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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余华作品叙述视角选择的性别立场

  • 作者: 当代文坛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 热度24474
  • 朱中方

      摘要:

      余华以具有反叛和颠覆精神的“先锋作家”著称于当代文坛,但纵观其转型以来的创作,思想深处仍残留着浓厚的性别歧视意识对女性形象有意无意的嘲弄和歪曲。从女性主义叙事学角度对余华作品进行研究,分析其作品中叙述视角选择与性别政治之间的动态、复杂、隐秘关系,有利于深度把握余华文本的精神、情感和美学特质。

      关键词:余华作品;叙述视角;性别政治

      叙述视角是叙事学家和文体学家均颇为重视的一个领域,卢伯克说:“小说技巧中整个错综复杂的方法问题,我认为都要受角度问题叙述者所站位置对故事的关系问题调节。”①具体来说,叙述视角一方面作为一种修辞手段,关乎文本价值意义的生成,也控制着读者对叙事的感受和态度。布斯认为诗人的职责之一便是对观众产生效果,“作家就是向我们讲话,想让我们去阅读,尽一切可能使他的作品能被人阅读的一个人物。”②而叙述视角是作家控制读者情感的最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叙述视角还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后经典叙事学对叙事学发展作出的最大贡献,是在分析文本时,注重读者和社会历史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在这种大背景下,苏珊.S.兰瑟把女性声音与意识形态联系起来,认为:“女性声音(本书中仅仅指叙述者语言形式上的性别)实际上是意识形态斗争的场所,这种意识形态张力是在文本的实际行为中显现出来的。”③叙述视角成为了女性主义叙事学观察、分析、批评性别歧视的有力工具。

      余华以具有反叛和颠覆精神的“先锋作家”著称于当代文坛,他本人不止一次谈及他所受的西方现代及后现代文学的影响。但纵观其转型以来的作品,思想深处仍残留着浓厚的性别歧视意识对女性形象有意无意的嘲弄和歪曲。在余华研究中,不少学者对其作品隐含的男性政治立场和性别歧视倾向进行了分析,也形成了一批富有创见的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视角比较单一,没有超越史传研究模式,余华性别批评还停留在西方女性主义批评的早期女性形象批评阶段。

      笔者认为,运用女性主义叙事学理论对余华作品进行研究,分析其文本中叙述视角选择与性别政治之间的动态、复杂、隐秘关系,有利于我们对余华作品的精神、情感和美学特质进行深度把握。

      一叙述视角混合与性别歧视

      余华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以诙谐的格调和悲悯的人道主义,给我们展示出一个带有荒诞色彩的语义场。在这部小说中,男性世界是这部小说的底色,许三观是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作品借助7个不同时期为不同目的12次卖血的生活经历,揭示了一个感人的又有点令人震惊的情境下小人物的悲苦命运。但作品在叙述林芬芳、许玉兰这两位女性的故事时,尤其在后者的故事讲述中从另外一个方面揭示了该文本主题的多义性对女性的压迫和歧视。

      从表层来看,该文本对人物的塑造都使用了讽刺和荒诞的笔法,不论是许三观在大街上公开抖露许玉兰与何小勇的旧情,还是许玉兰坐在门槛上向邻居哭诉许三观与林芬芳的奸情,我们很难从语言层面看出叙述者对两者明显的好恶和态度。相反在文本中还存在对女性的讴歌和赞美:当何小勇需要一乐喊回自己的灵魂,许玉兰没有计较何小勇对她的伤害和何小勇妻子对她的凌辱,想到的是“何小勇的女人都哭着求上门来了,再不帮人家,心里说不过去。他们以前怎么对我们的,我们就不要去想了,怎么说人家的一条命在我们手里,总不能把人家的命捏死吧?”耐心劝导许三观不计前嫌帮人一把;许玉兰每天算计着过日子,她让丈夫和三个孩子每天少吃两口饭,“至于她自己,每天少吃的就不止是两口饭了。”以这种方式积攒下粮食让全家五口顺利地度过天灾人祸之荒年;在每天只能喝两次玉米稀粥,以不说话也不动,静静地躺在床上来延缓消化的饥荒年代,许玉兰还记住要给许三观过生日,拿出了留着过春节的白糖,给丈夫煮了一碗又稠又黏的稀饭。许玉兰被塑造为一个识大体、有责任、体贴丈夫的光辉形象。

      但这一切并不能掩饰叙述者潜藏于意识深处的性别歧视立场:文本中“妇人,伏于人”(《人戴·礼记》)和“事夫如事天”(《白虎通·嫁娶》)的传统观念通过及其隐蔽的方式叙述视角混合表现出来。

      小说第五章讲述了一乐越来越长得像何小勇,许三观怀疑一乐是何小勇与许玉兰的私生子,继而痛骂、痛打许玉兰的故事。从文本的叙述来看,一乐是否是何小勇的亲生儿子,读者无法得到确切的答案,因为许三观都默认他与许玉兰的第一夜见了红,只不过许三观认为这是许玉兰正在“过节”,即来月经。按道理,作为第三人称全知叙述者应该了解事情的全部真相,也有义务把真相告知读者,但叙述者不但对涉及许玉兰声誉问题的讲述欲言又止,还通过叙述视角混合的方式,与许三观达成合谋,以莫须有的罪名对许玉兰进行了嘲弄和讽刺。

      小说叙事存在“展示”与“讲述”两种基本叙述方式,“讲述”由叙述者根据自己的立场、观点来叙述,带有鲜明的叙述者立场。“展示”是叙述者将故事客观地呈现出来,叙述者不发出自己的声音,主要靠人物表演,尤其是以人物直接引语的方式来讲述故事,“纯粹的展示是直接引用人物的话语。人物的话语准确地反映事件,因为这里事件便是一种言语行为。”④

      小说第五章基本采用了直接引用人物话语这种“展示”的方式来叙事,叙事声音和叙事眼光均属于许三观,叙述者的声音很微弱,传达的仅是话语人物的观点和态度。“许三观在里屋咬牙切齿,心想这个女人真是又笨又蠢,都说家丑不可外面,可是这个女人只要往门槛上一坐,什么丑事都会被喊出去。他在里屋咬牙切齿,听到许玉兰还在外面哭诉。”(第五章)叙述者一反常态使用了间接引语这种话语形式,叙事声音是叙述者的,叙事眼光却是故事人物的,两者出现了分裂,“这样一来,叙述声音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成了聚焦人物自己的声音;换句话说,它成了叙述者与聚焦人物之声音的‘合成体。”⑤这使许三观的所思所想有了三种解读的可能:读者既可以把“这个女人真是又笨又蠢”视为许三观的态度;也可把它理解成是叙述者的立场;还可以把它看成叙述者和许三观两人共同的声音。这种效果在其他叙述视角中是不存在的,在聚焦人物叙述视角中,引语结构完整,说话者明确,因此仅有人物单一的声音;在叙述者叙述视角中,叙述者冷静客观的言辞又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人物声音。而在此叙述者与聚焦人物叙述视角混合中,不仅聚焦人物的主体意识得到了充分体现,使读者感受到许三观作为男性的权威,又使叙述者得到了施展的余地和顺利现身,以极其隐蔽的方式表达了对待的女性态度,从而控制读者对许玉兰的观感。

      叙述者通过叙述视角混合顺利表达自己的性别立场,在小说的第十七章再次出现:“许三观再一想,又觉得自己和林芬芳的事其实也没什么,再怎么他也没和林芬芳弄出个儿子来,而许玉兰与何小勇弄出来了一乐,他还把一乐抚养到今天,这么一想,许三观心里生气了,他把许玉兰叫过来,告诉她:‘从今天起,家里的活我不干了。”

      比较许玉兰和许三观的“婚外情”史,许三观的性质更“恶劣”:许玉兰与何小勇的“奸情”本就不确定,退一步即使真存在“奸情”也是发生在与许三观认识之前,许玉兰没有背叛她的丈夫,不存在道德败坏的问题;而许三观与林芬芳的奸情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并且发生在婚后,是对许玉兰的公然背叛。叙述者让许三观用巴掌教训了许玉兰,而许玉兰对丈夫的丑行只发了一阵牢骚。叙述者多次强调许玉兰真正在乎的是许三观送给情人的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在乎积蓄了十年的私房钱有没有被许三观偷走,“许玉兰说着跑到箱子前,打开箱子在里面找了一阵,渐渐地她没有了声音,她找到了自己的钱。”当“许玉兰从许三观手里缴获的三十元钱,有二十一元五角花在做衣服上,她给自己做了一条卡其布的灰色裤子,一件浅蓝底子深蓝碎花的棉袄”,许玉兰的怨恨全消了,一个完全为钱物所役、没有做人底线的小女人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面对这样一个失去灵魂的女人,叙述者与许三观合谋将女性不确定的“丑事”纠缠不放、将男性的劣行大事化小也就情有可原了。

      不仅在性方面叙述者处理起来男女有别,在家庭主导权方面叙述者也以极其隐蔽的方式千方百计地维护着男性的权威,让许三观充分享受着对女性的支配权。表面上许玉兰似乎很强悍很泼辣,但在真正显示家长权威的事情上,叙述者丝毫没有给许玉兰一点机会,她必须完全听从、屈服于许三观。

      许玉兰听说许三观卖了血,“啊呀”叫了起来:

      “你卖血也不和我说一声,你卖血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我们这个家要完蛋啦,家里有人卖血啦,让别人知道了他们会怎么想?他们会说许三观卖血啦,许三观活不下去了,所以许三观去卖血了。”

      许三观说:“你声音轻一点,你不去喊叫就没有人会知道。”

      许玉兰仍然响亮地说着:“从小我爹就对我说过,我爹说身上的血是祖宗传下来的,做人可以卖油条、卖屋子、卖田地……就是不能卖血。就是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身是卖自己,卖血是卖祖宗,许三观,你把祖宗给卖啦。”

      许三观说:“你声音轻一点,你在胡说些什么?”

      许玉兰掉出了眼泪,“没想到你会去卖血,你卖什么都行,你为什么要去卖血?你就是把床卖了,把这屋子卖了,也不能去卖血。”

      许三观说:“你声音轻一点,我为什么卖血?我卖血就是为了做乌龟。”

      许玉兰哭着说:“我听出来了,我听出来你是在骂我,我知道你心里在恨我,所以你嘴上就骂我了。”(第十三章)

      这次夫妻两人激烈的争吵发生在一乐打破方铁匠儿子的头,许三观没钱赔偿医疗费,为赎回方铁匠扣押的物品不得不去卖血并被许玉兰发现之时。争吵初始,许玉兰的话语运用了直接引语,引号和引导句中使用的“叫起来”等修饰词,音响效果特别突出,许玉兰似乎霸气十足并占据了主动地位。从叙事常规来说,此时许三观的话语配备自由直接引语等话语形式可能更合适一些,因为其他引语方式的音响效果更微弱,这符合“你声音轻一点”的叙事场景,也与许三观不光彩卖血行为的“心虚”情绪相吻合。但叙述者却违反常规为许三观强行配备结构完整的直接引语,许三观的声音分贝得到了提升:“你声音轻一点,你不去喊叫就没有人会知道。”一开始许三观说话还算轻缓,我们似乎感觉到他想息事宁人,大事化小,但当发现许玉兰并不买账仍然“响亮”地责怪他时,“你声音轻一点,你在胡说些什么?”“你声音轻一点,我为什么卖血?我卖血就是为了做乌龟。”许三观低沉近乎怒吼的话语越来越具有威慑力,也越来越透露了家长的威严和男性的霸道。在这种权力的威逼下,许玉兰高分贝的叫喊不断弱化直至掉出眼泪而哭泣。在男女声音此消彼长的家庭权力斗争中,叙述者顺利地维护了许三观的男人形象,而这一男性“维权”效果只是叙述者通过一个标点符号(引号)的使用实现的,性别立场就是以这种隐秘的方式得到了体现。

      二叙述视角缺失与女性客体化

      余华作品中的叙述者不仅通过聚焦人物之口传达了其真实的性别立场,还故意让女性在叙事中缺席,代之以男性的眼光讲述女性的感受和动机,申丹说:“若聚焦者为男性,批评家一般会关注其眼光如何遮掩了性别政治,如何将女性客体化或加以扭曲。若聚焦者为女性,批评家则通常着眼于其观察过程如何体现女性经验和重申女性主体意识,或如何体现出父权制社会的影响。”⑥在这种叙事策略下,女性身体丧失了主体性,不再是观察、体验外在世界的工具,而是其他人物的观察对象,尤其是男性人物的观察客体。

      在《许三观买血记》第十四章,叙述者详细讲述了发生在许三观与林芬芳之间的奸情,文本中许三观一直作为观看者、主导者的角色出现在故事中:“许三观看着她肥胖的身体躺在床上,身上的肉像是倒塌的房屋一样铺在了床上,尤其是她硕大的胸脯,滑向两侧时都超过了肩膀。毯子盖住了她的腿,她的腿又透过毯子向许三观显示肥硕的线条。”许三观在观看中获得了情欲满足,并从男性的角度臆测着女性的情感和反应。而面对许三观的观看、抚摸直至“霍地站了起来,他的双手扑向了林芬芳丰硕的胸脯……”,林芬芳既没有反抗,也没有主动配合,完全消极被动地充当着许三观发泄性欲和报复许玉兰的工具,被叙述者客化成了一堆没有主见和人格的“行尸走肉”。即使是这样,叙述者仍然没有忘记对林芬芳进行一番恶意调侃:“林芬芳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许三观坐在床前的椅子里,林芬芳那位戴眼镜的丈夫在墙上镜框里看着他们。”

      女性客体化在《兄弟》男性偷窥女性的叙事中表现得更加突出,文本叙事一律采用了男性视角,女性均处于被动位置并成为男性获得精神狂欢的客体。有学者提出“从屁股到处女膜,余华在《兄弟》中延续了近年来国内文学界津津于下半身的潮流,这只能更加印证了中国作家想象力的匮乏”⑦。但笔者认为,从女性主义叙事学角度把《兄弟》与“下半身”写作相提并论,并不公正也不客观。我们试比较余华《兄弟》和木子美《遗情书》中有关性描写的两段文字:

      李光头插进了林红的身体。林红几年没有被男人碰过了,李光头上来第一次让她惊叫一声,突如其来的快感让她快要昏迷过去了。李光头抽动的时候,她哇哇哭了起来。很久没有这种事情了,林红像是干柴碰到了烈火,她哭泣,不知道是为了羞耻哭泣,还是为了快感哭泣。过去了十多分钟后,林红的哭泣转换成了呻吟,身上的李光头正是方兴未艾,她渐渐忘了时间,完全沉浸到身体的快速收缩之中。李光头和林红干了一个多小时,这一个多小时让林红体会到了从所未有的高潮,而且接连来了三次,后面的两次都在原来的高潮之上再掀起一个高潮,让她的身体像奔驰宝马轿车的发动机一样轰轰地抖动着,让她的喊叫像奔驰宝马轿车的喇叭一样呱呱地清脆响亮。(《兄弟》)

      我看着桌上的蒙牛纯牛奶,想到了新的尝试。于是打开包装,狠狠吸了一口,含着,然后趴到他的身体下面,含着,让他的阳具泡个牛奶浴,显然,牛奶的质感和冷度带给他新的刺激,他哼哼叫着,即使有点疲惫,“虽然不是很硬,但很舒服。从没有这样过。”他说,算是对我的解释。我离开他的阳具,口中的牛奶咽了下去。然后,再来点热的什么?他说那里有白开水。对,桌上还有白开水,倒了杯里,烫的,小心地含了一小口,又对着他的阳具含下去,“啊!”他又叫出声来。我把牛奶和白开水并排在床上,为他冷热交替着,可怜的他像在透支快感了,欲仙欲死的境界也许就是如此。(《遗情书》)

      以上两段文字均赤裸裸地叙述了男女之间的性爱过程,从《兄弟》与“下半身写作”关注的身体部位及其视觉狂欢来看,两者之间确实有其相似性。但从叙述视角、语体结构选择和所要达到的叙述目的进行比较,两者存在天壤之别。从表面来看,《兄弟》中的“林红”似乎与《遗情书》中的“我”一样是作为文本的主体而存在。其实从叙述视角角度,林红与“我”在文本中的位置截然不同。女性主义叙事学认为叙述视角与性别政治之间存在密切关系,凯西·梅齐就强调,假如叙述者具有男性的社会性别,就应关注叙述者“是否发出权威性或讽刺性的话语,从而使女性聚焦人物沦为男性叙述凝视的客体?这些女性聚焦人物是否可能摆脱叙述控制,成为真正的说话主体,获得自主性”⑧。《遗情书》采取的是故事内女性叙述视角,真实讲述了“我”的亲身感受,读者通过女性“我”的眼光观察到了男性的反应和欲望,男性成为了其他人物的观察对象和客体,女性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凸显;与此相反,《兄弟》是以故事外男性旁观者视角,以臆测的方式和居高临下的姿态讲述了男性眼中林红的性感受,女性成为了其他人物的观察对象和客体,男性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凸显。甚至在获得了视觉狂欢之际,男性叙述者还不忘对林红进行不乏反讽意味的羞辱“她哭泣,不知道是为了羞耻哭泣,还是为了快感哭泣。”叙述者有意将林红作为聚焦对象和叙事核心,将其推到了读者关注的焦点,还以极其公开的方式对其进行戏谑和谴责。通过特定叙述视角的选择,叙述者顺利地将读者从对李光头和林红的共同责难中转移到林红一人身上来,男性的罪孽被取消而女性的罪孽被凸显和放大。

      林红被客体化不仅在叙述视角的选择上得到了充分反映,还和特殊的语体结构选择密切相关。在此叙事中,叙述者共用了五个“让”字:“李光头上来第一次让她惊叫一声”;“突如其来的快感让她快要昏迷过去了”;“这一个多小时让林红体会到了从所未有的高潮”;“后面的两次都在原来的高潮之上再掀起一个高潮,让她的身体像奔驰宝马轿车的发动机一样轰轰地抖动着”;“让她的喊叫像奔驰宝马轿车的喇叭一样呱呱地清脆响亮”。有意思的是,除第一句“让”的动作者选择了特定的人物称呼外,其他四个“让”的主位词均采用了“快感”、“性爱”和“高潮”等非人称的名词。文体学家认为,特定的语体结构选择具有深刻的美学意义,叙述者通过这种语体结构选择巧妙地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使李光头人物角色背景化、模糊化,弱化了李光头在整个事件中的主体位置;二是凸显夸大了林红的性饥渴和欲望,叙述者似乎在向读者暗示,林红并不在乎是谁给她带来了快感,快感中是否存在情爱成分,在乎的仅是快感和高潮有多么刺激,能否满足她强烈的性渴求。由此,林红被塑造成一个没有情感和灵魂、缺乏自制和约束的“荡妇”。

      对于“下半身写作”,长期以来学界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对其动机和效果提出了强烈质疑:“现在看来,肆无忌惮地把目光集中于女性身体以此来求得解放从一开始就隐藏着巨大的陷阱。从表面看,女性以展示自己的身体的方式来书写女性的私人生活很具有革命性……但在充满了商业化气息和肉欲气息的社会风气中,这样的策略早已失去它当初的意义。”⑨但也有部分学者对下半身写作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解读,认为下半身写作的背后隐藏了女性颠覆传统性别权力结构的意图。陶东风在《挖掘症状背后的症状》认为,“身体写作”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创作方法的问题,它同时涉及对身体的文化理解,“对身体的关注在80年代初的中国与当下的中国,其意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们的任务就是通过对‘身体进行层层解读,挖掘症状背后的症状,要严肃地分析一种症状背后所包含的社会文化意义。”⑩朱大可在《肉身叙事的策略、逻辑及其敌人》一文中认为,“身体写作”至少有四种逻辑:“狂欢的逻辑、市场的逻辑、反叛的逻辑和女权的逻辑。所以对‘身体写作的文化批评一定要非常小心谨慎,要把对象看清楚,不要伤害任何一个有价值的文本。”从木子美《遗情书》的叙事中,我们确实看到了下半身写作对男性叙事和男权文化的颠覆作用,其包含的反叛和女权的逻辑是相当明确的。

      相比较,《兄弟》中的身体叙事明显缺乏这种文化意义。在此笔者并非要完全否定它的文本价值,《兄弟》中的身体写作对凸显文本的幽默诙谐风格和伦理颠覆、浮躁纵欲的主题具有重要价值,“在《兄弟》上部,作品的狂欢化叙述具有两方面功能。首先,肉体狂欢化叙述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宋凡平人生苦难的消解……其次,作品的肉体狂欢化叙述本质上是对‘文革意识形态话语的颠覆。”“尽管《兄弟》受到评论家的批评与指责,事实上通过分析不难看出,余华指向身体下部的叙述并非是要指向身体的下部,其肉体狂欢化叙事包蕴着形而上的内涵,肉体狂欢化叙述体现了余华对‘文革的批判与反思,也反映出作家对现代社会变革过程中诸多问题的思考和焦虑。”但遗憾的是,这种文本效果是建立在强化男权意识、丑化女性形象的基础之上,显示了浓厚的女性歧视色彩,这与整个时代的精神追求是背道而驰的。

      余华作品通过叙述视角的选择和操控,达到了对女性妖魔化、客体化的效果。不管这种行为是叙述者有意为之还是无意使然,都说明性别歧视在我国的存在是普遍的,也是根深蒂固的。叙述视角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存在于每一个人想象的未来和日常投射中,存在于通过记忆和历史建构的个人和集体的身份中。”余华作品涉及女性的叙述视角中暗含了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性别立场和观念。从这一角度,我国的女性解放事业还任重道远。

      注释:

      ①[英]珀西·卢伯克:《小说技巧》,方土人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第180页。

      ②[美]W.C.布斯:《小说修辞学》,华明、胡晓苏、周宪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12页。

      ③[美]苏珊.S.兰瑟:《虚构的权威女性作家与叙述声音》,黄必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年2002版,第5页。

      ④[英]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王峻岩等译,作家出版社1998年版,第135页。

      ⑤申丹:《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02页。

      ⑥⑧申丹、王丽亚:《西方叙事学经典与后经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15页、第219~220页。

      ⑦批评家群殴“兄弟”为自救?http://news.sina.com.cn/c/2006-04-17/16489643361.shtml。

      ⑨胡沛萍:《身体写作:从追求解放到走向堕落当代文学中“身体写作”的嬗变》,《当代文坛》2007年第2期。

      ⑩贺玉高、李秀萍整理《身体写作与消费时代的文化症状学术讨论会综述》,《文学评论》2004第4期。

      朱大可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udake。

      汪汉利、孙立春:《指向身体下部的叙述余华〈兄弟〉的肉体狂欢化叙事》,《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英]查理德·约翰生:《究竟什么是文化研究》,载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1页。

      (作者单位: 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

      责任编辑杨梅

      本文标题:论余华作品叙述视角选择的性别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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