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云/日照市东港区浮来春小学
在当下的小学教育教学过程中,教育公平一直是教师进行教学的内在目标,也是广大小学教育工作者的首要思考问题。因此,文本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座位、同学以及参与机会四个方面对教育公平进行分析,望具有参考价值:
一、座位
从质量方面而言,座位是没有好坏之分的,但是针对所在空间而言,学生座位的分配存在好与坏的区别。在实际分配过程中,通常是以能够直观看到黑板、教师等教学媒介,以及能够准确听清楚教师的讲话为基础。我国学生人数的基础较大,所以在班级学生数量较多的背景下,座位的分配就存在客观的优劣势。例如边缘位置与中心位置,边缘座位相较于中心座位存在一定的劣势,所以中心位置就成为教师教学过程中的稀缺资源。而中心位置也就成为教师巩固权威、获取利益的稀缺资源之一[1]。由此也可以得出,座位的分配存在教师控制性、优劣性以及变动性等特点。基于此,某些利益个体就会以自身的社会资源和影响为基础,去影响教师对座位的分配,而教师也将座位当成筹码去与社会相关利益个体去讨价还价。座位的安排在不同学科、不同教学方式,不同教学内容方面所能体现出的价值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座位的好与坏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定性。小学教学的整个过程是动态化的,所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在教学新知识内容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秧田式学习”,而针对学生在进行探究、练习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进行“分组式”学习。要想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持平座位之间的不公平,教师可以对学生的座位进行调整;或者是利用其它资源对边缘位置的学生进行补偿,比如教师可以在教学过程中进行走动。虽然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座位之间的优劣之分,但是在固定的空间内,座位之间的不公平性是必然存在的, 并且教师无法做到座位之间的绝对公平[2]。
二、同学
受到学生个体、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影响,学生个体在学习与品德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而在同一个班级之中,学生通常会被分成三级九等。这种只是按照一种标准就对学生进行区分划级的行为,与当下的教学目标、教育理论大大相悖。但是客观地讲,只要存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以及升学制度这种现象就会一直存在。在当下的小学教育教学中,优生是一种复合性的称呼,能被评选为优等生的学生需要具备多种素质,学习成绩好是基础,在此基础上还需具备品德好、习惯好等素质。而与这些优等生相之为邻的学生会受到间接的影响或者是直接的帮助。所以,优等生也成为班级内为数不多的稀缺资源[3]。如若教师将优等生当做班级的公共财产,那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将优等生分配到差等生的旁边,以此来帮助差等生进行学习,进而促进班级整体学生的共同进步。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这些优等生有什么义务去帮助这些差生?这对优等生公平吗?而如若教师将优等生当成是私有财产的话,那么就会尊重学生的选择。但是从客观角度而言,无论是差等生还是优等生,都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突出自身强势位置的棋子。其主要原因就是针对教师这个社会角色而言,教师属于班级、学校、区域以及社会,是社会价值的发言人[4]。如若教师自身的教学观念还是唯分数论,那么教师通常会将优等生放在一起,对差等生不闻不问。而教师的教育理念是发展每一位学生的综合素质,那么教师会将优等生与差等生进行结合,虽然这是对差等生的一种教育补偿,但是针对优等生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变相的教育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