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嘉/西藏民族大学
非独生子女家庭自古以来就是社会的常态,即使在80、90年代,夫妻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也允许生二胎。2016年以来,“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大大增加了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二孩的出生数量比2016年增加了162万人,怎样公平的对待每一个幼儿,怎样对幼儿进行家庭教育,怎样处理幼儿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与解决迫在眉睫。家长是幼儿的第一任老师,他们教育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幼儿未来的发展,且在非独生子女家庭中兄友弟恭,姐妹和睦对于幼儿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良性影响,而建立这种和谐的同伴关系,父母的正确引导以及对待每个幼儿的正确态度均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家庭教育方式是父母在教育、抚养子女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和方式,也是父母教育观念、教育情感的综合表现,具有相对的稳定性。[1]我国家庭教育方式主要有民主型、专制型、溺爱型、忽视型。[2]本文主要讨论在四大家庭教育方式之下家长能公平的对待幼儿,与幼儿之间平等相处,经常与幼儿进行思想的交流,给予幼儿适度的目标追求与及时鼓励,和幼儿交朋友、给幼儿更多精神上的关心和营养,与幼儿讲道理、给予幼儿一定的积极暗示等六个子方面的家庭教育方式。[3]笔者通过对河北多所幼儿园非独生子女的家长进行调查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非独生幼儿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
首先,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仍存在重男轻女的现象。从被调查者家庭结构来看姐姐妹妹所占的比例为27.87%姐姐弟弟所占的比例为49.18%,头胎为女孩的家庭在所有被试家庭中所占比例为77.05%。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当头胎为女孩时家长倾向于生二胎。这就隐性的体现了现今家庭对男孩的偏爱,而这种现象是由社会,历史,家庭,生理等各种因素造成的。其中制度性原因占有很大比重。我国80年代推行的生育政策——父母均为农村户口且第一胎为女孩的可以生二胎。这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男尊女卑”,使得部分家庭更加渴望男孩。同时影响了家长对两个孩子的教育态度,对幼儿的成长造成影响。另外在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观(性别期待)中重男轻女的比例为40.98,占有很高的比例。家长们本身并不承认自己重男轻女但是当他们分配零食或者选择把玩具等幼儿喜欢的东西分给幼儿的时候会把较多的一份分给弟弟的占据20%,而分给姐姐的只有3%左右。女孩生理、心理等各个方面都要比男孩敏感很多,这样不公平的分配会对女孩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同时根据调查显示,仍有一定数量的家长抱有很落后的观点比如女儿是给别人家养的、养儿防老、儿子继承家业等等,而一些长辈要求子女生二胎,也是因为第一胎是女孩,认为家里需要男孩。这种观念的改善并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就可以奏效的,而是一个持续的并且非常漫长的过程,需要社会与国家联合教育者共同努力。其次,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教育方式不当。根据对数据的统计,在被调查者中属于专制型和放纵型家庭教育方式的家长所占比例为49.51%,这说明在半数的非独生子女家庭中父母的教育方式仍旧存在问题,未能与时俱进。部分家庭过分的溺爱幼儿,使幼儿独立性较差,自我中心比较严重。另外一部分家庭对幼儿比较严厉,将幼儿当作自己的附庸,要求幼儿听令行事,抹杀了幼儿的自我意识,使他们难以自行处理事务,缺乏创造力。在家庭相处方式的调查中,只有44.81%的家长能经常与幼儿进行思想交流,站在幼儿的立场想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给予幼儿论述自己见解的机会,用心了解幼儿的内心世界;44.99%的家长能做到为幼儿制定适度的目标追求与及时鼓励幼儿;44.26%的家长在和幼儿交朋友、给幼儿更多精神上的关心和营养方面表现的较为优秀;而仅有30.33%的家长在与幼儿讲道理、给予幼儿一定的积极暗示方面表现的较为优秀。以上数据说明,大部分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家庭教育方式存在问题,不符合幼儿发展、成长的需要。家长没有很好的认识到非独生子女家庭的特殊性,因此不能使儿童形成合作互助,共同提高的相处格局。同时部分家长不能和幼儿进行较好的沟通,不知道幼儿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对幼儿不够了解和尊重。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家长同时照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精力被分散,很难细心并且及时的注意到每个孩子情感与心理的变化,导致孩子对于父母是否爱自己有所质疑。其实家庭教育并不是母亲个人或者父亲个人单独的事情,它需要一个家庭所有成年人的参与与努力。
最后,非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教育观有所偏颇。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拥有合理有效的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效果的家庭分别占被试总体 43.92%、 48.35%、 45.36%、54.1%。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一半左右的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家长教育观有所偏颇,比如在教育目标等方面比较重视智力的培养,而对于德体美劳四个方面的重视不足,难以使幼儿实现全面发展。教育方法比较僵化与古旧,没有做到因材施教,习惯性的将幼儿与其他同龄人进行比较,这样不仅会伤害幼儿的自尊性与自信心,同时会让幼儿产生我的家长更加喜欢其他的同龄人的观点。并且不能督促孩子间相互学习,大孩子教小孩子,增强大孩子的责任感与对弟弟妹妹的关心与爱。[4]另外,家长对于教育效果的判断仅仅根据幼儿与其他同龄人的比较等等外部的判断,不能认识到不同幼儿之间的相对差异与不同特长,经常用自己家幼儿的劣势与其他幼儿的优势比较,造成幼儿的自卑。还有家长习惯性的将自己家的两个孩子进行比较,比如:你哥哥只比你大一岁他就能……你为什么就不会……。没有认识到不同年龄的儿童身心发展状况不同,盲目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