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灵 金 婷/沈阳体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面对新的变化和新的情况,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教学方式方法比较单一,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在新的形势下,要认真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1]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2]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时俱进地推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不仅是培养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要途径,更是落实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有力回应。
通过百度搜索引擎、GOOGLE搜索引擎和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EBSCO(人文、经济管理、工程期刊全文)、Frontiers in China (综合学科期刊全文)等中外国学术期刊网等方式查询,发现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研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方面的学术专著,也没有相关的博士、硕士论文选题。目前公开发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为主题的学术论文,国外尚未发现,国内也仅有12篇。从检索结果来看,学者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问题的研究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此类研究还比较薄弱。对现有学者成果进行梳理,发现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关于实践教学方法的改革。学者田克主张通过课堂实践教学改革和课外教学实践改革来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他认为课堂实践教学可采用讨论、案例等方式,课外实践教学则要通过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参与人文社科知识讲座、参与勤工俭学等活动来实现。(2)关于教学手段的改革。唐治祥指出教育的现代化离不开教学手段的现代化,传统的照本宣科的教学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多媒体等教学手段已经成为现代化的教学工具,他主张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工具, 通过实现教学手段多样化来增强学生的兴趣。郑祖凯认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等资源开展远程培训可以打破传统教学理念,增强课程教学的实效性。(3)关于考核方式的改革。岳鹏、安鸿、曹永斌、陈倩龄等学者认为“基础”课程的传统考核方式忽视了对学生素质的考核,因此,他们主张调整平时成绩的分值构成,加大学生素质提升的考核力度。季长生主张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来对考核方式进行创新,主张推行闭卷考试、口试、单科论文、调查报告等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总体上看,这些理论成果体现了学者们对“基础”课程改革的高度重视与大胆探索,为该领域的教学改革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但也呈现出一些问题:现有学者的研究大多强调实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的改革,忽视了根据不同学校专业要求、学生个性发展特点来探索教学内容的改革;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也大多侧重知识论实践教学,忽视了养成论和价值论实践教学。因此,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模式,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理论教学手段、实践教学方法进行全方位探索,力争通过教学改革的探索提升“基础”课的实效性无疑是非常必要的。
近年来,全国许多高校都在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改革,收到一定效果。但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仍存在着教学内容与高中阶段重复、教学手段单一、学生参与度低,学生兴趣不高等问题。针对“基础”课的种种不足, 创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模式,实现教学目标信仰化、教学内容精炼化、理论教学手段多样化、实践教学实效化,是全新的改革模式,值得尝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大学生信仰教育,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生活信仰、道德信仰和高尚的政治信仰;教师在熟悉教材、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实际和专业学习特点的情况下,凝练创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手段,有利于增强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使本课程真正成为一门学生喜爱、终身受益的课程;精心设计组织教学活动,突出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切身感受到“课堂不只是说教,课后不只是玩乐,学习不仅为考试”,从而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本课程的学习之中,可以为以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总之,创新教学改革模式对提高“基础”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完善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