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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吴村的婚葬礼俗变迁

  • 作者: 长江丛刊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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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姻礼俗

    (一)旧式婚俗

    在新中国成立前,下吴村男女结婚年龄都较早。“13留头,14嫁,15抱着娃娃满街摆”,这句老话形容的是女子的结婚年龄,意思是,女子13岁留长发,14岁嫁人,15岁就已经成为孩子的母亲,这里的年龄说的是虚岁年龄。当时,女子十四、五岁为正常的结婚年龄,早则有十一、二岁结婚,最晚也不会超过十八岁。男子的结婚年龄比女孩大一点,若超过二十岁仍未结婚,他们家在村里就会感觉脸上无光。

      女孩到了适婚年龄,亲戚或者父母的朋友就会到女孩家里说媒。女孩的父母从媒人口中得知男方家庭条件,父母觉得可以,就会答应媒人,为女儿定下这门亲事。媒人告知男方后,男方家会准备彩礼,由媒人带着礼物到女方家许口。彩礼一般有五份礼或十份礼,一份礼是二十四块钱,此外还有一吊肉、一瓶酒、几件衣裳、九个擀馍和十二个蒸拾(包着芝麻的小馒头)。女方接收彩礼,表示已经许口,答应嫁女,同时再回男方半份礼或一份礼,即十二块或二十四块。许口后,男方家选一个良辰吉日,由媒人带一些礼物去通知女方结婚时间,告诉女方提前准备。女方知道日期后,会告诉他的亲朋邻里,邻居会送来炒过的玉米花,女孩出嫁时候带上。到结婚之日,富裕人家,新郎身穿婚服,骑在马上,身后有一顶四个人抬的花轿,由媒人带领,前去迎亲;而在贫穷人家,只有媒人带领花轿前去迎亲;也有的请年龄相仿的堂兄弟迎亲。新娘身穿婚服,头戴凤冠。轿子到了新娘家,新娘被圈椅抬到轿子上,轿子到了夫家门口,新娘亦用圈椅抬进院内。此时新郎的院里,挤满了亲朋,小孩子围着新娘要玉米花,新娘把提前准备好的玉米花撒在地上,孩子们一阵哄抢。在亲朋的庆贺声中,新郎新娘开始拜天地并向男方的父母、长辈一一行家礼,长辈们也会给新娘红包表示认可这门亲事。婚礼举行完的第二天,女方家的弟弟来接女子回家住十天,叫回门。十天之后,男子到妻子家中接妻子,这也是妻子父母与他第一次正式相识;妻子会从娘家带蒸拾等礼物给公婆、哥嫂、姑姨和舅舅等。以后,女子在每年正月初二回娘家,平时过节、有事回娘家,要等娘家嫂嫂来接人,得到公公同意后,才能回娘家短住,再由嫂嫂送回。

      在迎亲之前,男孩女孩从未见过面,完全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村里一男子因长相不好,让堂弟替他迎亲。拜天地时,女孩才知道丈夫长相。未曾谋面,更谈不上性格相合,父母之命,不容悔婚、离婚,夫妻关系只能在日后的生活中调和。在下吴村,囿于经济原因,大都为一夫一妻,也有极个别为一夫多妻。除此之外,下吴村也有童养媳现象。据八十八岁的黄奶奶回忆,下吴村只有一个童养媳。

    (二)新式婚俗

    1950年,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吴村的婚姻状况随之发生巨大变化。

      首先,男女结婚年龄推迟,男子到二十岁、女子到十八岁才能结婚,并且禁止童养媳。其次,禁止一夫多妻,实行一夫一妻。再次,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必须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婚事。

      因为新婚姻法禁止包办婚姻,所以婚姻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女孩到了适婚年龄,会有媒人去提亲。父母觉得男方合适,会把提亲的事情告诉女孩,女孩和男孩就会直接见面进行相亲。相处一段时间后,若男女方都感觉满意,两个家庭就会为孩子准备订婚。订婚时,男方带四样礼物到女方家,受到女方亲属的热情招待。订婚后,女方及其亲属会挑选一个日子,去男方家做客,叫相家。相家时,男方的父母、姑母、叔伯、姨舅等长辈都在,双方亲属相互交谈熟悉。男女双方家庭互相认识、满意后,就开始过小礼、过大礼环节。过礼,即男方给女方送彩礼。五十年代,小礼包括十元钱,几件衣裳,四样礼物,四样礼物可能是笔、本、针章、毛巾、袜子或《毛主席语录》;大礼包括十份礼(一份礼二十四元钱),五斤棉花,八件衣裳,四样礼物;同时女方回礼一份。女方收过彩礼,男方会定好日,并请媒人告诉女方结婚日期。男女双方会准备婚礼,并给亲戚、邻居标花儿馍、麻花以告诉他们婚讯。结婚当日,新郎不再用花轿接新娘,而且会带两个女性代表亲自迎亲。四十年代时,迎亲工具变成由牲口拉的小车,后逐渐演变为自行车、212四轮车、汽车。新娘到了村口,由新郎背着进家门,此时新郎的朋友会以拉拽的方式阻挠新郎进家门。新娘到了家门口,跨过火盆进家门,举行婚礼仪式。五六十年代,仪式开始第一项,众人齐唱东方红,接下来媒人讲话、家长讲话、夫妻讲话,最后行家礼,由鞠躬代替跪拜礼。举办婚礼后的第二天,妻子也要回门,回门天数由十天缩短至一天,到第三天丈夫就会接妻子回家。近年来,村里开始流行“送十五”、“送二十”,即在结婚后的第一个正月十五和正月二十,女方家长以及姑母、姨母、舅舅、叔伯的全家带着元宵等礼物去男方家做客。

      1981年政府颁布的婚姻法将法定结婚年龄规定在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下吴村村民结婚年龄亦随之推后。到八九十年代,有些年轻人自由恋爱,不再通过说媒、相亲的方式相识。随着经济发展,彩礼钱由二百四十元涨到两千元,近年来则六万六至十多万不等;但结婚的礼俗没有改变。

    二、丧葬礼俗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一贯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但在下吴村,基本承袭传统的治丧礼俗——根据死亡原因的不同,采取一般丧葬形式或特殊丧葬形式。

    (一)一般丧葬礼俗

    一般丧葬是指为正常死亡的人举行的葬礼,从“搬铺”到“安葬” 有一系列严格规范的礼仪程序,通常由治丧人家请本村礼绅主持进行。

      在下吴村,儿女在闰月年份为老人准备寿木。

      依据传统旧习,人死到下葬之日,要经过搬铺、小殓、大殓、封棺、暖房等五个步骤。人死之后,不能恸哭,先将死者头发梳理整齐,用毛巾擦拭身体,穿上白衣,移至正庭中临时搭的木板上,头向东,脚向西,身体用白床单盖住,脸上盖一块红纸,嘴里放口含钱。同时在遗体前摆放献桌,桌上放香炉一个、酒盅六个、长明灯一盏。供品摆好后,焚香、祭酒、烧纸,孝子才可以恸哭。从搬铺到出殡期间,丧者亲属要昼夜轮流守候死者铺侧,进行守铺。次日,丧家在本宅院门口悬挂门幡以告人晓之,并请阴阳先生踩茔地、择日。择日完成后,丧家要通过报丧、讣告的形式将死讯、丧期、葬期告诉亲友,并对前来吊唁的亲友进行谢孝。根据阴阳先生的“七数单”,小殓、大殓、封棺依次依期进行;小殓即给死者穿寿衣,大殓即装殓入棺,封棺即棺盖封钉。从搬铺到安葬,尸体停放七天或九天不等,安葬前一天下午,孝子进入死者墓穴祭扫,进行暖房,去时手持孝棍而哭,返则喜笑而回,以图吉利。

      安葬当天,死者儿女亲友会为死者举行一场非常隆重的追悼仪式。一场葬礼,要请礼绅、理事和戏班乐队;礼绅是葬礼的主持者,一般为两人,理事包括礼房、厨房、招待等人员,戏班乐队当地称“王八队”,负责奏乐助祭。在礼绅的主持下,整个仪式具体事项达二十多项:从祭炮开始,依次为祭旗、朝祖、迎花、迎馔、献馔、搭带、悬匾、祭铭旌、祭献、祭烈、点主、迎棺罩、告庙、辞祖、追悼、三献、出殡、落葬。出殡队伍长达数十米,孝子手持哭丧棒、执绋绳随鼓乐在村里转一圈向坟茔方向走去。灵柩送往墓地,在墓穴内放“五谷布袋”和随葬品,然后用土埋葬,墓坑填满后要堆坟丘,然后向南一面垒墓门。最后将带到墓地的纸质冥器全部烧掉,表示让死者带走。

      一场葬礼完成之后,还要祭奠。葬礼后的第二天,孝子上坟送饭并进一步整理坟堆,称为服散。之后还有过七、过百日等祭奠活动。一家人举行过丧礼后,要守孝三年,现在守孝简化为三年不贴红对联、带孝章等。

    (二)特殊丧葬礼俗

    特殊丧葬礼俗是指为非正常死亡的人举行的葬礼,包括少亡、暴死、冥婚等。

      少亡是指未成年而亡故。出生一个月内亡者,填车壕,即将死者放在车壕里,覆上一层草,任车马碾压。一到六岁的死者,通常在耕地附近的土墙上打个小土洞,把亡者安放在内。七岁以上的死者,会定个木匣子装殓,埋葬入土。

      暴死即因祸事而亡。依照旧俗,暴死者不得入村,在村外设灵堂,并且家家在大门口围上一圈白石灰以辟邪;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村民对在暴死者家中设灵堂不再干涉。此外,近二十年来,村民对于在外身亡,遗体无法运回者,突破原来的土葬传统,采取火葬方式。但是,唤魂仪式依旧存在。唤魂,即用一只公鸡、死者贴身上衣一件、对方红白布各一块、秤一杆到村口或出事地点唤魂。

      本文标题:下吴村的婚葬礼俗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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