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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和T A的宠物

  • 作者: 青年文学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 热度23776
  • 文/闫晗

      

      一个人和TA的宠物

    大锁和小刚

    大锁研一的时候,突然想养一条名贵点儿的热带鱼,预算是五百块。然而买了一个相对豪华的鱼缸和打氧气设备,就已经花掉了四百多。大锁在花鸟市场转呀转,发现了一条降价处理的龙鱼,只要十五元。不过这条龙鱼受过重伤,脊柱是弯曲的,像背着一个大罗锅。老板说,新手养身娇肉贵的热带鱼,买这条回去最合适了,价格低廉,养不活也不会太心疼。哪个新鱼缸不需要一些生命拜祭呢?

      大锁带回了这条鱼,带着美好的祝愿,起名“小刚”。或许有了名字的鱼就有了灵魂护佑,小刚居然很顽强地适应了朝北宿舍的新鱼缸,果断地活了下来,让大锁很欣喜。小刚跟普通喂鱼食的鱼不同,它是一条肉食鱼,需要每日吃新鲜的鱼虾。它吃掉的那些小鱼被称作饵料鱼,卖鱼的市场上专门有售,从被买回去那一刻起命运就是注定了的。小刚连吃饭带打氧气,平均下来每天需要五元生活费。不知是不是少见阳光的缘故,它一直身体发白,完全不是喜庆贵气的红色。主人大锁有点懊恼,听人说给龙鱼吃蜈蚣会长颜色,也曾下了本钱买了给它吃过,小刚却依旧带着鱼肚白,罗锅越发明显了。

      小刚相貌不佳,却不是个善茬儿。不知深浅的我曾把一条锦鲤寄养在大锁那里,没几天锦鲤变成了白条——红鳞片全被小刚持之以恒地啃掉了——然后羞愤而死。它嫉妒所有有颜色的鱼,个头尚小,不足以吃掉对方,就每天啃掉几片鱼鳞,慢慢把对方折磨得筋疲力尽奄奄一息无地自容。

      大锁觉得小刚不过是新手过渡试养的,以后会换一条名贵热带鱼。他先后买过几条鱼,都离奇死去。后来他发现,当有人把手指放进水里,小刚马上恼怒地冲上前咬一口,大锁换水时多次被咬伤。大家说,你这条鱼又凶又增不了值,真是个祸害,不值得养,回头是岸啊。大锁也曾动摇过,但想想一直以来在小刚身上的金钱和感情投入,始终舍不得处理掉它。

      大锁寒假回家,很难找到寄放小刚的地方,养热带鱼很麻烦的。只有学校周围的一个饭馆大厅里养着几只艳丽的龙鱼,若肯收留小刚,也是不错的选择。大锁跟饭馆老板商量,人家本来同意,可一见到小刚本尊,立即摆手:你还是拿回去吧,长得太丑,拉低了我们龙鱼的整体水平,说不定还影响财运呢。大锁再三请求:我每天出二十块钱生活费行不行,它个头不大,放在鱼缸里不显眼的。老板这才勉强同意。

      好不容易把小刚给送出去,大锁放心地坐上了南下的火车。到家的第二天,就接到饭馆老板的投诉电话:你赶紧找人把鱼拿走,它把其他鱼的鱼鳞都啃掉了,跟它一样丑,你得包赔我损失!大锁赶紧央求:我没法去拿,您还是替我养着吧,赔您钱还不行吗?没人来接小刚,老板只好另找一个鱼缸把它隔离起来。

      

      开学赔偿了人家的损失之后,小刚在大锁心目中的身价又涨了。此后,他养了它整整三年,这期间没有养活过第二条鱼。或许是小刚的奇迹般存活耗掉了他所有的运气。不管怎样,毕业之时,去外地工作的大锁,终于无法带走小刚。那一阵,常见他焦急地四处打听,想把小刚和鱼缸一起送给某个他认为稳妥的人。

      后来,据说大锁再也没有养过鱼。

      很多人的生活里都有一个小刚吧,人生之所以没有回头路可走,不是舍不得那个人或物,只是心疼自己付出的那些时间、金钱和感情。

    孙姐、花花和呗呗

    孙姐是我见过的最可亲的北京妇女。她一口道地爽利的北京话,就算在电话那端也能感受到一股大姐范儿。可这范儿有着亲切热心的底子,并不显得盛气凌人。我们都爱听她讲些家长里短的事儿。

      她原先养了一只叫花花的狗,长瘦脸细腿窄身子,跟她们家人的气质如出一辙。这只狗如果不算是世界上最受宠的狗,起码也是之一了——沙发和床随便上,主人一坐在椅子上看电视,它就要跳到腿上坐着。周末贴心地在孙姐女儿的床上和小主人一起赖床,孙姐喊它吃饭,它把脖子抬起来又眯缝着眼睛躺回去。端来一碗面条,它把脑袋向前凑了凑,嘬住了一根往嘴里咽。孙姐笑着拍拍它的脑袋:“真够懒的。”

      孙姐家住十一楼,有一天电梯坏了,坐惯了电梯的花花坚决不肯走楼梯,于是她只好抱着它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了十一楼,汗流浃背。

      然而花花的好景不长,孙姐的过敏性鼻炎愈加严重,甚至有时会喘不上气儿。医生说,狗毛过敏,要远离长毛的动物。于是花花只好被寄养在朋友家,周末偶尔才带回来玩一会儿。一见面花花就扑过来在主人身上又蹭又亲,孙姐常常是第二天吸溜着鼻涕去打吊针。我们说,何苦呢。“可是想它呀,没办法。”她说。

      后来呢,孙姐又养了一只鸡。女儿在早市看见卖小鸡崽的,想要一个,娘俩一拍即合。按说刚孵出来没多久的小公鸡在猎奇与爱心泛滥的购买者手中不太容易成活,购买基本等同于杀戮,但搁孙姐手里就有了不一样。她给它洗澡,喂新鲜的小白菜白米饭,把它捧在手心里睡觉。对了,它还有个名字,叫呗呗。

      我们每天听关于它的新闻直播:呗呗的伙食费一天两三块,除了小白菜它别的菜都不吃;呗呗爱躺在拖鞋里,样子可懒了;呗呗开始淘气了,竟然啄我;我看着电视,呗呗就在我手心里睡着了,擎着它可真够累哒……还有来自手机里的影像资料:看,这是我们家呗呗——照片里凹造型的这家伙哪像鸡啊,洁白的羽毛分明就是一只天鹅嘛!

      随着呗呗越长越大,不适合在楼房里养了。起先孙姐有打算,送到小姑子那里去,小姑住平房,而且已经养着四只鸡了,多一只不嫌多。有人说,鸡可欺生了,何况你的呗呗又那么挑剔矫情,肯定会被其他鸡啄死。孙姐这一舍不得,就又留了呗呗一个月。

      闻到鸡屎味儿她也开始不断流鼻涕,医生建议做手术。她很纠结:要是以后闻不到香臭味儿,水煮鱼啊什么的都闻不见了……可是做完手术没准狗和鸡又都能养了呢。

      家庭会议的结果是把呗呗送出去,可新的问题又来了:没人要。确切地说,是没人想要了自己养,想杀了吃的倒是不缺。辗转打听,送到了朋友的丈夫办的幼儿园,那里有个小动物园,养着兔子什么的。红冠子的大白鸡一送走,孙姐一夜未眠,老回想着邻居的话:这么漂亮的鸡也舍得送人?当然,眼前乱晃的还有呗呗几个月来一举一动的模样。

      过了两天,孙姐又过来跟我说:你猜怎么着,呗呗人家幼儿园不要,又给送回来了——它四点钟起来打鸣儿,把小朋友都吵醒了……

      还好事情又有了转机,朋友的婆婆决定收养这只鸡,而且孙姐想它的时候还可以去看看。“在人家家可什么都吃呢,它也明白事儿呢。”孙姐叹了一口气说。

      后来,花花再来的时候,突然跟孙姐不亲了,不再热情地点头摇尾巴,只是矜持地给东西就吃,吃完就走。孙姐很难过,反思原因:一定是之前看到我抱着呗呗,吃醋了。

      也许,它在你心里排第二了,你在它心里也会另起一行。如果不能互相依偎,最好还是爱彼此少一点。

    全哥和怒怒

    同事全哥养了一只狗,名叫怒怒。全哥平时带着一股九〇后年轻人的酷劲儿,每天骑一辆大摩托车上班,办公桌永远干净整洁,言语也不多。我们是从他网购的一只宠物背带得知了怒怒的存在。用那种背带可以把狗像婴儿似的挂在胸前,骑摩托带它去兜风。怒怒其实是全哥的表嫂因个人原因寄养在他那里的,常常要坐摩托回原主人家探亲。

      怒怒是一只性格开朗的白色比熊,浑身卷卷的毛,像用毛线织成的玩具狗,特长是卖萌。别人的狗都恋旧主,但怒怒明显爱全哥更多些,回原主人家也要跟全哥一起睡。早上全哥一醒来,怒怒就自觉跑到他跟前,肚皮朝上躺下,示意给它做全身按摩大保健。

      据全哥说,怒怒早上五点钟就醒来,主人早上出门前的这段时间它盯得很紧,寸步不离。于是全哥上厕所都得腾出一只手抱着它,怕怒怒急切的叫声吵醒了室友。他每天早上出门上班的时候,怒怒都情绪低落,逗它也不理,给它零食也不吃,趴在床上面朝墙壁不吭声,弄得他很有负疚感。

      那一阵,到了下班时间全哥就往家里赶,怒怒还在家等着呢。怒怒会迎上来,用狗的方式热烈表达:你回来啦,好开心。全哥给它穿上衣服、鞋子,爷俩儿出去散步。

      每个人和自己的宠物都有独特的相处模式,和动物的默契似乎经得起一切挥霍,全然不似人的信任与相爱那么多试探与犹疑。你爱它,它必掏心掏肺回报给你全然不设防的信任。所以,和怒怒一起的全哥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也许是比最温柔的姑娘都要温暖和柔软的那么一个人。微博提及怒怒的字里行间以及日常对话的只言片语,都有掩饰不住的爱意。养过狗的同事孙姐跟全哥说:若是哪天要把怒怒送回去,你该舍不得了。全哥没言语。

      然而分离却很快以另一种方式到来了。在某个风和日丽阳光明媚的周六,全哥的世界晴空霹雳大雨如注:怒怒丢了。客观而略显残酷地说,这是现实中很多宠物的结局之一,能寿终正寝的毕竟太少。可说出来,就似乎是一种旁观者的残忍。

      在一个对他人来说全无异常的星期一早晨,搜索了一整天仍没有找到怒怒的全哥在跟不同的人讲述了三遍丢狗的经过之后,拒绝再向我复述第四遍。有人问:怒怒这个品种的狗贵吗?全哥无精打采地说:一两千吧。

      后来,我还是知道了丢狗的过程,全哥不在家时,室友的朋友没关好门,怒怒自己跑出去了。似乎不是他的错,可他却更加自责,好几天寝食难安。有同事说全哥贴了寻狗启事,悬赏一万寻找怒怒,现在省吃俭用决定省钱呢。他怕它吃苦,怕它遇人不淑,怕它遇到更可怕的事情。

      某一天早上,因有事提前一小时到单位的孙姐惊奇地发现全哥已经在办公室了。问他为啥来这么早。他淡淡地说,每天早起遛狗,习惯了,现在狗不在竟也睡不着,没事干,就来了。孙姐听了,想想全哥一个人在这座城市,也只有怒怒一个伴儿,觉得很心酸。

      然而之后的几天全哥又在正常上班时间行色匆匆地冲进办公室,额前的头发乱糟糟的,一改往日整洁的常态。据说,他每个早晨又四处找狗去了。我们都真心希望奇迹发生,怒怒哪天突然回来了。

      有些感情,培养它所得到的乐趣远胜于失去它所感受的痛苦。也有些感情,你没有得到之前觉得是无所谓的,得而复失却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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