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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灯也且等一等

  • 作者: 莫愁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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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董改正

      绿灯也且等一等

      ○ 董改正

      《梁史》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刘凝之被人指认脚上的鞋子是别人的,他二话没说,脱下给了对方。那人后来找到了鞋,赶紧将鞋子送还回来。刘凝之不动声色,不肯再要了。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沈麟士身上,沈麟士笑着说:“是你的鞋啊。”就给他了。失主后来找到了,赶忙送回,沈麟士说:“不是你的鞋吗?”又笑着收下了。

      苏东坡肯定了后者,以为豁达。诚然。实际生活中,鸡毛蒜皮的事,都可能引发一场风波,甚至命案,刘凝之这样处理的,已属不易。事情终归有是非对错,往往争执都起自于自以为对,有一方认错或淡然处之,就消弭于无形了。能像沈麟士这般处理,往往会令过错方惭愧自省,而不会破坏关系,更为上策。

      现实往往却是:以为真理在握的,得理不饶人,其势咄咄,必欲压服对方,以致事态严重,不可罢休。得饶人处且饶人,是一种胸襟气度。但人们多半会觉得自己吃亏了:“凭什么?”或者,“谁怕谁?我是有理的。”即使被人劝回,嘴里犹自嘟嘟囔囔。实际上,因“饶人”而得利的,绝不仅仅是所谓过错方。

      那天我过马路,绿灯亮起,行人已经迫不及待。有一个老人牵着孙子,孙子急着要过,拉得老人差点跌倒。老人说:“别急,等一下。”孙子说:“都绿灯了!”老人说:“看看有没有车闯红灯再过。”

      是的,红灯停绿灯行,这谁都知道。绿灯时过马路,绝对是正确的。可是会有犯错误的,他无视规矩,或是酒驾,或是车出了故障。那么,绿灯亮时,看一看再走,不是更好吗?若你说:“那是他不对。”事实上,你又何必以受伤,来证明自己的正确呢?

      (编辑 赵莹zhaoyingno.1@163.com)

      莫愁 2017年28期

      本文标题:绿灯也且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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