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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殇

  • 作者: dongyy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05-01-05
  • 热度120234
  • 楔子
     
    我相信 爱的本质一如
    生命的单纯与温柔
    我相信 所有的
    光与影的反射和相投

    我相信 满树的花朵
    只源於冰雪中的一粒种子
    我相信 三百篇诗
    反复述说著的 也就只是
    年少时没能说出的
    那一个字

    我相信 上苍一切的安排
    我也相信 如果你愿与我
    一起去追溯
    在那遥远而谦卑的源头之上
    我们终於会互相明白
                     ------------来自席慕容的<信仰>

     


                            烈

       我的名字,叫做烈。不是恶劣的劣,而是热烈的烈。我是僵尸,是的,就是你们经常在恐怖,乃至搞笑片中看到的那种。
       我也曾年少风华,只是当时光匆匆而去,当周遭的人青春不再,我却依然是年轻时代的俊朗模样时,我受不了刺激。我彻底崩溃,可是我连死的权利都已经不再拥有。灵魂早已远离,剩下的仅仅只是一具躯壳,我变得行尸走肉。
       绝望的毒液在体内滋生蔓延,日夜腐蚀。我的世界一片混沌,黑暗是唯一的色彩;冷绝,是全部的热情。我的孤寂是千百年来命中注定得不到救赎的,因此我无能为力。

     
                            天情
       青春的风是柔的,云是软的,空气是纯净的,连笑容都是灿烂的。
       十八岁的我挂起面具,始终不曾在人前展露真实自我。是的,是我,是我迫使自己成为一个不普通的人。所有的努力和所有的压抑,都是为了成就最终的理想。理想?是的。在当时的我看来它就是一个理想。终于,我成功的扮演了一个让所有的人都喜欢的角色。我成功了,我以为这就是我想要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在我成功的时候,失落还是满满的填塞在我的心上?我是我,还是说我仅仅只是天情?我究竟在期待着怎样的改变?自己也说不上来,希望奇迹能早日发生。

                           

                            安安

       妈妈希望我能够温柔安静,所以为我取名安安。可是我让她失望了,高中以后的我成了一个十足十的小男生。白衬衫加牛仔裤可以从年初穿到年末,甚至于连代表女性柔美的长发也一晃成了短到夸张的男生小平头。
       我唯一的好朋友叫天情。人长得漂亮,成绩也好,是学校里的校花。追她的男孩子特别的多,但她一个也看不上。
       她说:安安,我的白马王子还没出现,但是快了,真的。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亮闪闪的。
       她从来都是个优秀的女孩子,我喜欢她,不仅仅因为她是个近乎完美的人。
       如果有一天,我们的眼光放在同一个人身上,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把视线调开。因为,天情她值得拥有更多更好。
     


                            子阳

       天情是比我小一届的学妹,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子。
       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浅浅的笑容,很漂亮,但是我不喜欢。因为她从来都是不开心的,我也知道就算我把自己打扮成马戏团里的小丑,她仍不会给我一个真心的微笑。
       她总是无奈的看着我,一语不发,然后叹息着转身走开。
       她永远不会知道,她离开的背影让我有多难过,但是没关系,我只希望她能开心,尽管这点很难做到。
       我会坚持下去,直到有一天,她对我说:学长,请你放弃吧。

     


                             烈

       两个年轻的生命在措手不及间闯进我原本荒芜的世界,所有的苍白和无力在瞬间被炫染的色彩缤纷。她们是可爱的精灵,带来一股久违的生气。微风拂过树梢时,我发现上帝温柔的怜悯已经悄然而至。
       那个叫天情的女孩简直是造物者手中最具代表的作品。精致的五官,纤细的身躯,修长的手指,宛如商店橱窗里的价值不菲的芭芘娃娃。
       透过她的眼睛,我知道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如此可人的她自然叫人喜欢,只是喜欢不代表爱。在我看来,她始终是个孩子,一个惹人怜爱的孩子。
       至于另一个叫安安的女生,我就只能望而兴叹了。从来不知道女孩子也能如此的活泼,简直是只顽皮的猴子,不过我没见过喜欢向日葵的猴子。
       我想,如果天情是迷人的月亮,那么,安安就是耀眼的太阳。

     

                           

                           天情

       认识烈是我生命中的意外,我不后悔,但我永远遗憾。
       曾经,我像是只拉磨的驴子,没有眼罩,也没有肥美的青草,却拼命的努力着,盲目得不知道什么,却又弄得自己狼狈不堪,甚至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
       如果说我的生命只是笑话一场,那么,烈就是其中唯一的真实和快乐。我愿意和他天长地久,来证明海枯石烂。我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去等待,等待他用温暖的大手温柔的拭去我眼角的泪。可是他的目光从始至终都没有落到我的身上,我的等待会有意义吗?时间荏苒,我真的迷惑了。

     

                           安安              
       天情死了,我是杀人凶手,是我害死了她。
       她告诉我:安安,我爱烈,我希望跟他长相守,可是我也有我的自尊和骄傲,我不需要一个女人拱手相让的爱情,尤其是当对手是你的时候。
       我们同时爱上了一个男人,天情没有后悔,但是我后悔了。如果历史可以重演,我希望我从来没有出现过。
       天情的血,红得怵目惊心,让我窒息。当烈大张的嘴巴里伸出两颗尖锐的长牙,我在混沌的思想里抓住了两个字:僵尸!
       天情呼吸微弱。她说:不爱我,就别咬我。
       烈的嘴角抽搐,声音低沉: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天情的微笑美若天仙,艳若桃李。
       她断续着:为你,不悔。

     


                           没有天情的日子
                      

       天情是所有人心中永远的痛,也是一张无形的网,网得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烈说,我从未说过爱,但是安安,我是真的爱你。我知道我说了,永远不会快乐,可我若不说,就连不快乐我都无法感受。
       那时的安安一径低着头,许久才说:让我们一辈子站在感情的两端,来平衡生命吧 。
       烈闭上眼,心痛之极:为了天情?
       安安摇头。为了你和我。
       就这样,他们在彼此的世界重新站稳脚步,做一辈子的朋友,一辈子只需记得彼此名字的朋友。已经不再年少,他们的记忆里有繁华过尽的沧桑与悲凉,没有人会再坚持爱情必须拥有。青春的挥霍已是奢侈,大喜大悲的心情亦不再适合,起伏的曾经他们唯恐不能面对。
       所以,子阳休学,离开时没有与任何人告别。也许之于他而言,离开是最好的结果。
       所以,安安转学,同父母移民加拿大,自此后不曾回国。也许是怕国内的向日葵心中包含了太多的痛苦,开花绽放时,全部倾泻而出,让人尝得苦。
       所以,烈像一叶未启航的轻舟,毫无准备,便晃得失去了踪影。时光的洪流中,他与天情的名字怕是分不开了,也许吃力,但伤口总是需要一些时间的,不是吗?
       古人有云:三生石上旧精魂的爱恋难寻,寻着了,是偶然,是幸运;寻不着,是必然,是命运,没什么可怨天尤人的。

     


    终结

    其实 我盼望的
    也不过就只是那一瞬
    我从没要求过 你给我
    你的一生

    如果能在开满了栀子花的山坡上
    与你相遇 如果能
    深深地爱过一次再别离
    那麽 再长久的一生
    不也就只是 就只是
    回首时
    那短短的一瞬

                   ---------来自席慕容的<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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