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于霞
渤海大学
在当代语言学语境下,提起普遍语法,都会直接想到乔姆斯基的以普遍语法为核心的UG 理论。其实追溯其发展:从最早古希腊罗马时“普遍语法”概念的萌芽到中世纪被明确提出,再到近现代“普遍语法”被重提并成为语言学领域的重点研究对象,“普遍语法”作为语言学的重要语法概念其内涵也经历了一个由浅到深,不断外延的过程。在梳理普遍语法的发展脉络后,我们发现普遍语法的发展其实是人类对语言本质探索带来必然结果,语言的思维功能则预示着语言普遍性的可能。
一、普遍语法的发展脉络
由于古典时期语言一直依附于哲学发展,所以为了应和哲学中人与存在关系的同一性和共同性特征,很多学者认为语言也有着同一性和共同性特征,但这时由于人类对语言的认识仅限于希腊语、拉丁语等少数几种语言,所以这时的语言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对语言形式的规范和人为规定的共同语上。如亚历山大学派(Alexandrian School)因致力于《荷马史诗》(Homeric Epics)等古典文献的收集与考证,故而立足语言事实,执着追求语言的同一性和共同性特征,以满足他们在哲学上的诉求。斯多葛学派(Stoics)与亚里士多德(Aristotlo) 针锋相对,认为语言能力是天赋的,但他们仅仅将这种天赋看作一种理想状态,从未将普遍语法作为一个明确的成熟概念提出。在古罗马时期,语言学家瓦罗(Varro)与普利西安( Priscian)编写了经典的拉丁语语法教材。如普利西安(Priscian)的《语法惯例》(Institutions Grammaticae)强调正确的语法形式,以保持书面语的纯洁性,成为中世纪的拉丁文语法作品的典范。他们强调语法规则的规定性,忽略普通大众的语言用法,这反映了他们强调共性的语言哲学观,堪称“普遍语法的古典形式”。(申小龙,2010)很明显这里的“普遍语法”是侧重于大众的标准语法而言的。早期的语言学家们由于认知的限制和对语言认识的不充分导致他们所表达出来的“普遍语法”内涵只是对语言和语法共同点的大致上的粗线条描述。但是,由此也可以看出人类很早便意识到语言中存在一些普遍性特征,尽管人类并没有真正找到这些普遍的存在。到了中世纪,语言的普遍性概念才被明确提出,“普遍语法”也成为术语正式面世。如写了最早的一部思辨语法的语言学家罗杰.培根宣称:所有语言的语法在实质上都一样,各语言之间的表面区别只是偶然的差异。语法的一致性在不同语言中体现为表面的差别,就好像几何学的一致性在任何实际图形上也有形状和大小的差别一样。由于宗教的权威性,拉丁语成为了中世纪的主要语言研究对象,且语言研究深受宗教哲学影响。语言学家们将思维和逻辑联系起来,认为语言应遵从于思辨原则,形成了以理性主义和普遍主义为根基的普世语法即思辨语法(speculative grammar)。以摩迪斯泰学派(Modistae)为代表的语言学家,如该学派经院哲学代表人物——身兼哲学家和神学家的托马斯·阿奎那(Saint Thomas Aquinas),将神学与理性结合,倡导以经院哲学思想与拉丁语法研究结合的思辨语法,强调思维逻辑的重要性,无形之中先设定世界语言遵从于思辨原则,抹杀类型学的个性,继而将语法视作同质。在一定程度上,思辨语法在理论上更加深了普遍语法的深度,并且将语言与思维联系起来为语言具有普遍性提供了证据支撑,可思辨语法虽然涉及了思维和语言之间的联系,却只是简单地将它们定义为从属关系,没有进一步去探讨两者是如何相互作用的。
19 世纪末以来,随着现代语言学作为科学地位的树立,在这一时期普遍语法概念再次被明确提出,并经过叶斯伯森(Jespersen),蒙太格(Montague),乔姆斯基(Chomsky)等语法巨擎的发展,其语言哲学内涵大大丰富,系统化和科学化更为显著。比如叶斯伯森通过关注语义层或意念范畴来服务他心中的普遍语法;蒙太格通过高度形式化的逻辑语法来论证他的普遍语法模型;乔姆斯基更是大大丰富了普遍语法的内涵与外延,一方面抨击经验主义的语言研究方法,一方面大胆提出天赋假设假说与演绎论证。从他们的研究内容来看,语言素材的丰富为他们的研究提供了巨大的便利。如叶斯伯森熟谙数十种语言,在社会语言学、语言演化和语音学诸方面成就斐然。在《从语言学角度论人类、民族和个人》(Mandind, Nation, and Individual from a Linguistic Point of View)一书中提到,丰富的语言证据表明:世界上的各种语言中存在大量反映人类思维共性的东西。比如叶斯伯森提到了人类都普遍钟爱“重复”,或是单纯重复,像“very, very glad”,或是出于押韵及元音变化的单词,像“hurly-burly, hug- germugger, zigzag, fiddle -faddle, shilly -shally”等。但叶斯伯森关注的人类普遍的心理层上的共性,这种共性不能直接观测,他用“结构概念”一词来表征这种单位。从语言单位看,他关注的是语义层,即语言的概念范畴。蒙太格的普遍语法研究角度则与众不同。这位数学、逻辑学家和语言学家认为普遍语法是一种逻辑学的模型。他认为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是没有本质差别的,并提倡用内涵逻辑语义学和高度形式化手段来演绎语言系统,采用内涵逻辑很够有效消解歧义现象,他还认为句法和语义是同构的。蒙太格将语法等同于逻辑,并用模型将语言表述出来,从人类共有的逻辑基础上表现了普遍语法。而乔姆斯基之所以能将“普遍语法”发扬光大,在于他的普遍语法论及了语言产生基础、语言本质、运行机制以及语言使用诸方面,并提供了令人信服的深入阐述。乔姆斯基否定语言是靠简单模仿、刺激-反应而获得的,强调人类语言能力的先天性,即人脑中存在着专门的语言习得机制。他将语言学纳入了心理学的研究范畴,认为语言学的根本任务是揭示儿童大脑的初始状态和内在语法规则,即作为人类语言发展基础的普遍语法。这里的普遍语法是基于刺激贫乏论( the Argument from the Poverty of the Stimulus) 及自然语言的普遍共性。与传统规定型语法及描述型语法截然不同,乔姆斯基普遍语法强调以具有转换生成规则的形式语法为特征的“内在语法”,突显语言官能的生物属性。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包含“原则” 和“参数”两个要素,原则是由一系列组合构建构成的模块理论包括题元理论、X-阶标理论、格理论、约束、控制理论和管辖理论。“原则”不需要学习,它们通过限制语言习得者可能的语法个数来促进其语言习得,即从无数可能的人类语言中选取符合原则的语言,从而大大限制可学语言的数量。参数则是指一组设置在普遍语法广义原则上的句法选项如空主语参数、中心语参数、格邻接参数等。“参数”经过不同的语言输入的触发它们可以设置成不同的值。生成语法理论假定每个参数一般只有两个可能的值,就好像开关一样,要么“开”,要么“关”。因此,只需有限的语言输入,儿童便能很快设置参数值,并与不变原则一起形成核心语法,从而掌握一门语言。在此基础上,乔还提出了“最简方案”等理论不断改进他的普遍语法理论。乔姆斯基的普遍语法理论首次将语言与生物性联系起来,并结合心理学围绕语言是如何习得这一问题把语言形式化,使普遍语法的内容再次得到扩充,其内涵与外延也有了质的提升。
二、普遍语法的内涵分析
在梳理了普遍语法的缘起、发展、兴起过程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普遍语法的内容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延展。首先,语言学家把规范化的语言作为统一标准,侧面表明人们在对存在差异的各种言语中的共同性特征的有所察觉后而有意识地去人为消除这些差异,这也是普遍语法最浅显的形式表现。其后又将思维与语言联系,在人类共有的认知基础上研究语言的共性,这使普遍语法有了基本的底层支柱。最后,又从更科学的生物角度出发,以人的生物特性——大脑为共性基础,使得普遍语法理论变得可感知和可操作。这是语言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但更进一步探析普遍语法的发展,其内涵也经历了不断变化的过程。古希腊罗马的先贤们虽然没有认识到世界语言的多样性,却有意识地把哲学的同一性转移到语言上,这决定了普遍语法的根本特性。在语言的起源问题上,天赋论被首次提出,虽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撑,却是一条可以不断进行深究的研究思路,这是普遍语法的理论基础。中世纪宗教哲学的可解释性又为普遍语法提供了逻辑基础,思维与语言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使得普遍语法的内涵具有了可解释性。现代语言学的崛起,使得语言学研究进入了全新的阶段,人类对语言各要素的认知也有了更大的提升。尤其是乔姆斯基的以普遍语法为核心思想的参数原则理论(UG 理论),使得普遍语法在生物基础、逻辑推理、可实施性操作等内涵上得到进一步完善。究其本质,普遍语法既是对语言表现出来的特征的总结,又是对语言是如何产生的一种解释。综上所述,普遍语法的内涵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