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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索中遇见诗(随笔)

  • 作者: 星星·散文诗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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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红杰

      经历和旅历是我诗歌的主体叙述和抒情。

      闲暇之余,把很多的时间用在行走太行山。太行山四季皆物色,从春到秋,太行山的花草树木是戏曲里的唱词,会“迎面对笑”,也会“皱眉摇头”,它们在诉说着卑微而又自信的命运,它们甘苦自知,比我更读懂雨露和风霜,它们绽放、凋谢,凋谢、绽放,完成生生不息的绵延和生命的轮回;太行上的石头,坚韧不屈,是一个硕大的磊字,我常常把它比喻成大自然的观测台,秋末太行山的风很大,令人心静的是,风不动太行;太行山里的乡亲淳朴真挚,那个满脸炭火的牧羊人,30元管吃管住的石头村的主人,常常让我感动于生命美好的素朴。而一场、两场大雪之后的太行山,“山舞银蛇,原驰蜡象”,道济和尚说:身有牢,心无牢。大雪封山后,冬眠的白头翁、画眉、斑鸠,正在获得新的飞行速度。我边走边流露心声:善哉太行!

      喜欢在行走中思索,思索与万物为邻,在安静思索中遇见诗。“诗歌来自诗人心情平静时对往昔情感的追思”(华兹华斯),诗歌是记忆的再加工,是真相之后的深刻觉悟。诗歌内容虽然貌似芜杂,但概括起来无非涉及三个方面:(1)感觉的自我。(2)体会到的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感情。(3)自己所理解的自然和现实世界。

      对以上三点,表现在诗中,我力图凸显一个“真”字,我认为诗是悲苦中的歌声,欢欣时的肃穆,它拒绝自私的悲苦时的夸大,或欢欣欢愉时的膨胀。诗歌的主要任务:试图“把草地的狼赶走,把羊请进来,让羊吃草,草吃阳光”。而不只是单单呈现狼吃羊时,血淋淋的场景。写诗就是写境界,从某种意义上讲,好诗歌大多是“闲”写作的产品。我喜欢那些敬重生活和生命的诗人貌似漫不经心信笔写就的不太像“诗”的诗。读这样的诗,犹如走进自由自在的野山。

      我对诗歌的语言,也有自己的操持。我理解的诗歌语言在诗中是顺畅的呼吸,风中的咳嗽不是诗歌最好的语言,水中的憋气不是诗歌最好的语言,急行军的喘息不是诗歌最好的语言。语言让一首诗感到全身舒畅。语言即线索,诗是线索的艺术,有起点,有结点,不芜杂不蔓延,起点让人入胜,结点并不让人迷茫。语言应该完成从外在到内在到自在的过程。索绪尔认为:语言文字都由能指和所指组成,能指是语言的形象,是显现部分;所指代表概念,是能指对象。我理解,能指是形象,所指是概念,能指是语言本身的意义,所指是欲表达的意义。只有让能指的优势发挥到极致,所指的内容才能更接近原意。诗歌的意义是可能的拯救,绝非浪子的逍遥。我认为,这是最高的语言境界。

      我的诗歌大都是“行之余”的产物,一万种生活跑动着,对于写作者,生活跑过来的只有两种,一种是诗,另一种不是。

      本文标题:在思索中遇见诗(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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