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 莹 赵红艳/.大连艺术学院;中共青海省委党校
一、前言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教育领域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目标和任务。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化要与其大学治理体系建设相契合,以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民办高校立德树人工作打开新局面。二、大学治理视域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代要求
以治理的基本概念为分析起点,进一步厘清现代大学治理的内涵以及确定现代大学治理的目标追求,能够为重新审视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以及优化路径奠定理论基础。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罗伯特·罗茨在其《新的治理》一书中指出:“治理标志着政府管理含义的变化,指的是一种新的管理过程,或者一种改变了的有序统治状态,或者一种新的管理社会的方式。”[1]可见,治理实际上仍是一种管理,但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管理,具有自己的本质特征。“一方面,治理不完全等同于管理。治理是制度设计,管理是决策及其执行;治理是抽象的法律行为,管理主要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治理是立法层面,管理是执行层面;治理在前,管理在后;治理强调自律,管理注重他律。另一方面,治理实质上是一种合作管理,强调管理主体的多样性,强调组织中所有或部分成员共同分享决策权。治理的前提是法人实体的存在,其成立的条件是多主体的共同参与,其基本特征是分权与共治,合作、共治、平衡构成治理的价值选择。”[2]
大学治理是大学建设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产物,体现了大学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大学治理与管理不同,其主体多元化、目标人本化、方式规范化、手段法治化,真正体现了平等、公正、民主、参与、协作的现代化要求,这依赖于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来实现,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治理能力的提高,是新时代下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中就明确强调“加强教育立法,遵守大学章程,完善校规校纪,健全自律公约,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这给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明了新方向,提出了新要求。大学治理的多元化、服务化、法治化、系统化、协同化等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高校的共识,这些理念理应成为大学治理视阈下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代要求。
三、大学治理视域下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突出问题
当前,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体上绩效不强,依法治校任务依然繁重,其校园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各种治理危机凸显。民办高校的多数学生往往认为自己是学校的出资人,更多苛求学校的教育服务,进而忽视学校的管理功能,同时,他们维权意识强,维权方式多样,会利用多渠道直接迅速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但也往往会导致越位的维权行为,甚至触碰到伦理道德的底线或超越现有的法律法规。所以,在实现大学治理的教育改革形势下,民办高校要利用其特殊的管理、运行体制,在办学过程中突破治理困境,从营利性向公益性、从人治到法治、从行政管理到共同治理转变以切实克服治理危机而实现稳定发展。而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更要突破教育困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民办高校现代化治理建设中的推动作用。从大学治理的视角审视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治理效果明显不强,与现代化大学治理理念与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重视不够,观念落后。民办高校决策层往往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治理作用认识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其治理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中,使得其在治理作用发挥上力不从心。同时一些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观念落后,严重脱离大学治理现代化的理念和目标,教育实际效果不明显等现象。二是工作内容、方式和体制机制问题突出。有的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制还存在着建设不到位、工作体系内部缺乏沟通协调、工作方法陈旧单一、工作评价流于形式等诸多问题,难以应对成长问题更趋复杂,个性更趋活跃的民办高校大学生,治理效果不佳。三是学校党委领导,学生工作处直接负责,思政教师课堂教育,各院系辅导员直接管理的工作模式,垂直单一,缺乏良好的治理多元生态系统。四是管理工作过于集中和严格,与学生民主意识和权利之间的失衡、冲突问题日益突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