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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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分析与思考
刘月凤
【摘 要】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行政法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高校作为行政法教育教学的主战场,行政法课程教学的改革发展,符合当前教育教学的发展需求。本文分析了行政法课程教学的特点、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性,阐述了行政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之上,论述了优化行政法课程教学的应对措施。本文旨在强化对行政法课程教学的认识,并为今后相关领域之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资料。
【关键词】行政法课程 教学 改革 策略
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强调依法执政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当前,我国警官院校、政法院校等,都开设有相关专业,并日益成为我国司法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培养司法人才的主战场。从实际来看,很多高校行政法课程教学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教学方法单一、实践教学被忽视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课程教学的改革发展。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积极推进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具有显著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笔者看来,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立足点仍在于优化与调整,依托教学方法的创新,构建多样化的教学形态,推进有效教学的构建。通过课时的合理设置、教学目标的进一步明确,强化行政法课时教学的改革发展。
一、行政法课程教学的特点
(一)行政法学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典,强调学生对行政法律规范的系统把握行政法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特殊性,其相关规定的呈现方式,多散见于各单行条例或单行法之中,这就决定了行政法在形式上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典。法律文件、形式的多样化,强调学生需要对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法原理的系统把握,进而获取的行政法课程的系统学习。因此,在行政法课程教学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行政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强调有效教学的构建;另一方面,要强化学生对行政法原理、规范的系统把握,在有效教学的构建之下,促进学生有效学习,这是行政法课程教学的目标要求。
(二)行政法课程内容广泛,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教学
行政法学课程内容涉及面广,在课程体系的设计中,行政、行政权、行政责任、法治行政等,都是课程体系中的主干内容。由于课程内容繁杂,且具有较强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因此,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难度。与此同时,行政法的变动较为频繁,这就对教学带来一定影响,强调课程教学的前沿性,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教学的有效开展。因此,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是有效教学的常用教学方法,旨在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
(三)行政法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密不可分,强调教学的系统性、完整性
在行政法课程体系中,实体法与程序法是密不可分的,要求在内容上实现融汇。因此,在实际的课程教学中,两者之间的紧密关系需要维持,教学的系统性、完整性尤为重要。首先,教学要强调教学的全面性,不应将行政法的实体法与程序法分而教学,这不利于有效教学的构建;其次,当前的课程教学,强调教学的完备性,注重学生知识的系统学习。光有实体法的学习,难以促进学生的行政法课程的学习,只有在教学的完备性上下足功夫,才能确保行政法课程教学的系统性、完整性,推动有效教学的构建。
二、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在依法治国不断推行的当前,法学教育的深化改革,是新时期夺取“依法治国”胜利的重要基础。高校作为培养法学人才的主战场,行政法课程的开设,是基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之举。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行政法课程体系的调整,如何进一步深化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是新时期推进行政法课程教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一)传统教学频现困境,依托“改革”谋发展十分必要
在传统单一的教学理念之下,行政法课程教学表现出僵化的教学形态,显然无法满足当前的教学发展需求。首先,依法治国理念的推进,对行政法课程教学有了新的要求,教学一方面要注重先进教学理念的践行;另一方面强调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之下,实现有效教学的构建;其次,我国近年来强化了对招录体制的改革,现有的课程教学体系,显然无法满足公安院校招录体制的改革需求。因此,在新的时期,传统教学逐渐步入困境之中,充分依托“改革”是实现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发展的重要路径。
(二)课程教学改革,是实现课程教学目标的基础
改革是教学发展的推动力,行政法课程教学的改革,一是课程教学发展的内部需求,对于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夯实教学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课程教学强调培养学生合理的素质结构。如表1所示,是学生合理的素质结构。从中可以知道,课程教学改革应突出“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强化学生全面法律知识、能力的培养;三是传统课程教学在现代教学理念之下,表现较大的不适应性,为更好地推动教学发展,应着力改革创新为导向,以教学目标为导向,夯实课程教学的发展基础。
(三)创新性教学模式的实现,需要“改革”作为推动力
当前,单一的教学方法、单调的教学模式,都强调创新性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新一轮的教学改革之下,行政法课程教学的改革,需要着力于教学方法的优化与调整,强调教学理念的创新,全方位推进教学改革的推进。与此同时,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也是当前行政法课程教学发展的重要需求。在课程教学的改革过程中,狠抓落实教师队伍建设,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这点契合了教学发展的需求,是发挥改革推动作用力的现实表现。因此,改革是当前高校发展的主旋律,也是在发展中实现创新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行政法课程改革的推进,要注重创新性教学模式的实现,拓展课程发展。
三、行政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方法单一,无法满足教学需求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是行政法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从实际来看,单一的教学方法,仍是课程教学的主要教学形态。灌溉式教学的现状,不仅弱化了课程教学的有效性,也不利于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反而疏远了学生与课程知识的距离。于是,行政法课程教学表现出教师一肩挑的教学现状,不仅教师教的累,而且学生学的枯燥无味,反而不利于有效课堂教学的开展。与此同时,单一的教学方法,僵化了师生关系,师生之间缺乏良好的互动交流,对于教与学的互动鲜有落实。所以,在行政法课程教学的改革中,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构建,依托案例教学法、讨论式教学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增进教与学的互动。
(二)理论与实践教学脱节,弱化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行政法课程教学具有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特点,实践教学的缺乏不利于有效教学的实现。首先,在课程设置上,多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的课时显然不足。并且,实践教学的教学方法欠缺,难以支撑实践教学的开展;其次,实践教学流于表面,难以体现实践教学的重要性。从实际来看,行政法实践教学形式单一,教师为了应付实践课时安排,在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开展中,都缺乏有效教学的导向,以至于学生难以在实践教学中获取实践能力的培养;再次,繁杂的理论教学,加重了教学难度,并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缺乏连贯性,相互脱节的教学现状,同样不利于有效教学的构建。
(三)重知识轻方法,缺乏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行政法课程教学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而“重知识轻方法”的教学现象,与实际教学目标相违背,以至于教学缺乏有效性。从实际来看,行政法课程教学以理论知识教学为主,主要讲解概念、分析其特征、意义等,再借助相关案例进行理论辅助教学。这样流程化、程序化的教学模式,不仅僵化了课程教学,而且让教学失去生机,学生往往处于被动学习状态,昏昏沉沉的听完一堂课,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不足。因此,在实际教学中,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构建,从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出发点,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
四、优化行政法课程教学的应对措施
(一)明确教学目标,构建完备的培养体系行政法课程改革的着力点,在于进一步明确教学目标,构建完备的培养体系,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行政法课程教学强调理论性与实践性,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中,应该两者兼顾,强化如表2所示的能力培养。从表2可以知道,行政法课程教学不应以“司法考试”为导向,构建应试形态下的教学,这不仅不利于教学的全面开展,而且不利于学生研究能力、法律职业能力等的培养。并且,行政法教学在教学目标的构建中,应以社会需求为知道,培养具有良好法律职业能力和思维的优秀专业人才,这才符合课程教学的目标要求。因此,构建完备的教学体系,一是要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在培养法律职业能力的同时,要注重研究能力与行政法思维的培养。在明确的目标导向之下,规范并引导教学的组织与开展;二是要教学体系的完备性,在于目标导向的完整性,在能力为主体的教学目标,更符合课程教学目标的要求;三是教学目标要强调创新性、导向性,适应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需求。

表2 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目标
(二)强化理论与实践并重教学,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时间
当前,很多高校在课程实践的设置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实践教学的课时安排有较大不同。从实际而言,实践教学开设课时不足,仍是行政法课程教学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是导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深化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强化理论与实践并重教学,实现课程实践设置的科学合理性。首先,由于行政法课时内容比较繁杂,涉及面广,因此课时应尽量多安排,满足课时教学的要求;其次,在实践课时的安排上,应做到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的合理比重,在强化理论教学的同时,也要通过实践教学强化理论知识的识记与理解;再次,注重实践教学的开展,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确保实践教学落到实处,而非走过场,这不仅造成课时浪费,也不利于有效教学的构建。
(三)优化与调整教学方法,构建多样化课程教学
依法行政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当前高校行政法课程教学的培育重点。在实际的教学中,行政法课程教学的改革,重点在于如何优化与调整教学方法,依托多样化的课程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在笔者看来,案例教学法、情形教学法等,既契合了行政法的课程特点,又强化了课程教学的有效性,是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要抓好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构建,突出教学发展的现实需求。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实现了课堂讲授与讨论与一体,强化师生双边教与学的互动,特别是依托案例强化理论知识的讲授,有助于学生的理解。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可以选择真实的案例,作为学生讨论的题材。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也让枯燥的理论知识融入在案例之中,方便学生的理解与识记。在行政法课程内容中,复杂的法律关系、繁多的概念与专业术语,都是学生学习的难点,更是学生学习枯燥乏味的重要原因。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带着知识点走进真实案例之中,分析、研究的过程中就是学以致用的快乐体验。因此,在传统单一的教学方法之下,案例教学法的有效应用,一方面转变了传统单一形态下的课程教学,是教学方法的创新性应用,契合了课程特点;另一方面,师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得到强化,是构建良好师生关系的重要基础。师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得到强化,有助于和谐师生关系的建立,帮助师生在相互交流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在案例教学中,最重要的是案例的选择,这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有效性。在案例的选择中,应遵循三个原则:(1)典型性。案例应立足于课程教学内容,指向于教学目标,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典型案例可以对教学内容有较为全面的涉及,且是社会发展中典型的,有普遍意义的案例。这样,可以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并熟练地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2)新颖性。行政法课程具有一定的枯燥性,学生在学习上存在一定的烦躁心理。因此,案例应该具有新颖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主动探究的心理;(3)就近性。案例应该发生于学生身边的,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这样才能让学生在熟悉的背景之下,走入案例之中,并从中收获知识实践的喜悦感,逐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情形教学法
情形教学法是行政法课程有效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是指在教学之中,通过现场办案、证据收集等的情形演练,强化学生在学习中的实践性。因此,情形教学法强化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要求,也是学生进一步巩固知识的重要途径。但是,在情形教学中,需要注意几个环节:(1)情形设定应立足教材内容,并且贴近大学生生活的角度,选择与大学生关系密切的一些案例;(2)情形教学的过程,应该是答疑解惑的过程,强化教学的有效性与针对性;(3)情形教学践行了“生本理念”,学生处于主体地位。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应该对情形现场进行适度的干预,指导学生的演练开展,也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正确的疏导与解答,确保整个教学流畅,学生处于积极主动的学习状态。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新历史时期,行政法课程教学的改革发展,是课程自身发展的内部需求,也是适应新课改,构建创新性教学的必然要求。当前,高校行政法课程教学仍存在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教学的改革发展。因此,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主要在于:(1)明确教学目标,构建完备的培养体系;(2)强化理论与实践并重教学,科学合理地设置课程时间;(3)优化与调整教学方法,构建多样化课程教学。只有在教学改革的进程中,以创新为驱动力,通过教学目标的明确、教学内容的优化、教学方法的调整,才能从本质上推进行政法课程教学改革,更好地适应当前高校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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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贵州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为贵州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BKJX2012019”。
作者简介:刘月凤(1980-),女,汉族,吉林集安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