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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诗写了30年

  • 作者: 天津诗人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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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敬亚
      我开始写诗,由于两个人。一个是普希金,一个是贺敬之。
      1971年深秋,在长春昏暗的小屋里,一本《欧根·奥涅金》和《普希金抒情诗》让我读得如醉如痴。俄罗斯式的忧伤,多少年深深影响在我的心里。
      1972年春夏,在九台县卡伦公社双泉公社的玉米田边,每天早晨我都大段大段背诵贺敬之的《放歌集》。最后几乎把整本诗集背下来了。
      在七十年代初的很多场合,一个年轻的东北语文代课教师,总是当众念诵自己的诗。在与朋友的书信赠答中,在大大小小的婚礼上,在学校的新年晚会运动会上……我的那些所谓的致辞都非常个人化,学着普希金的口吻(普有四分之一的诗是写在女人披肩手绢上)。而人们的世俗赞誉也给我带来了最初的创作冲动。那些略带忧郁,略带诙谐的句子,和当时的政治背景很不一致,投稿是不可能的。
      1976年10月后,我开始投稿。可能由于特殊的年代,在近十年的创作中,我的诗中并没有太多出现普希金那种个人化生活化的倾向。我写的大多数诗,都是给杂志编辑们看的,是给所谓读者看的。或者说是为了所谓文学史而写作的。所以我至今不敢出版诗集。
      但《我告诉儿子》实实在在是给儿子写的,给自己写的。
      我的儿子取名怀沙,不是文学的矫情。没办法,他生的那一天正是端午。
      1984年,是我一生心情最不好的一年,儿子虚三岁。
      写诗的人都知道,“告诉儿子”,其实是告诉我自己。在整个世界向我压来的最无着落之际,对着儿子自言自语。
      忘记了这首诗最开始写作的季节。可能夏天也可能秋天。
      王小妮有一首诗写出了那一年的残酷:
      那个冷秋天呵!
      你的手
      不能浸泡在冷水里
      你的外衣
      要夜夜由我来熨
      我织也织不成的
      那一件又白又厚的毛衣
      奇迹般地赶出来
      到了非它不穿的时刻!
      那个冷秋天呵
      你要衣冠楚楚地做人
      …………
      我本是该生巨翅的鸟
      此刻
      却必须收拢翅膀
      变成一只巢
      让那些不肯抬头的人
      都看见
      让他们看见
      天空的沉重
      让他们经历
      心灵的萎缩!
      那冷得动人的秋天呵
      那坚毅又严酷的
      我与你之爱情
      王小妮《爱情》(1985年)
      
      这是我的诗人妻子、我儿子的母亲在特殊的年代,惟一一次在我们之间使用了“爱情”这个词。而我九十年代在一篇文章中,也写过对这首特殊诗的几段评价:
      “第一次读这首诗,我首先为‘诗’这种艺术感到骄傲!在苦难像鹅毛大雪一样降临时,谁能够解脱我们?什么艺术,能与它的柔弱与坚强相比?几百个字组成的短短几行,代替了全部战争中的勇气,也代替了基督发出的全部饶恕……
      任何天才的文字编造,都不能给一个女人这种切肤的疼痛和坚毅!……
      我终于相信了曾经读过的、历史上那些用苦难真情蘸着血写下的诗篇。王小妮,从来就不是柔弱的女人。她具有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在大风雪中奔赴千里万里的信念与勇气!……她的身上丝毫没有女人那种思绪的混乱与纠缠。没有把自己作为低等动物向男人献媚或故做高深的、或卑或亢的作态……
      应该垂泪鼓掌的是:历史伤害一个诗人,可能意外地打破了她诗的一种僵眠状态。它在制造人间苦难的同时,可能恰恰送给了诗一根根飞起来的羽毛。尽管这羽毛上会滴下带血的泪水。常人身上的伤痕,总会脱痂总会痊愈。而诗人发达的泪水却永不会干涸。她那带着深深划痕的精神丝绸,不安地起伏着,在比常人更加疼痛的精神之病的翻滚中,她将孕育出心中强大的反力,从而把一种可怕的不安气息,通过伤心的渠道,无形地注入时代……
      诗人,它的肉体在代替着自己的灵魂受难。而它自己的灵魂却在代替其它的肉体超度。那灵魂常常越过了它本身的伤疤,而把放大了的恶毒呼吸,喷向全体人类。这不是灵魂的高尚,也不是肉身的心胸狭隘,更不是形而下的报复--这仅是历史唤醒诗人的另一种不友好的方式。也同时是诗人作为证据,交付给人类文明法庭的一滴真实的眼泪……
      在不幸降临之时,我也曾伏在我的肉体上哭泣,但我现在却简直庆幸:回头凝望那走过来的人生崎岖,我宁愿发自内心地为凶手们追赠变了形的奖杯……”
      这就是《我告诉儿子》最初的写作背景。
      第二次改是1999年。儿子18岁。我51岁。
      怎么改的记不得了。
      那一年儿子即将上大学。我正在全国飞来飞去。
      2013年,今年,第三次改。儿子32。我65了。
      这次修改很痛快。我再不考虑什么诗不诗。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就当是与儿子对话,与自己对话。
      对于我,这不是一首诗,或者说不是拿来发表的那种诗。因此看到有的评论我的感觉十分怪异。你们评的是诗啊。而我写的是一个父亲的话啊。和儿子说话,你能说哪句必要哪句不必要。
      说得精彩的部分,是我们最终与生活与生命达成的默契。说得不好之处,是我们还在和这个无聊的世界纠缠。
      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诗人角色,注定终生。
      小说家和画家可以放下笔转身进入人群,他的心里残存的人物与色彩之念也可能永不中止,但其病不足致命,尚可能重返人间。而诗人却注定一去不返。诗是一个不可摆脱的魔咒。他与世界平行的念头足以腐蚀一个人全部的思维方式、语言方式,诱导一个人的性格产生偏离,进而致使全部生命方式发生变形。这就是为什么一个人写了诗之后再难回头。
      儿子,对吗?

      本文标题:一首诗写了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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