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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指出高校要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资助育人长效机制。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作为教育扶贫的关键内容之一,应紧跟国家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精准扶贫”思想为基本遵循,不断改革创新,积极开展符合当代大学生特点、以“精准资助”为核心的新时期大学生资助工作[1]。
资助育人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一项重要工作,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将资助与教育相融合。[2]结合研究生培养教育的实际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在研究生中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是新形势下实现资助育人的重要途径。依托“三助一辅”岗位,探索研究生资助育人模式,实现“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
“三助一辅”是指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助教岗位根据学校、学院教学和实验工作实际需要设岗,主要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辅助教学工作。助管岗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协助开展研究生管理工作。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研究生规模设置,协助学院组织、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参加“三助一辅”工作,符合研究生培养规律和全面能力培养要求。
一、建立健全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制度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增强研究生实践工作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2016年制定了《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广工大规字[2016]15号),为研究生“三助一辅”平台的搭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该校39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机关部处共有345名研究生担任“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其中助教63名,助管254名、学生辅导员28名。助研由导师、科研团队根据项目需要聘请,据不完全统计90%以上在校研究生担任助研工作。
(二)为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提供配套经费
2017年,研究生“助管、助教和学生辅导员”酬金经费达240余万。工作经费(含培训指导费、工作证制作费、活动经费等)达5万余元。从导师或科研团队项目经费中支出的助研酬金达5000余万元。(三)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机构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作为研究生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全面统筹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培养、奖勤助贷等工作。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和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具体负责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导师和科研团队负责助研工作。(四)配备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实施人员
学校负责助研工作的有校内导师990名,校外导师585名,负责其他具体工作人员共43名,为实施“三助一辅”实践育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研究生导师或科研课题组作为“助研”岗位的聘任方,为实践育人提供了高质量的指导团队。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各学院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共21名“三助一辅”专门管理人员,以及22个机关部处、教辅单位相关负责老师22名。二、全面科学实施研究生“三助一辅”资助育人工作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作为资助工作负责单位,应加强对“三助一辅”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按照“培养功能为主、其他功能为辅”的原则,做好管理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和资源配置工作,在保证培养功能的充分发挥的基础上,发挥“三助一辅”岗位的资助育人功能。从“三助一辅”岗
图1 研究生“三助一辅”
图2 岗位设置
位设置、人员聘用、指导和培训、分类管理和考核、酬金发放等各环节,建立“三助一辅”资助育人新模式,实现“三助一辅”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有效发挥其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和落实导师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助研作为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落实教学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挥助教对研究生能力培养和知识掌握的有效作用;强化用人部门主体责任,重视通过助管工作加强研究生管理能力锻炼;强化和落实各学院的主体责任,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同的优势,使得研究生在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