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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一、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
(一)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

图2 工伤保险就医流程图

图1 工伤保险业务流程图
经过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目前已经能够提升工伤待遇标准。在原有工伤保险条例中,对伤残补助以及死亡抚恤金的定额标准,已经实现立法保护,工伤待遇鉴定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条款来进行。但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水平在不断发展进步,原有的定额标准已经与社会发展经济水平相脱离,仍然按照原有经济水平来确定工伤待遇,会影响到工伤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对此在工伤保险制度发展中对工伤待遇标准进行提升,与社会发展经济水平保持一致,分别按照不同等级来进行伤残补助金发放调整,死亡抚慰金发放的同时也会对家属给与心理抚慰。从保险制度以及定额标准层面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工伤保险不仅实现对伤残者基本生活的保障,同时对其家属也给予关怀。在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同命同价的平等法律原则,原有工伤保险中会按照伤残者原有工作岗位价值来进行定额,经过新工伤保险条例改动后,确保了社会发展中的和谐与稳定,也能避免由于伤残定额标准不统一而造成不公平的问题。
(二)简化了工伤处理程序
工伤保险的认定以及处理流程原有制度中过于复杂,导致伤残者从受伤到赔偿的时间周期过于长,很容易影响到伤残者的基本治疗与生活。在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原有工伤认定程序进行简化,仅保留劳动关系确认环节。对一些不必要的审批流程进行删减,工伤鉴定也在治疗结束后直接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与劳动能力鉴定是同时进行的,这样便能够节省大量鉴定时间。在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提出缩短需要鉴定的周期与认定流程,为伤残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工伤保险业务流程图见图1。同时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情况,进行申诉时也实现了流程简化,不需要再经过劳动部门进行仲裁民事诉讼以及争议仲裁等内容。伤残者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对其结果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部门提出,这样便能够省去中间环节,并且对各个环节的鉴定时间也给予明确规定,不可超过十五天,大幅度提升了工伤处理效率。
(三)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
对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新出台的工伤保险制度条例中也作出完善。对于工作过程中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伤残,并不将其视为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分析社会保险法对于伤残认定进行了法则细化,实际上却是针对原有的工伤认定范围进行扩大调整,确保这一流程的公平公正。无论是工伤认定还是过失犯罪,都拥有明细的法律条款规定,可以按照法律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主观意义上并不存在故意行为,但在实际情况下却造成与犯罪类似的结果,这时会参照社会保险法与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综合评估,对其进行处罚的同时也会给予工伤认定。经过调整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在问题处理范围方面有所扩大,同时也能够与其他法律相互结合,共同形成具有工伤处理效果的综合模式。工伤保险参保后就医流程见图2。二、未来的工伤保险制度发展趋势分析
(一)构建工伤保险全国统筹
未来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发展中,会逐渐构建形成工伤保险全国统筹,这样无论是工伤认定还是最终的赔偿环节,都能够提升效率,不受时间与地点影响,简化工作服务流程为伤残者创造更优质服务。我国不同省份区域在经济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构建工伤保险全国统筹,需要在定额标准方面达成一致,对此还需要缩短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差距,构建出权利规定对工伤保险的领域范围进行立法规定,以免在一些边缘区域产生工伤赔付争议问题。当前存在问题是,在一些经济发展高速的地区工伤赔付定额极高,但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却存在工伤赔付定额极低的情况,导致同命同价原则实现落实受到阻碍,通过建立起全国公伤亡职工工伤保险统筹基金,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在任何地区都能够保障工伤定额赔付标准达成一致。工伤保险参保图见图3。
图3 工伤保险参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