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有琴
(晋江安海职业中专学校,福建晋江 362261)
1 产教融合激励政策
2020年9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等落实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要求政府与相关部门,将自身在职业教育方面的职责切实落实到位,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同时还鼓励地方上,设置专项资金,专门支持校企合作。通过专项拨款、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信、人社、教育等部门对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企业予以奖补。应用型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归集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明白纸》,用足用好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与企业对接,促进和保障社会生产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密切职业学校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对于经认定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2 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在泉州市的执行现状
设立了市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16年起,我市设立了市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8000万元,重点引导高校、职业院校,进行人才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专业设置和培养模式,大力加强企业与学校相互之间的人才培养合作,促成产学研一体化。与泉州地区的产业发展、生机需求等,进行全面的对接。2018年全年,该项资金增加到了9000万元。目前,全省仅有泉州设立了该类专项资金。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多部门归集的《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明白纸》分别从增值税、进口环节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对相关纳税人进行税收优惠。
享受金融支持。为了进一步解决校企合作过程当中,所面临的经济难题,建行率先采取措施,出台了《金融支持产教融合综合服务方案》。建行结合产教融合政策导向,明确八大重点支持方向,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
3 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在泉州市执行中的问题
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组合激励措施不完善。目前仅有财政设立的每年9000万元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金融、税收方面的激励措施,缺少土地、信用激励。市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问题多。如个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未按时开工,个别项目建设规模改变、配套资金未到位,甚至出现挪用、乱用、突击用、不敢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目前,根据笔者调研反馈的结果看,职业院校、企业等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仅限于“对于经认定的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对于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根据投资的比例,抵免30%的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以及其他的相关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也可按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而对《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明白纸》中规定的增值税、进口环节税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不了解。
金融激励政策宣传不到位。职业院校、企业等对中国建设银行出台的《金融支持产教融合综合服务方案》不了解。建行提出了一系列非常好的金融支持政策职业院校、企业均不了解。例如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中,建行支持学校通过多种模式来实现基地建设,可以是PPP模式,也可以是校企合作模式。而对于智慧校园的建设,建行则进一步发挥出了其自身的科技优势,为学校搭建了多种校园信息化消费应用场景,为师生等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至于人才的引进,建行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优化住房租赁,帮助解决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过程当中,所面临的住房问题,这也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效果。在服务国家产教融合建设的进程中,建行发挥出了极大的作用。提供金融解决方案,加强组织统筹和协调推进,携手各方共同打通产教融合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融智、融通、融合等非常有力的激励措施。
泉州籍的产教融合型试点培育企业数量偏少、试点培育企业行业优势不明显,创新型企业少。目前福建省已公布两批次共41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培育企业,泉州仅有6家,这与泉州作为福建省经济强市的地位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