舌尖与胃在悄悄欢叙,勾起了它,我才想起无数细碎的往事。原来,离家已经很久了。

      吃兰州拉面,是在十多岁;爱上吃兰州拉面,却是在很多年以后。

      因为胃不好的缘故,最近开始迷上吃面。拉面、牛肉面、刀削面、牛肉板面,面面俱到。

      最惬意的,还是买上几两手擀面,四五枚鸡蛋,一两个西红柿,数字稀疏得像廊坊夜空的星。

      开火下锅,不论是煮还是炒,深夜时咀嚼,都别有一番意境。至于是什么意境,或许是孤独,或许是满足,情绪不必泾渭分明,隐喻最好。

      《董小姐》刚出来的时候,网上各处发帖:请给我一支兰州是什么意思?

      求知态度热情又真诚,于是路人纷纷以身示范,说起诸多关于烟,故乡,抑或流浪的故事。

      宋胖子的兰州不一定仅仅是一支缭绕的烟。我的兰州拉面,也不仅仅是深夜暖胃的面。

      那是一家在北京某个细微的骨骼处盘踞的小店,有着半旧的招牌、黯淡的桌面、并不柔软的椅子,它像北京街边任意一家谦虚又不上进的小店,并不热情地、半推半就地接待了我们。

      我记得似乎要了两份面,两份都很好吃。回想一下,也不记得究竟是面好吃,还是当时一起吃面的人让记忆变得美味。

      那是我初到北京的第一天,住在十号线一个叫成寿寺的地方,离望京两个小时,离知春路一个小时,离798两个小时,每一个时间都有一个故事,跟DNA密码一样,打开密码就唤醒了过去的爱情。

      可是过去并不美好,悬而未决的工作,摇摆不定的感情,两个人吃着饭,心里放映了一遍又一遍的分别再见。

      唇齿间,杯碟间,你不言我不语而又心知肚明的故事平静流淌。

      有的故事,也如同“爱上一碗兰州拉面,可我并不爱吃香菜”一样难免不圆满!

      可是每次吃兰州拉面,还是觉得香,饱腹,充实,虽然不够高级,也并非珍馐,但仍是心头好,像过去不完美的爱情,在饥肠辘辘的时候,都值得惦念与感激。

      用力爱过的,都不计较。

      我喜欢吃鱼,却从不吃鱼头,因为自小觉得鱼头都是骨头,是要费大力气去嘬一点肉的低级食物。

      哪如鱼肚子上的肉鲜美丰腴,一筷子下去,满满当当,哪一块都有着充实感,适合大快朵颐,适合肆无忌惮。

      草鱼不如鲈鱼,鲈鱼不如龙利鱼,每一条没有刺的鱼,都附赠了“今天赚到了”的欣喜。

      一个人面对食物的态度,与面对感情的态度并无二致。

      不喜欢吃鱼头的我,大概不喜欢那种费尽气力又无甚所获的周折感,不喜欢全力付出又挥手告别的怅然若失。

      直到遇见k,他自小在海边长大,熟悉各种海产,他摸着我的头傲娇地说:我可以把鱼头上的肉吃得干干净净。

      “啊?我不会。”

      “你不需要会,因为我会喂给你吃。”他一副霸道总裁即视感,却极尽甜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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