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徽 金 鑫
(昆明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昆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态势,政府提出建设以居家养老为主体、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在落实相关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一方面重塑老年人家庭功能与结构,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经济支撑;另一方面推进社区互助服务,充实基础设施与服务项目。伴随着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与完善,社区互助服务建设的缓慢推进正逐渐成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的瓶颈。昆明市N区作为典型的西部城镇化代表,在经历了多次行政区域调整后,兼具民族聚居、城乡融合、工农业复合、边疆中心、人口老龄化等特征,在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特别是推进社区互助服务建设过程中呈现出特有老龄社会共同性与边疆民族社会特殊性。
一、昆明市N区社区互助服务型居家养老建设背景
(一)N区人口老龄化现状
据昆明市老龄办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N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120463人 (其中,男58922人,女61541人),占总人口数的17.3%,且近五年来老年人口数量递增速度接近1%。目前,N区共有失能老人2220人,半失能老人4510人,养老服务体系承受压力持续上升。总体而言,N区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 “四化叠加”的特点日益突出。(二)N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十一五规划末期,昆明市制定了 《昆明城市老年人设施专项规划 (2009—2020)》(后简称 《规划》)并开始执行。根据 《规划》要求,N区在居家养老方面,要建设区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1处,用地面积7.5亩;建设社区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4处,平均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在机构养老方面,建设市级老年护理院1处,用地面积72亩;建设区级养老院(自助公寓型的市/区级示范型老年公寓)1处,用地面积45亩。鼓励建设生活护理型的可结合 “异地来昆养老”模式的启动。完成对市 (区)级老年福利院的改造提升。使该区在十二五规划期末,新增养老床位2150张,公共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82亩。然而N区老龄办关于 《五华区养老产业调研汇报内容》的报告指出,截至2013年,N区仅完成虹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江岸社区文化中心、学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创建;当年仅投入15万元对24个老年活动场所新添设备和修缮;仅基本实现每百名60岁以上老人拥有床位数达到≥2张的目标。
(三)昆明市N区社区互助服务型居家养老建设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与进度不符合相关规定,缺乏监督考评。根据 《规划》要求,2015年以前,老年人设施建设能够满足92%为家庭养老,5%为社区居家养老,3%为机构养老,为全市老年人口提供服务覆盖率不低于50%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老年活动设施服务。但总体来看,N区开展老年人养老保障设施项目建设与《规划》尚存在较大差距,部分项目被城中村改造进度所拖累,直接影响到在“十二五”规划期内完成既定目标。各级政府在项目规划落实方面没有纳入考核体系,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缺乏刚性指标。2.功能定位不能全面落实,项目达标被打折。根据 《规划》要求,居住区应设置养老院 (或老年公寓),按居住人口规模,配置不低于100床/万人 (居住人口)的养老床位;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可设置日间照料中心 (托老所),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服务内容,按居住人口规模5万人/处的标准设置;居民小区或居住组团应设置日间照料中心 (托老所)提供餐饮室、休息室、阅览室、文娱室、康体室、谈心室等服务,按居住人口规模2.5万人/处的标准设置;老年活动中心,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以上设施属地无法设置相应老年设施的项目必须异地建设养老床位。但就现在来看,N区努力建设的相关设施不同程度在功能项目、硬件基础、配套环境方面与 《规划》存在差距,老城区街道办主要受限于土地,城乡结合区域主要受制于管理水平和配套条件,异地建设及相应变通处于停滞状态。
3.资金筹措与财政支持脱节,引导鼓励政策难以落实。第一,N区老龄委相关报告显示,在2008—2013年期间,N区对老龄事务福利经费共拨款26288338元,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费21937750元,农村60—79岁老年人生活补贴4109994元,占费用支出的99%以上;而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费80594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区级配套资金160000元,仅占专项投入不足1%比例。对于养老保障与服务机构建设可谓 “杯水车薪”。第二,政府为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早在2009年4月就出台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文件,就明确昆明市相关区县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不含土地),市政府按其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以支持其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对全市户籍老年人连续使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6个月以上,给予相关养老服务机构 (床位数在50张以上)每床每月不低于30元的营运补助。然而,五年以来,市政府仅按规定向运转相对良好的相关养老服务机构发放运营补贴28万元。尴尬的数字背后,突显了政策门槛高,奖励数量有限,约束条件多,补贴标准低,责权条件模糊的弊端,导致社会力量引入成效甚低。
4.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分工不清,政府、市场、个人三方责任边际模糊。第一,虽然昆明市制定出台了一批相关标准和措施,但由于民政与人社等部门行政交割和财政制度局限,居家养老下社区互助服务体系建设在行政、财政、人员编制等方面缺乏推进条件,N区—街道办事处—社区落实建设缺乏约束和考核,对社会力量引入不甚重视,机制欠缺。第二,由于政府、市场、个人三方责任边际模糊,居家养老下社区互助服务体系在建设、管理方面存在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在调研中,不论政府工作人员,还是公办养老院、社会力量兴办日间照料中心,都在一定程度上在资金运行、人员培训与管理、设施建设与配套、政府帮扶与优惠等方面存在政策认识不清,处于尝试阶段,抱有观望、等待心理,对政策持续性存在顾虑和怀疑,严重制约了居家养老下社区互助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的推进。
5.养老资源禀赋差异大,目标规划空白,跨行政资源整合困难。第一,N区以大观、龙翔为代表的街道办事处地处传统城市中心区,规划建设已经定型,缺乏闲置土地及规划修编条件,仅仅能够从公共绿地及广场资源寻找突破口,且城中村改造、中小学搬迁公共用地资源多以房地产市场开发为代表的经济利益所替代,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化经济环境下养老资源投入收益周期长,政府强制不到位而造成的养老设施建设漏斗效应愈发突出。然而,N区主城区传统单位多,老年人口密度高,老年人退休金收益稳定但有限,呈现出对居家社区养老需求巨大和跨区域养老经济消费能力有限的特征。可以看到,N区中心城区养老资源缺口大、需求大、能力有限。第二,N区以西翥街道办事处为代表的城郊区域人口相对主城区密度较小,分布呈现碎片化,人口老龄化由于流动人口流入城区打工越发突出,养老基础社区薄弱,老年人养老意识比较薄弱,经济条件较为局限。但政府探索多元化养老投入,推进养老产业化有较大空间,可利用土地资源及社区公共设施资源相对较为富裕,市场参与门槛较城区投入低,具备一定程度承接主城区有条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转移的前提和前景。总体而言,N区养老资源禀赋差异大,城郊人群养老经济基础、意识、理念差异大,政府对街道办事处、社区间缺乏行政区一级的统筹和协调,难以开展资源局限下的跨社区协调和整合目标,以及行政支持与统筹,主观上进一步加剧了城乡间养老资源在供需关系、潜在能力、设施配备等客观条件的错位及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