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敏
浅析破解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张 敏
荣辱观古已有之,荣辱心人皆有之。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持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其荣辱观是不同的。战国思想家荀子说:“不知荣辱则不能成人;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耻,作为一个社会人,就应明是非,知荣辱,知美丑,它是做人的标准,人格的体现。清代龚自珍“知有耻,则国家无耻,止不知耻,则国之大耻”,可见,人的荣辱观不仅是个人人格的标志,还关乎国家民族之大体。
破解 社会主义 荣辱观
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什么是光荣,什么是耻辱。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苦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荣,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精辟概括,体现了科学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为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我国全面加快小康建设的进程中,一些人失去了安身立命的准则,善恶不分,是非不明,真伪不辩、美丑不清,把腐朽当神奇,把庸俗当高尚,把廖误当真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些领导干部身居要职,却不思为民谋福,滥用权力,腐化堕落;一些厂家、商家追逐利益,却取之无道,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遵法守纪,不守诚信;还有些人为富不仁,肆意践踏他人尊严与人格,并以此为乐,招摇过市……他们失去了做人的地基本的道德规范;作为一个正常社会人应尽的责任。极大地颠倒了荣辱观,破坏了社会秩序,腐化了社会风气,这种情况如果发展到了严重程度,结果必然是有纪不守、有规不循、最后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因而必须把颠倒的荣辱观颠倒过来。二、荣辱观颠倒的根源
首先是社会因素:我们处在一个改革的时代,社会各个层面,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既有的观念、规则被废弃或搁置,某些新树立的观念和规则也难以立即建立健全,而且也一时难以发挥全部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定程度的观念包括荣辱观念的多元和混乱是带有必然的现象。中国历史上数次改革都曾出现过类似情形。当今的改革是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改革都不能比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新旧道德观念的冲突,西方道德观念的影响,各种思潮的激荡,都对人们荣辱观念产生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市场经济本身具有利益,效益的特性,所以社会上出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不讲信用的一些消极现象和行为;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相互交往频繁,社会分工细密。因此,在公共交往、公共利益、公共秩序方面出现了一些不良行为。其次是人的因素:一些人放弃了个人道德的操守,在改革中不能把握自己。一是抛弃正当的是非善恶观念;以膨胀的私利为荣辱标准。热爱祖国是我们的天职。然而有一些人千方百计化公为私,中饱私囊,甘当硕鼠和蛀虫,并因此自鸣得意。二是以不该耻者为耻,不以耻者为耻。一些人的荣辱观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扭曲。认为只要有钱就行,莫问钱的来历,盲目崇拜金钱,崇拜权力,追求享乐,以官小为耻,以不阔气为耻等等。与此相适应,许多人把本来在道德上是耻辱的事却不当一回事。三是放弃自律,追随无耻。一人走路抄近道践踏草坪,后面就有人跟着践踏过去。一人不排队,后面就会有更多的人拥护上来。一人把垃圾扔在不该扔的地方,后面就会有很多人也会把垃圾往那里扔。那些后来践踏草坪的人,不排队加塞的人,乱扔垃圾的人,未必不知道这样做有损自己的文明形象,但前边的人做了,他们也就追随着做了。这种上行下效、从枉走邪的现象如果大面积地发生,就必然会导致社会羞耻感的普遍下降,从而使社会风气迅速变坏,这就是坏榜样的力量。
三、现阶段应如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1)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在现实生活中,要言行一致,反对说一套,做一套,知廉耻却不去行,知耻却偏去行。在重要场合说一套,在私密切联系场合说一套,做起来还有一套的人。古人云:“正人先正己”,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归根到底是人影响人的过程,全社会应当由干部带头影响群众;在学校是应当老师做表率,影响带动学生;在家庭中应当父母严于律己,影响孩子。(2)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广泛地宣传。深入基层走近群众,在社会、村镇、企业、机关、学校广泛开展“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与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各行各业的业务工作,职业特点结合起来,通过有声有色生动活泼的形式,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去,学校要把荣辱观教育渗透到日常教学、学校管理、课外活动各个环节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学荣辱的氛围,知荣辱才成为可能。
(3)树立荣辱观要有机制保障。让恶者得到应有的谴责,使他有所失;让行善者得到应有赞赏,有所得;对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除了在道德、舆论上给予批判和谴责外,还应当用制度甚至法律来约束之。
(4)要发挥政策、法规、制度的导向作用。把荣辱观的要求体现在制定执行各项政策、行政法规、行业管理制度中,使市场经济在公平、公正中运行。树立人们正确的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意识、创新意识。
四、结语
总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并举,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的长效机制,做到内外兼修,不仅从内心有道德感,而且社会大众的评价中感受到有德者高尚,得到赞赏和推崇;无德者可耻,受到贬斥和制裁。这样才能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并最终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作者单位:中共前郭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