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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思考

  • 作者: 青年时代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 热度20510
  • 王贝贝

      摘 要:自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策略被提出之后,大量实践证明其能够有效解决我国的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平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会衍生出许多新问题,因此,必须创新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使其朝着法制化方向发展,才能真正解决社会中存在的治安问题。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存在的弊端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

      一、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可以加快社会法制建设的步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于一种约束社会行为的具体措施,涉及范围广阔,同时可以影响到党、政以及军建设,和国家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例如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宣传法制知识、监督经济市场等这些不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由此可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方面内容都和执法工作紧密相连,同时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的利益。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法制化能够以法律形式确定综合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

      目前,单一的采用社会舆论难以有效解决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大部分部门都认为社会治安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畴,推卸责任。有的部门开展了此项工作,但是缺乏责任心和积极性,致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无法落到实处。但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法律范围之内,而且以法律形式确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权利与义务,可以有效的巩固相关部门的权利,使每个公民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二、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存在的弊端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不健全

      虽然我国已经建设了一些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但是其内容落后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使得大部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都必须依靠政府政策进行,各种治理措施无法落实到位。首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不完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类的交往范围不断扩大,其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现有的法律体系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无法解决一些新领域出现的问题,从而使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其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化组织没有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通过国家政府部门和不同的社会组织一起完成。但是,由于法律建设较为落后,限制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大部分组织被忽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导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无法落实到位。最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法律衔接不紧密。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之间呈现出衔接不紧密的特点,有的法律之间甚至存在冲突现象。因此,国家应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才能发挥法律的价值。

      (二)地方性法规存在問题

      地方性法规必须具备地方特色和自己特殊的功能。首先,保障国家法律顺利实施。需要地方立法机关细化国家法律中的基本原则,从而制定出和当地情况相适应的法律细则。其次,地方性法律必须独立自主的解决当地的问题。最后,地方应该积极进行治安综合治理事务立法探索,为全国性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积累经验。但是,目前我国的地方性治安综合治理法规存在较多问题,大部分法规缺乏地方特色。有的法规直接相仿其他法规,内容空洞,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强,缺乏地方特色;有的地方性法规直接使用政策性标准来代替,只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缺乏明确的制度体系、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从而无法发挥地方性法规的价值。

      (三)地方性文件和社会主义法制不相符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在不断进步,尤其是我党和政府部门都积极采取了一些政策性措施,下达文件来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是非常重要和有效的,但是其中有一些文件上面存在许多弊端。首先,一些内容超越了发文机关的法定职权。例如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必须由上机部门来决定使用的措施。有的地方机关自作主张的规定了一些国家宪法和法律才能决定的和国家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紧密联系的内容。其次,透明度不高。我国法制要求,公民遵守和执行的事项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的。但是目前许多地方制定的和公民利益相关的规定,宣传力度很小,广大民众基本都不清楚。另外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的现象。由于人们缺乏法制意识,导致在实际生活当中不按照法律办事,也不遵守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现象没有严格处理,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

      新形势下,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由各级党委以及政府统一领导,各个部门之间要齐心协力,一起协同负责管理,形成强大合力,同时依靠广大民众的力量,采用各种有效措施,例如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以及行政等来治理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以及预防犯罪,进而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控制一些重大恶性以及经常发生的案件,尽可能的减少社会丑陋现象,从根本上改变治安混乱的区域,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增强民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二)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由党统一领导进行,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处理和预防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先进的观念,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创新手段,健全管理机制,创建全社会共同管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才能真正的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首先,处于网络时代,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必须实现共享,加强合作,才能发挥最大价值。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应该创新形式,建立全社会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改革传统的工作理念和模式,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系统化。重视合作,增强团队意识,互信互助,共同建设和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任。加强互通、交流与共享,才能汇聚资源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保证其能够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只有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价值,完成社会治理任务,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强大动力。因而要在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教育,创造安全氛围,提高全社会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形成一种自治、自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局面。创新工作模式,例如提供公益岗位、实行举报奖励等方式来鼓励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工程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从而实现人人负责,人人管理的良好现象。

      (三)明确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和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划分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每个区域都担负着自己的责任。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把党和国家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落到实处。整体规划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协调好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指导其正确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从而形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步伐。

      (四)建设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新时期,我们也应该以全新的思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因此,建设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尤为重要。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解决社会治安中的重点和难点,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步伐。例如使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挖掘信息,加强分析和研究,提高预防的科学性和打击的准确性。处于数字化时代,我们可以建立全网监督系统,对人流、物流以及信息流实施全程监督和追踪,这是解决防控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途径。使用信息化技术整合警务资源,群治队伍,创新和精简社会治安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覆盖全街的数字化监控网、全警参与的社会巡逻网以及群防群治的社区(乡镇)防控网等, 从而提高整体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五)完善依法惩治违法犯罪体系

      国家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可能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平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违法犯罪的动机和空间也在不断扩大,增加了打击和预防防范打击难度。因此,我们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打击重点突出的犯罪行为,治理治安混乱的区域,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重视研究各类犯罪特点和规律,把传统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相互结合,创新打击和防范理念以及模式,从而提升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能力。国家应该利用好刑事政策,提高依法打击犯罪的成效,从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民族分裂、黑势力、涉枪涉暴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平安稳定,使人民群众对我党充满信任和支持。另外,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处理普通犯罪分子。这样以来能够有效的降低社会对立面,帮助他们走出阴影,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要善于使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效力,解决社会治安难题,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從而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处于社会主义转型的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化建设能够有效的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革新工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系统化、信息化以及现代化,从而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率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黄清平.Z市T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8.

      [2]李贵斌.依法治国背景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的思考[J]. 区域治理,2018,(3).

      本文标题: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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