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金金 山西财经大学 030027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从此,精准扶贫成为国家扶贫方略。为推进精准扶贫,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党的十八大后,总书记考察多次看扶贫,重要会议多次讲扶贫,要求真扶贫扶真贫,做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形成了新的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
一、从认识论角度分析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一)扶贫问题的历史原因
中国的扶贫问题已是存在多时,这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我国的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虽然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是,长期以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对于农村贫困居民数据统计并不准确,应该远远高于所统计的数目,因为这个数据只是根据农村住户调查样本数据推算出来的。一个推算的数据对于研究贫困居民规模和分析贫困发展趋势无法起到准确的科学指向,在具体工作中更是增加了实际操作的难度性和不确定性。加之由于工作体制、制度的不完善对于“谁是贫困居民”“怎么针对性帮扶”等问题的不确定性定义和回答,降低了扶贫任务完成的有效性。(二)扶贫问题的现状
这样看似精准扶贫的背面实质上是一种粗放扶贫。长期来,由于贫困居民数据的不准确,扶贫中的低质、低效问题普遍存在,如:贫困居民数额不清,扶贫对象常由基层干部推测估算,扶贫资金“天女散花”,导致年年扶贫仍然年年贫;甚至有有些县舍不得“脱贫摘帽”,将数字弄虚作假,想要挤占国家的扶贫资源。在具体的扶贫工作中还存在着人情扶贫、关系扶贫,很容易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平,导致滋生腐败。在这个具体的认识过程中不仅仅有理性思维还有非理性因素作用于其中,包含着工作人员的情感、基层政府的欲望和不良动机。这些因素没有推动政府对扶贫事项的客观认识反而给扶贫工作蒙上了一层面纱,成了雾里看花,水中捞月,这些不公正的做法更是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以扶贫搬迁工程为例,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贫困户,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移民搬迁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所以,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等项目,只有较少比例贫困农户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