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芳 蔡 乐/石河子大学
新疆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少数民族聚集地,这里的原生居民是维吾尔族。维吾尔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在新疆音乐中被誉为一种文化,传达着他们对自然、对音乐的喜爱。新疆地处欧亚大陆的交接地段,是“古丝绸之路”的必经路段,这里是东西方文化汇聚之地,在长期的演变发展中,新疆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地域文化特色,正是由于这种独特的地域文化,孕育了新疆特有的音乐,本文笔者以新疆几种常见的少数民族音乐为研究对象,对其音乐风格进行重点探究。
一、新疆主要民族音乐及其特色
提起新疆,我们脑海中常会浮现维吾尔族,但在新疆维吾尔族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组成部分,还有塔吉克族、哈萨克族等民族都是新疆少数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少数民族又都有自己的音乐特色,下面笔者对以上民族的音乐特点分别进行分析。(一)维吾尔族音乐
维吾尔族是新疆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由于长期受蒙古、欧洲以及伊朗等地区的文化影响,在维吾尔族音乐中有着很明显的蒙古利亚体系、欧洲体系和伊朗体系音乐的特点。这使得新疆维吾尔族音乐更具多样化特点,其音乐豪放中带有一丝含蓄,极具欣赏价值。在维吾尔族的传统音乐中,继承了古代西域的高昌乐、龟兹乐、疏勒乐等。在维吾尔族音乐史上,驰名中外的维吾尔族大型古典音乐套曲《十二木卡姆》占有重要地位,它是一部维吾尔民族音乐舞蹈完美结合的艺术瑰宝。它包括了古典叙诵歌曲、民间叙事诗歌、舞蹈乐曲和即兴乐曲等三百四十多首,流传于南北疆各地。木卡姆因地区不同而分为“刀郎木卡姆”“哈密木卡姆”“伊犁木卡姆”等。其中以“喀什木卡姆”的规模最宏大,形式曲调最为完整。《十二木卡姆》于新中国成立后经系统整理正式出版。全套木卡姆共包括170多首歌曲和歌舞曲,72首器乐间奏曲,连续演奏时间长达24小时之久,具有有乐、有舞、有词的民族特点。这是一部巨大而完整的,几乎概括了维吾尔族数百年斗争生活及其所有民族艺术形式的音乐史诗。维吾尔族音乐的鲜明特点还表现在民族乐器的多样性。(二)塔吉克族音乐
塔吉克族百分之六十聚居在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其余分布在南疆的泽普、莎车、阿克陶、叶城和皮山等地。塔吉克族特有的乐器有"纳依"(用鹰翅骨做的短笛)、巴郎孜阔木(弹拨的七弦琴)、热朴甫(弹拨的六弦琴),其中,纳依和热朴甫是塔吉克族最喜爱的两种乐器 。塔吉克族的音乐为阿拉伯音乐风格,乐曲很丰富,有歌舞曲、弹唱曲、情歌、哀悼曲、刁羊乐曲,等等。歌曲大都为山歌体,有固定的韵律,多数为7声音阶,节拍大多为 2/4、4/5、5/8、6/8、9/8、5/4、3/4 和混合拍。歌谱一般很短,一段歌谱常配有好几段歌词,反复演唱。歌谱一般很短,一段歌谱常配有好几段歌词,反复演唱。人们常用旧调配制新词演唱,演唱的形式以接唱、对唱为主,经常用伴唱,独唱较少。伴唱者大都重复领唱者的句子,以加强气氛,突出主题。莎车、泽普、叶城等地的塔吉克族农民,由于通用维吾尔族浯言,所以唱歌时使用维吾尔语作歌词,但曲调仍属于塔吉克传统的民族音乐。由于受维吾尔族音乐的影响,他们的演唱形式更加多样化,特别是伴唱,融塔吉克、维吾尔两族之所长,刚柔相济,格外婉转悠扬。(三)哈萨克族音乐
我国的哈萨克族主要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少数分布于甘肃省阿克赛哈萨克自治县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哈萨克族自治州。哈萨克族民歌主要采用欧洲音乐体系,但也有一些作品采用中国音乐体系,甚至有在一首作品中同时存在两种音乐体系的因素的情况。在哈萨克族音乐中,常见的曲风变化有“月伦”和“安”两种,这两种变化各具特色。“安”类歌曲大多以单二部曲式的形式呈现,通常有固定的歌词和曲名,即有一定的曲风限制。而“月伦”则与之相反,无固定的曲风限制,歌曲大多以作者的即兴演奏为主,通常以自弹自唱为主要表现。
哈萨克演奏的乐器主要是冬不拉。冬不拉有两根弦,多数用四度定弦,用右手指头弹拨发音。冬不拉是木制的,体积小,重量轻,便于携带。这些都适合游牧民生活生产方式的需要。
弹唱歌曲是哈萨克族民歌演唱的形式之一,由歌唱者自弹自唱。弹唱歌曲无固定歌词,由歌手即兴编唱。其曲调篇幅较长大,音乐结构不很规整,节奏比较复杂,常使用以3/8拍为主的混合节拍,曲调的语言性、叙述性较强。在音乐上可分为歌唱性的和说唱性的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