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进/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新时代背景下,社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人们思维方式发生巨大改变,全面社会进步与法制社会建设都对高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目前高校法学教育仍停留在应试教育模式当中,教学实效性不理想,教学过程多理论脱离实际,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有限,难以培养出真正服务社会的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
一、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意义
(一)有助于教学模式创新
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存在一定问题,随着教育环境变化,暴露出的缺陷和不足越来越大,严重限制了高素质法学人才培养和塑造,难以培养出满足当前法制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造成教学资源和人才资源严重浪费,很多学生不符合当前的就业市场需求。针对高校法学教育现状,采取教育改革措施,构建多元教育模式,突破传统法学教育格局,有助于教学模式创新,能弥补传统教学教法不足。
(二)增强教学有效性
在以往教学中,应试教育观念严重,由于专业考试、资格考试等一系列考核评价,使得很多学生学习为考试而学习,教学实践存在不足,课堂教学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无法摆脱应试教育束缚,课堂教学局限性大,学生机械记忆学习现象普遍存在,对知识理解却不深刻,难以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考核评价机制,构建一套体现素质教育思想的教学体系,能够使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使学生知识体系符合法制社会发展需求,增强教学有效性。
(三)推动教师综合素质的发展
教师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是教学实践活动的参与者。若教师自身存在不足,便难以展开高质量教学。目前高校法学教师团队中确实存在部分教师缺乏探索精神和探索内在冲动的情况,这些教师墨守成规,教学过程完全围绕教材,很少进行教学延伸,得过且过。进行教学改革,对教学体系、教学模式、教学目标提出新要求,能使教师产生探索动机,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探索有效教学策略,大胆尝试改变教学方案,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弥补自身不足。另一方面,教师探索教学改革过程中能形成更好的教学氛围,引导学生进行探索学习,使学生产生更大学习热情,转变整体教学风气和学习风气。
二、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法学教育现状
(一)教学模式陈旧落后
近些年,社会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司法环境发生深刻改变,法学教育应随之改变。然而,当前高校法学教育更新严重滞后,教学内容与现实社会严重脱节,落后于时代发展,很多时候沿袭传统单一教学教法,案例讨论分析少,多要求学生死记硬背理论知识,缺乏对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课堂上忽视学生主体性,师生间缺少互动,学生多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对知识理解和记忆不深刻。而学生则是没有学习兴趣,缺乏学习主动性,很少进行课外自主学习。虽然部分教师采取了教学改革措施,引入了一些新理论、新方法,但教学改革不符合实际教学需要,教学方案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不能直观将专业知识与实际问题展现给学生,引出课题需十几分钟,教学效率低,效果差,无法达成实际教学目标。
(二)考核评价缺乏合理性
考核评价是检验教学质量,确认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手段。若考核评价缺乏合理性,易影响学生学习状态、学习积极性。目前高校法学教育中教学考核评价以卷面成绩为主,职业资格获取要通过司法考试。这种传统考核评价方式的确可使一些优秀学生脱颖而出,取得优异成绩。但这种单一考核评价方式,也存在一定弊端,无疑会加深应试教育影响力,禁锢学生思想,使学生学习过程中仅关注考试考点,难以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忽视法学素养和思辨能力培养,分数将成为衡量学生成败的标尺,教学评价过程严重量化,形成了一种“为教学而评价”和“为评价而教学”混淆的尴尬局面,偏离了教学考核评价初衷,不能真正检验学生学习状态。而且在这种考核评价模式下,一些学生平时不学习,考前搞突袭,知识学习不扎实,无法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解决中。
(三)实践教学存在严重缺失
法学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的是学生法学素养和法学实践能力,使学生能通过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利用专业技能解决问题,学以致用,是实践性很强的科目。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存在理论教学与法律事务脱节的问题,很少考虑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目前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过于强调基础理论教学,盲目推进教学进度,培养的学生没有辩护口才,不能有效掌握调解方法,职业技能存在欠妥,仅掌握基本理论知识,难以应对复杂的实际问题,无法培养出实践型专业人才。虽部分高校制定了实习计划,实习过程中却缺少有效协调机制,疏于指导,对学生培养不重视,实习流于表面,不能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实习效果效果甚微。
(四)教师自身素质参差不齐
教师是学生的引导者,只有通过教师的正确引导,学生才能有效掌握知识,掌握正确学习方式方法,法学教育对教师自身能力和素质都有着较高要求。但目前很多高校法学教育底蕴不足,师资力量薄弱,教师团队年轻化,缺少学科带头人,部分教师不具备实践经验,不具备科研能力,教育理念落后,甚至一些教师刚毕业就马上进入教学岗位,有资历有能力的教师数量少,难以为学生进行专业解惑答疑,教学过程以应付教学任务为主,更无法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支持。
三、新时代背景下推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路径
通过前文分析可知道,高校法学教育情况不乐观,师资力量薄弱,实践教学缺失,难以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法学人才,加强教育改革已成为必然趋势。因此,本文下面通过几点来探讨新时代背景下推进高校法学教育的改革。
(一)深化改革教学策略
要想改变高校法学教育现状,就要走出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误区,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进行深化改革。具体来讲,课堂形式上,要转变思路,突出学生主体性,以培养学生法律务实能力为目标,逐步使学生形成法律思维。教学内容方面,要结合时代背景,结合社会需求,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提高教材适用性,走出形式化教学,使教学具备时代性、针对性,保障学生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法律实践需求,能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在教学方法方面,要引入新理论、新方法,加强课堂上的师生互动。例如,引入小组合作教学、情景教学、项目教学、差异教学,从而通过多元化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削弱法学知识抽象性,降低学习难度,加深学生记忆。
(二)优化教学考核评价机制
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能提高学生对学习的重视,检验学生学习状态。目前单一的教学考核评价形式,对学生产生的影响效果十分有限,考核评价有效性严重不足,仅能检验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因此,要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过程性考核和表现性考核,让考核评价过程与教学过程有机融合。另外,要调整成绩权重,增设更多实践考核内容,降低卷面成绩占比,为避免卷面成绩“一锤定音”的现象,扭转学生应付考试而学习的现状。例如,可将考核评价与项目教学融合,为学生布置实践项目任务,通过对学生项目完成程度,项目实施过程表现进行评价,记入学生的最终整体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这种考核评价形式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减少学生对考核评价的抵触心理,主动去完成学习任务。而且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的表现,教师能了解到学生知识链条上存在的问题。
(三)增强法律实务培训
法学教育过程不能一心完成教学任务,急于求成,盲目推进课程,要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素养进行培养,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合,锻炼学生实践能力。在以往教学中,法律实践教学内容少、课时少,知识覆盖面窄,除了完成一些基础知识实践训练外,无法开展针对性实际教学。因此,要增强法律实务训练,强化实践教学。具体来讲,可在教学过程中引入模拟法庭,组织辩论,探讨案例,培养学生法律实践思维,对学生语言表发、法条分析、临场应变能力进行针对性训练,使学生能学以致用。此外,为使学生获得宝贵实践经验,学校要制定定期实习计划和方案,与实习单位签订指导协议,把学生推荐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相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务进行实习,并学生定期参加社会法律援助活动,通过参与实践活动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让学生将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
(四)加强师资力量建设
现有教师多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对学生进行课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自身能力不足,缺乏实践经验,难以保障教学质量,更无法为法学教育改革提供支持。因此,要想提高高校法学教育质量,首要任务就是加强师资力量建设,优化教师团队结构,提高教师综合能力。为打造一支优秀教学团队,应引进专业人才,聘请相关部门在职专业进行司法实践教学,担任兼职教师。如:法官、律师,从而增强教师团队的整体实力。另一方面,为提高现有教师能力与素质,要定期组织科研活动,鼓励教师参加社会司法实践活动,培养“双师型”教师。
四、结语
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社会对法学人才需求越来越大。但目前高校法学教育现状不理想,教学模式陈旧落后,教学内容缺乏时代性,考核评价缺乏合理性,教学有效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法学人才,应改革教学策略,调整考核评价机制,打造优质教师团队,调整人才培养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