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红
一、应急反应机制在应急管理中的意义
我国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在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随着改革和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制度系统不断发生变迁,导致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出现。地震、海啸、非典、禽流感、矿难、三聚氰胺奶粉等天灾人祸频发,在这种情势下,关于加强并完善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应急反应机制的讨论,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我国目前应急反应机制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现状
1、应急法律体系基本建立我国现行突发事件应急法律体系大致包括战争状态法、一般的紧急状态法、恐怖性突发事件法、灾害性突发事件法等几个部分。从1954年至今,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的法律与法规。
2、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形成
以2007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代表,目前我国已经制定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文件种类繁多。基本建立了以宪法为依据的法律体系,以突发事件应急法为核心,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3、信息报送程序渐入正轨
在我国信息报送程序逐渐规范,并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报告系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各政府部门根据信息报送规范,划分每个部门的职责及权限,让每个人员各负其责来实现信息的快速报送。
4、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在我国,突发事件管理的最主要管理主体是国务院,对危机事件进行统一领导,安排和指挥处置应对工作,同时下设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指挥相关领域内的突发事件,初步建立了一套危机管理的体系。
(二)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问题
1、危机管理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在立法方面,我国缺乏一些跟政府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了我国采取的大部分紧急对抗措施一般都无法律依据。在执法方面中,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在政府应急反应危机过程中,防止公民权利受到损害的执法监督方面,尚是空白阶段。
2、危机管理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
我国在一些重要领域设立了专业的危机应对和预警机构,然而在社会的各部门,在面对危机时,往往还不能团结协作、合作一致,缺乏有效的内部协调机制。造成危机应对效率低下的原因便是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和权责不明晰,。
3、危机管理中缺乏信息沟通和公开机制
信息公开方面的缺失问题存在我国政府很多部门当中。危机事件发生后,不少政府官员为了小集体利益或者其他原因,采取封锁消息等手段,更是大大增加了政府应对危机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