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利
疫情肆虐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个遥远的春天。它明媚得一尘不染,又锋利得像一把刀子。那个时候,乡村的那种火药铳还没有受到管制。
那天中午,我看见叔叔偷偷摸摸拿了一个裹得紧绷绷的麻布袋子回到兔舍,就知道准有大事。果然,到晚上阒寂无人的时候,就看见他一个人在擦拭火药铳,黝黑修长的枪管,枣红色的木质枪托,在白炽灯下闪着幽微的冷光。我问他,真要跟他们硬干?他们不配,他冷峻地说。我们说话的时候,兔子就在身边有嘴无心地啃噬竹片。这竹片是专门给它磨牙的,一天不磨,它的牙齿就能长到嘴唇外面来,简直比开春的韭菜还能长。我担心这牙齿完全失控,终究会长得像疣猪的獠牙,狰狞可怖。但我没跟叔叔说,他已经被兔子的事弄得心烦意乱。
叔叔养兔子是他辍学之后的事。那时候年轻人流行出门去打工,但叔叔另辟蹊径,决心养兔子。他的兔舍就建在我家的自留地上,那块地面坡、背阴,不适合耕种,一直荒芜着。叔叔找到他大哥,也就是我父亲,商量借地。父亲没别的条件,就一个,那地上的胡桃树不能砍。我加了一句,还有杏树。但父亲摆摆手,否决了我的提议。我猜可能跟我有一次爬到树上去摘杏子吃,摔下来有关。父亲不喜欢杏树,但却需要胡桃树作为一个鲜活的证人,宣示他对那块地的主权。
叔叔的兔舍很快建好了,是用杂树枝和楠竹搭起来的简易房,那棵胡桃树正好做了一根房柱。他就把床安在胡桃树下,床头紧靠粗糙的树皮,树干上钉着钉子,挂一些小物件,其中还有一条颜色鲜艳的领带。那是他出门办大事的时候戴的,但这种时候不多,所以领带大部分时间都闲置着,仿佛它本来就是为这棵树准备的。但胡桃树并不需要领带,我觉得可惜,私下里试着戴过两次,勒得脖子紧绷绷的,并不舒服。放假了,我常到兔舍去玩,那是一个别开生面的世界,新鲜、隐秘,到处充满热烘烘火辣辣的气味,让我兴奋甚至沉迷。有时我在那里一待就是一整天,一直到晚上也不回家。晚上我们躺在床上,分头看上下卷的《三国演义》,各自看完再互相交换。深夜里,兔子啃噬竹片的声音像是下雨,细碎、绵密、富有耐心。
兔子是叔叔专程去成都买回来的,光听名字就新奇。喜马拉雅兔、日本白兔、新西兰兔、加利福尼亚兔,还有安哥拉长毛兔,林林总总,俨然一个小型联合国。在这个简陋的小屋里,我第一次见识了世界的宽广。在兔舍里走一圈,感觉就像绕地球一周。看得出来,叔叔很满意自己的王国,常常背着手巡视领地。我跟在他后面,仿佛也身价倍增。这种时候,叔叔总是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野心。我问他,为什么养兔子?他反问我,为什么不养兔子?外面不好吗?他们都往外面跑,我说。人和人不一样,叔叔看了我一眼,意味悠长地说。我弄不清他的真实意思,只能看到他游离的眼神,这眼神后面隐藏着一片深邃的湖。叔叔也不跟我多费口舌,俯下身只管干活:打扫兔笼,清理粪便,把那一粒一粒像羊粪蛋子似的兔粪拨弄开了看。不脏吗?我掩着鼻子问。叔叔回头笑笑,你要受不了就出去玩,我自己弄。我虽然有心跟他同舟共济,但实在没法忍受那份恶心,只好远远地逃遁。
不久,我就听到了奶奶的声音。她在叫叔叔回去吃饭。兔舍没有厨房,也没有锅碗瓢盆,所以叔叔无论怎样远离人间烟火,总归还是要回家吃饭。事实上,他除了吃饭,基本不回家。奶奶对他的不满是显而易见的,她的声音总是简单而直接:吃饭。有时候,也加上一句,看好你的兔子,不要让它偷吃我的白菜。叔叔不吭声。奶奶又说,你只有一次机会。叔叔还是不说话,等奶奶离开之后再回去。忙是一方面,主要是他不想跟奶奶直接打照面。这事上,母子俩有心结。爷爷去世得早,奶奶一个人持家已经很多年,酸甜苦辣尝了个遍,早盼着叔叔挑大梁。叔叔从学校回来,让她感到欣慰,但叔叔却选择了一条她完全看不到希望的路。我从来没见过靠养兔子发财的人。她不止一次这样说,有时候是当着叔叔的面说。叔叔就不咸不淡地回答,你会看见的。随后,叔叔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搬进了兔舍,吃饭也不按点回家。奶奶干脆不再叫他吃饭,她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口带盖子的大锅,煮上半锅开水,把饭菜储在里面,叔叔想什么时候回去吃就什么时候回去吃。有时候,叔叔出门办事忘了交代,或者忙起来干脆忘了吃饭,储在锅里的饭馊了,我走到厨房外面都能闻到。奶奶就拿去喂鸡,她自顾自地说,这倒好,我的鸡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的东西。是的,她的鸡长得十分肥壮,周围一带我从来没有看过喂得那样油光水滑的公鸡和母鸡。母鸡一直把蛋下到兔舍那边,一下完蛋就示威似的咯咯咯咯叫个不停;公鸡则峨冠博带,踱着方步左右巡视,那漂亮的翎羽在阳光下闪着七种颜色的光芒。
春天的夜里,兔子要生产了,不是一只母兔,而是几十只同时临盆,一夜之间竟有成百上千只小生命降临寒舍。为了迎接这场盛宴,叔叔把自己的被子也贡献出来了。那天晚上,我们一整夜没有睡,在胡桃树下坐着聊天。胡桃树还没长叶子,光秃秃的枝条在空中纵横交叉,形成网格状的图案。月亮低垂,慵懒地躺在网兜里,它怀中也蜷伏着一只兔子,静静地听我们谈话。我们究竟谈什么来着,早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兔舍背后的树林里传来夜枭咕噜咕噜的叫声,还有从无数看不见的孔穴中发出来的各种细微又隐秘的低语。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像这样以静坐的姿态穿过漫漫长夜,也从来没想到乡下的夜晚如此生动。我甚至有点遗憾,那些属于孩子的特有的沉重睡眠已经悄无声息地剥夺了我太多乐趣。直到这个晚上,我才終于醒悟过来。黑夜占去了这个世界一半的时间,以及一半以上的秘密,而孩子总是最晚发现这些秘密的人。所有的父母总是天一黑就把他们往床上赶,难道是怕他们发现什么?大人紧紧把守黑夜这扇大门,就是为了保守这些秘密吧?我小声说。叔叔低下头问我(他之前一直在仰望头顶那只兔子),你嘀咕啥?我说没啥,我们喝酒吧。我知道兔舍里有白酒,那是叔叔专门从酒坊找来的高度酒,一点没羼水。原本打算用作消毒,现在正好拿来庆功。叔叔爽快地答应了。没有下酒菜,我们就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我喝不多,那火辣辣的感觉却把全身都燃烧起来了。我想起课本上的诗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再也不佩服它的巧妙。我分明感觉身边有三十人、三百人,甚至更多,完全可以媲美一场盛大的马戏表演,一场喧嚣得有些过分的嘉年华。有一种声音从我的身体深处涌出来、挤出来、渗出来,那一阵我想我已经飞起来,飘浮在半空里。
不知道是凶猛的酒精,还是厚重的困意,把我们死死摁在椅子上睡了过去。天蒙蒙亮,我首先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跑进兔舍,凑近笼子去看小兔子。只看了一眼,竟哇的一声把昨夜吃的喝的都吐出来了。那一堆粉红色肉球挨挨挤挤攒在一块,蠕动着,像极了剥掉皮的仓鼠。叔叔进来拍着我的后背说,叫你别看偏要看,现在好了吧?我把胃里的东西吐得一干二净,直起身说,不后悔。十多天过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那些小东西表现出惊人的变化,细密的绒毛覆盖了小小的身躯,眼睛又黑又清澈,再去看它们时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倒影。又过了些日子,它们就嫌母亲的笼子太小,钻出来满地乱跑了。
兔子茁壮成长,每天需要大量的草料,叔叔为此忙得不可开交。附近山坡上的料草采完了,他就挑着大笸箩到十字湾去采。十字湾是一个干湾(我们把没有人烟的夹槽沟叫作干湾,大意是土地贫瘠,不适合人户定居的地方),好几里地见不到人家,入眼只有大片大片的土地覆盖在缓缓起伏的丘陵上。我很喜欢那地方,空旷、静谧,可以一个人独享一大片天地。蓝天底下大幅的色块泾渭分明。一阵风来,掀起清澈的或浑浊的波浪,汹涌而恣肆,扑到跟前却又突然驯服,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过一会儿,风从另一个方向吹过去,那些细碎的野花啊,碧绿的茅草啊,又摇头晃脑地向远远的地方奔去。潮涨潮落之间,溅起无数阳光的碎片。田间地头生长着大量的蒲公英、五朵云和苜蓿草之类,都是兔子爱吃的草类。小半天工夫,两个大笸箩都塞得满满当当,仿佛两座绿色的小山。活干得差不多,叔叔就把带来的番薯仔埋进土里,生起一堆火来烤,青烟袅袅,火苗吱吱。同村的三嫂走亲戚回来,半路上看见,惊讶地叫起来,这么大人,不好好打工去,怎么干起了小孩的勾当?叔叔笑嘻嘻地甩了一句,你懂什么。三嫂笑道,你的兔子要是养成了,我给你介绍姑娘。叔叔憨笑着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三嫂又说,能送我两对兔崽不?叔叔第一次受到别人热情鼓励,掩饰不住激动,爽快答应了。
兔舍门前的草料越积越多,渐渐也堆成一座绿色小山。叔叔却在发愁,兔子要长膘,光靠吃草是不行的,还得有玉米、大豆、麸皮之类精粮。但这些东西家里没有多余的,有也不能给兔子吃,人啊,猪啊,鸡鸭鹅啊,都等着呢。钱更不要说,仅有的本钱全都投在种兔身上,日常开支都捉襟见肘。但这难不倒叔叔,他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把领带卖给了隔壁张二哥——乡村泥瓦匠正精心打扮,准备去相亲。胡桃树的脖子上从此空空荡荡,看上去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叔叔许诺,放心吧,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一条更漂亮的挂上去。那时候我们都没想到,取代它的竟会是一支猎枪。
叔叔的枪就挂在胡桃树上,当初挂领带的地方,现在挂着枪。我情不自禁伸手去摸,就像偷偷系领带一样。小心,这东西可比领带危险。叔叔说,他的目光从枪身上移开,望着兔舍堆满黑暗的另一半。你还记得吗?这里曾经满地都是兔子。我说,当然记得,我记得每一只兔子。我忍不住告诉他一个只属于我个人的秘密:我曾经给每一只兔子取过一个好听的名字。眼下正躺在我脚下嚼竹片的这一只,它就叫灰熊。后来,我不止一次回想起这些名字,心里感到一阵阵发毛。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相信名字与命运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我也一直纳闷,街头算命那一套把戏连我一个孩子都骗不过,他们怎样骗过心智成熟的大人们?但这个夜晚,我想到那些曾经让我温暖的名字,突然感到了害怕,那是一种从内心最深处虚无的沼泽地里升起来的像浓雾那样的害怕。叔叔打了个寒噤,没有回答我。他大概也被吓住了,但也可能在想着其他遥远的事。我们如此亲密,又如此陌生,仿佛生活在地球南北极上的两个人。
兔子以惊人的速度膨胀,领带换来的粮食给它们提供了足够的养分。叔叔从早忙到晚,再没有工夫跟我天南海北地聊天。也许是他忙中出错,也许是低估了兔子的智商,一个暴风雨的夜晚,兔子逃跑了,跑进了兔舍背后的山林里。叔叔在暗夜里呼唤兔子的声音把我们都吓了一跳。我被惊醒,迷迷糊糊趿着鞋就往外跑。爸爸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抓住我,干啥去?撒尿,我说。我知道爸爸对兔子不感冒,他一向认为,除了种地,其他的事都是不务正业。所以,我撒尿是假,撒谎是真。外面风雨交加,我一出门就跟磐石一般坚硬的风雨撞了个满怀,头脸一阵生疼。叔叔早跑不见人,夜幕之外只隐约传来凄厉的呼唤声。我顾不得许多,拔腿就往兔舍后面那片山林跑去。头脑中满是山林险恶的景象:林木参天,茅草葳蕤,歪歪斜斜的墓碑下面隱藏着浅浅的坟堆,其中就沉睡着我们家族的先祖,每年我们只有清明和除夕的时候才会去那里,而现在……我只希望我们平时的祭拜能起到一点作用,别从中冒出什么狰狞可怕的东西来。我去得晚了一步,叔叔早就一头扎了进去。我站在林子的边缘,大声叫喊:“叔叔……叔叔……”没有听到任何回声。我不再犹豫,鼓起勇气冲了进去。天啦,我竟然钻进这片连白天都不敢涉足的茂密林子,钻进齐腰深的茅草丛里去寻找兔子。我眼前闪烁着星星点点的白,我不敢确定那些就是兔子,但我愿意相信,它们都是顽皮可爱的孩子。我感到万分庆幸,幸好兔子都是白色的,要是灰色的呢,它们会不会融化掉,跟黏黏糊糊深黑的夜混为一体?我想会的,它们会融化会流淌得满地都是,就像山洪暴发,泥石流汹涌。树林里涌起了浓重的雾气,不,应该是一直弥漫着浓重的雾气,但我一开始看不见它们,直到我的眼睛开始适应黑暗中的物体。这时,我不仅看见了雾气,也看见了闪着微弱亮光的茅草尖、灌木叶和灰白树皮,这一切的一切又被满耳喧哗的雨声敲打、击碎,摇摇晃晃飘忽不定。身边的树林,突然变得无限宽广,像北方的草原和南方的海洋。我在其中奔跑、跳跃、叫嚣(这几乎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我试图用这种办法驱赶心中无边无际的恐惧),但怎么也触摸不到林子的边界,更遑论出口。幸好叔叔终于发现了我,他把自己的雨衣给我穿上,安慰我,别怕,这里没有别人——隐藏在阴暗处的不是邪秽之物,恰恰是我们可爱的兔子。他的话给了我莫大的力量,我们约定,分头去找。竭尽全力驱赶那些星星点点的白,像黑色夜空里两个追赶星星的人。雨水并不因为我们的努力而变小一点,它也许偷听了我们的对话,发誓要跟我们作对。厚重的帘幕形成无数的墙壁,无数的墙壁又构筑起数不清的房间。这些房间一个比一个黑暗,就在我踹开其中一个暗无天日的房间,准备破门而入时,一个穿着黑色披风的巨大人影把我吓得大叫了一声,昏了过去。残存的意识中,我感到黑影一把抱住我,大声地呼唤:是我,是我,是爸爸。
爸爸居然肯出手相助,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一直弄不清他的真正意图,不知道他是担心我,还是关心叔叔和他的兔子。后来的情形我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自己被爸爸抱起来,送回了兔舍。第二天早晨睁开眼一看,瞬间惊呆了:地上密密匝匝一大片全是睡态可掬的兔子,仿佛昨夜鋪天盖地落下来的不是雨水,而是一场厚厚的春雪。我不敢想象他们兄弟俩是怎样在大雨之夜,从茂盛如迷宫的山林里将这么多兔子找齐,安全带回来。另一边,爸爸跟叔叔兄弟俩横卧在床上正呼呼大睡。我轻轻掩上门,走了出来。
叔叔的第一批成品兔出栏了。那几天他开着三轮车将四十多只兔子分批送到镇上全数卖掉。我放学回来,正好搭上他的三轮车,坐在车斗里一路颠簸,威风凛凛。叔叔腾出手拿了一个漂亮的盒子给我。我惊喜不已,打开一看,一支金色的钢笔。我找到了一个大主顾,等挣了钱,买一支真金的给你。叔叔豪情满怀,初战告捷让他意气风发。
三嫂就是那阵子来的,她带着一张女孩的照片来履行自己的诺言。言谈中颇为骄傲:我小姑的女儿,初中毕业,十九岁,在深圳的电子厂打工,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一般人她可看不上。叔叔本来并不热心,一门心思在兔子身上,但三嫂的最后一句话让他有了莫名的好感,答应试着交往看。奶奶更是感恩戴德,急忙要去抓公鸡谢礼。三嫂说,公鸡先留着,事成了跑不了,你们真想谢我就帮我把那两对兔子卖掉。叔叔连忙拒绝,使不得。怎么使不得?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三嫂不由分说,放下背篓就走。就这么说定了,等过年,安排你们相亲——你可要争气啊。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在此之前她已经把四只兔子背到集市上,因为每斤两角钱的差价,拗了足足一天,又背回来。
灾难的来临毫无征兆。那是一个明媚的星期天,我再次跑去兔舍,刚走到一半,远远就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飞快跑到跟前,只见叔叔正用一块旧布蒙着面,正在一个大铁桶里调配一种紫红色的液体,然后用自制的竹筒水枪把这些液体吸上来,满屋子喷洒。我问他,这是什么?高锰酸钾,消毒。叔叔瓮声瓮气地说。我吓了一跳,怎么啦?兔子拉稀。我仔细一看,果然发现地上有许多灰白的黏稠粪便,跟往常所见的黑色干燥粪球迥然不同。我突然觉得以前那些恶心到反胃的粪球一点都不难看了,反倒有几分亲切。叔叔干完活,摘下蒙面布,我看到他双眼通红,布满血丝。他说,没事,两个晚上没睡觉而已。能治好吗?必须治好。叔叔把手套摘下来,往工作台上狠狠地一扔。用两张八仙桌拼起来的工作台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还有一支样子很酷的兽用注射器。我非常惊讶,短短几天工夫叔叔竟变戏法似的搞出了一个十足模样的药房。万一你不养兔子了,可以干兽医。我对他感到由衷的钦佩。我现在就是兽医。叔叔一边在水槽里洗手一边说。水槽里的水也变成了红色,跟尚未凝固的鲜血似的。你也可以洗一下。他吩咐我。我小心翼翼地把手伸进,触摸到了那种古怪的液体,像是某种冷血动物的肌肤。
临走的时候把门关上,我得好好睡一觉了。叔叔打着哈欠说,然后不管我,自顾自倒头便睡。他打鼾的声音异常响亮,甚至盖过了兔子啃噬竹片的声音——这声音曾经如此密集,像枪炮齐鸣的战斗,让人根本无法入睡。现在,兔子们昏昏欲睡,它们在睡梦中磨牙的声音,像是萧瑟的秋雨落在同样萧瑟的山林里。我在笼舍之间穿行,感到阵阵冷风吹来,不禁打了个寒战。
接下来的事,很快便超出了人力的控制范围。这是一场真正的灾难,一场从来没人见过的瘟疫。它凶猛狠毒、冷酷无情,似乎在某年某月跟兔子结下了不共戴天的仇恨。它不惜隐姓埋名,翻山越岭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向这些卑微的动物复仇。一开始,我们用最恶毒的词语诅咒这卑鄙、阴险的东西,它从不敢露脸,只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暗箭伤人。像乌鸦一样丑陋的恐惧弥漫在村子里,大家不仅担心兔子,还担心鸡鸭鹅猪牛羊,甚至摇头摆尾的狗,昼伏夜行的猫。但大家很快发现它竟然像军人一样恪守着严明的纪律,除了毫不留情地屠杀兔子,竟一点也不伤害满地游走的鸡啊鸭啊鹅啊猪啊牛啊羊啊这些无辜动物。它的屠刀锃亮闪光,兔子毫无招架之力,它们除了引颈受戮,别无他法。而死亡的程式竟如机器运转似的,一成不变:厌食拉稀,精神萎靡,抽搐翻滚,一命呜呼。
叔叔把三轮车开得像赛车,在乡村公路上飞驰,但买来的药全都不起作用。兔子们像霜打的茄子,一天天蔫下去。叔叔用玉米秆和稻草在兔舍旁边建了一个隔离病房,但丝毫不起作用,反而使它看起来像一座紧挨着房屋而建的坟墓。发病的兔子越来越多,隔离也就失去了意义。每一天都有兔子死去,小小的洁白的尸体就躺在兔舍的地上,来不及处理。叔叔在没日没夜地钻研药粉,他打定主意要跟死神赛跑。兔舍的灯彻夜通明,像是浩茫海洋中的一艘被放逐的船。我再次看到船长叔叔的时候,仿佛看到了一头在荒原上游弋了几个月的熊,乱蓬蓬的头发枯槁如败草,满面尘垢,胸前和袖口上沾满了各种药水的污渍,眼睛凹下去,从中射出猛兽一样的光芒。我可能要完蛋了。他这句话反倒叫我放心了,一个疯子不可能有这样清晰的思维。为什么不尽快卖出去,趁它们还活着?不行!叔叔的固执让我无法理解。我知道多说无益,便闭口不言。
三嫂来关心她的兔子,看到满地的死兔,尖声叫起来。叔叔说,消停一下吧,你还嫌不够乱?三嫂啧啧两声,拖着长音儿说,咱话得说清楚,这是两码事,我的兔子送来的时候可是活蹦乱跳的。叔叔说,那是表面现象,它们送来的第二天就开始拉稀。女人叫起来,这不可能。我以为叔叔会找她算账,起码臭骂她一顿,但他只淡淡地说,市场上鱼龙混杂,你不应该把它们背回来。三嫂涨红脸,气咻咻地说,你这话什么意思,想赖账吗?叔叔皱着眉头问,你想怎样?三嫂犹豫了一下,四只兔子……值一百多块呢。叔叔说好,转身进屋掏出一沓大团结递过去,一百。三嫂笑眯眯接过钱,数了一遍,转身便走。她害死了你的兔子,那是几百条性命。我对着叔叔大声喊叫。叔叔瞥了我一眼,说,让她去吧。那兔子本来就是你的,当初要不是你送给她……叔叔打断我,让她去吧。你为什么赔她钱,她应该赔你!我愤怒地质问。叔叔说,你也应该回去了。
兔舍里的战斗还在继续,尽管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兔子死去,但叔叔并不打算放弃。既然买来的现成货不管用,他决定自己动手调配药物,每天伏在工作台上工作到深夜。兔舍的灯光彻夜通明,在小小的山坡上,宛如灯塔。战斗几乎可用悲壮来形容,就像一个拿着大刀长矛的农民义军跟一支神出鬼没的火枪队作战。我唯一能帮上忙的时候,就是他研制成一种新药,请我帮忙扯着兔子的耳朵,往它们耳朵后面的皮肤下注射药剂。那些蓝色的、紫色的、黄色的甚至黑色的液体,散发着奇怪的味道,源源不断地输入兔子们小小的身体。当然,这并不能阻止兔子的数量一天天减少。在我看来,所有的挣扎和努力都是徒劳的。有好几次,我都想提醒叔叔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叔叔虽然一句话都不说,但他的行动已经表明要战斗到最后一刻,弹尽粮绝为止。
窗外阳光灿烂,丝毫看不出任何阴霾。公鸡仍然踱着方步在巡视,它们日益健壮,翎羽也更加有光泽;母鸡咯咯地叫,不仅是为了炫耀,还仿佛在呼唤自己的兔子朋友。当兔子还是孩子的时候,它们经常偷跑出来跟母鸡一起游玩,它们早已成了朋友。但即使是最好的朋友,这种时候也无法理解彼此的悲伤和欢乐。兔舍旁边开满了各种各样不知名的野花,那些日子它们面对着微风轻轻点头,向着阳光没心没肺地傻笑。它们肯定听到了兔子在背后的屋子里挣扎、哀号、喘息,但它们以为那不过是惯常的游戏——兔子们已经习惯了那样的游戏,谁知道这些自认为与世无争的小东西正拼尽全力追求活命呢?命悬一线和岁月静好就这样奇妙地交织在一起,让人觉得这样的日子极不真实,阳光干燥得有些呛人。
三嫂又来了。她站在屋外大声说,我是来道歉的,顺便告诉你,有一个卖烧腊的老板愿意收购全部兔子,活的死的有多少要多少。不卖。叔叔掷出两个字,不再理她。三嫂悻悻而归,走了几步又回头问,不卖送人总可以吧?叔叔没有回答,她就自己动手,在门口装死兔的筐子里挑了两只最大最肥的带回去。那几天,我们都有点担心,生怕传出她生病甚至突然暴毙的消息。但没有,一切如常。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死去的兔子就不再让我们操心了。那些日子,村子里到处飘荡着红烧兔肉的香气,干辣椒和青花椒的味道混合着肉香,引人垂涎。包括奶奶、爸爸和妈妈都尝了鲜,唯独叔叔和我没吃。不但没吃,叔叔还把奶奶送来的一碗兔肉连肉带碗一起埋在了胡桃树下。那里还埋葬着早期死亡的兔子,它们没有经过烹制,直接进入了大自然的轮回。
胡桃树越长越高,原来挂领带后来挂猎枪的那颗钉子已经接近房梁,我们坐在树下赏月,那月亮也被树枝托举得更高,显得更小。终于只剩下最后一只兔子,那是一只新西兰白兔,不知道是基因强大,还是药物作用,它的眼睛红得像珊瑚,耳朵上的血管細密得像蛛网,清晰可见。叔叔把最后一剂药水注入它体内,总算松了一口气。他已经弹尽粮绝,工作台上的瓶瓶罐罐都空空如也。我们像春天的晚上那样坐在树下,他说,我尽力了。我说,神会听见的。他摸摸我的头,然后睡了过去,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当他小心翼翼推开兔舍大门,准备给最后一只兔子收尸时,却发现它没有死,反而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直直地看他。叔叔吓了一跳,灰暗的心情稍稍振作,但并不敢抱什么奢望:既然失败是注定的,早一天晚一天又有什么区别呢?然而到了第三天兔子依然活着,而且开始大口吃草,叔叔终于确定奇迹发生了。他从上千只染病的兔子中拯救了一只,这让他觉得自己拯救了世界。
但我们的兴奋没有持续多久,就被巨大的震惊取代了。幸存的兔子日渐恢复,食量剧增,身体也像发面团一样快速膨胀,渐渐不再像兔子,而像是一只羊,一条狗,甚至一头猪。它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而且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越来越大的兔子让人感到害怕,尽管它性情依旧温顺,但这并不能平息人们的恐惧。每天都有人慕名来到兔舍参观,一边发出阵阵惊呼。天啊,谁知道它最终它会长成什么样:一头牛,一匹马,或者一只大象?
谣言漫天飞舞,公社兽医站的曾医生不请自来。他跛着一条腿来到兔舍,用检疫做借口敲开了门。天啦,我从来没看见过这么大的兔子,连兽医学校的教科书里也没有。他结结巴巴地说。叔叔问,那么,你是想来祝贺我?不,据说这里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我得来看看,这是兽医的职责。他说着掏出随身携带的听诊器,给兔子煞有介事地检查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宣告,这是一只变异的动物,病毒改变了它的基因。叔叔不耐烦地问,你究竟想说什么?兽医说,我希望你把它处理掉,任何你喜欢的方式都行。我要是不照办呢?治安队有的是办法,跛脚医生露出为难的神情,对不起,我必须得如实上报,因为我是兽医。我当然知道,你是兽医。我以为叔叔要发火,但他只是拱拱手客气地说。
一天,两天……直到第七天,叔叔都没有处理兔子,所谓的治安队也并没有出现。空气中夹杂着一丝丝辛辣的紧张,谁都知道兽医的话绝非虚张声势。围观的人们七嘴八舌地建议叔叔,算了吧,胳膊拧不过大腿。但往往他们滔滔不绝地说了一通,回头却看到叔叔坐在胡桃树旁边一言不发。树上竟然挂着一支枪!他们便惊讶地闭住了嘴巴。这里曾经挂着一条领带,我对他们说,鲜艳的领带,它会在空中跳舞。但人们无法从我的描述中得到宽慰。他们只看到枪,狡猾而危险的猎枪。它虽然只是一只装置原始的鸟铳,但却是一支货真价实的枪。除了冷峻的外表,凑近枪管还能闻到淡淡的火药味。
兔子越发健壮。有一天我心血来潮爬到它背上,想体验一下骑牛牧归的悠然。没想到,兔子竟像得到神秘的指令,嗖的一声蹿了出去。它奔跑的速度跟风一样,我只感到影子一晃,眼前完整的画面便像狂风中的长卷似的,被撕得粉碎。我吓得心胆俱裂,赶紧抓住兔子脖子上的皮毛,夹紧双腿,生怕有所闪失。但跑着跑着我就渐渐放松下来,耳畔呼呼的风声让人有种腾云驾雾的豪迈。我想起了赤兔马,它从那本破旧的《三国演义》中跑出来,奋蹄扬鬃在广阔的天地中自由奔跑。马背上人影闪烁,那是举着方天画戟的吕布,还有挥舞青龙偃月刀的关羽。我突然明白了叔叔的用意,究竟谁配得上那支枪。
那一天,兔子带着我跨过了一条湍急的河流、一片宽阔的草原,还穿过了一座庞大的森林——那里树林荫翳,飞禽走兽跳跃穿梭,林间小路像是一条幽暗的隧道,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犹如穿越了一个世纪。我们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所有人都吓坏了,兔舍门口爸爸跟叔叔大吵了一架。叔叔向他保证,我一定会平安无事,否则他就以命偿命。事实也确实如他所说,我毫发无伤地回来了。但这件事还是让大家看到了巨兔的危险,爸爸再也不允许我去兔舍,甚至不准我跟叔叔来往。他养了一头怪物,总有一天会吃了你。他警告说。我当然不信他的话,但为了不激化他和叔叔的矛盾,我真的再没有去过兔舍。
一天傍晚我们正在吃饭,山村里的烟火气温馨而浓郁,突然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声击碎了宁静,大家正在发愣,片刻之后又是一枪。所有人都听出来了,是兔舍那边。出人命了,爸爸踩到烙铁一般倏地跳起来。我也跟着跑了上去,这次他没有阻止我。兔舍周围已经围起了一大圈人,但没有喧嚷,气氛诡异。我不顾一切地挤进人群。兔子躺在人群中央,肚子轻轻地一起一伏,像一只即将生产的羊。借着火光,我凑得更近,看到它的嘴里不断涌出白色泡沫来。它似乎认出了我,血红的眼中流出了清澈的液体。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我一把抓住叔叔,声音颤抖地问。它中毒了,叔叔一字一顿地说。原来他鸣枪是为兔子送别。很多人打着火把赶来,像观看一场精彩的鄉村电影,往常这是村子里最热闹的节日,每日为油盐柴米奔波的乡民,终于可以放下一切俗务,专心投入一场精彩而不乏浪漫的旅行。但这个晚上他们把罕见的热情送给了兔子。这只有史以来最大的兔子,死了,它躺在瑟瑟晚风中,身体逐渐冰凉,但那庞大的身躯依然让人惊叹不已。乡民们似乎突然产生了某种危机意识,一个奇迹即将永远消失,由此爆发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浓厚兴趣。一个瞎了眼的老太太硬是让儿子把自己背到了现场,亲手在兔子身上摸了一遍方才心满意足。这个晚上,村庄四通八达的田间小路上一直星星点点,犹如夏夜的漫天繁星。我躺在床上,还能听到他们一路窃窃私语的声音,这声音好像来自天上,来自遥远的银河。
第二天一放学我就直奔兔舍。推开兔舍的门,里面空空如也。叔叔正埋头收拾东西。我问,兔子呢?叔叔没回答,伸出食指指指头顶上。我想起那个夜晚,明白他是说在月亮上。这当然是托词,他既然不肯说,我便换了一个问题,“什么时候走?”
“后天早上。”
“到时候能去送你吗?”
“当然可以。”
但第二天下午我刚回家就听爸爸说,叔叔走了,一大早兔舍便大门洞开,人去楼空。你知道他去哪儿吗?我摇摇头。人们更关心兔子。大家猜测,它一定被埋在某个隐秘的地方,但他们找遍了所有能想到的墓地都没有发现兔子的踪迹。曾医生甚至牵来了一条退役的警犬,希望能发现那个独一无二的标本——这是他的原话。他热切期待从这个变异动物的身上发现生命的秘密,奢望着从中获得一项了不起的成果。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死去的兔子犹如阳光下的一滴水那样蒸发了。随后,就有各种传说流传开来。有人说,兔子被叔叔吃掉了,毕竟他那么爱它,绝不容他人染指。有人对此嗤之以鼻,吃得了肉,能吃得了骨头?又有人说,兔子其实没死,有早起赶集的人看到叔叔正骑着兔子赶路,兔子跑得飞快,一眨眼就不见了。对我们来说,这些传说都毫无意义,我们迫切等待着叔叔的音信。
直到第二年秋天,一封像鹞子一样的信飞到奶奶手中,我们才知道原来叔叔跑到新疆,在阿克苏跟别人一起承包土地,种植棉花。随信寄来的照片上,棉田沃野千里,一群雪白的兔子正从棉花里探出头来。
责任编辑林东涵
福建文学 2021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