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宥(1416-1481),字克宽,号湄邱。明代政治家、学者、诗人。自幼聪敏,5岁读《三字经》,10岁作《勉学诗》,已初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宏志。14岁补文昌邑庠弟子员,文昌掌教曾兰先生“异其不凡”,独加器重,25岁乡试中举。正统十三年(1448),33岁赴京应考,中式二甲进士及第。邢宥一生为官二十一载,为国为民,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廉洁自律。宪宗成化二年(1466),被宋杰“荐于朝”,次年被皇上提拔为都察院左御史(正二品)。巡抚南畿,总督兵民财赋,兼理浙江嘉、湖、杭三府粮诸。在任职期间经常“询官治,察民隐,奖廉能,黜贪懦,枉奸宄,抑豪右。事无微钜,靡不悉心。”据明史记载,邢公罢黜的不称职属吏共计170余人。成化五年(1469),53岁的钦差大臣邢宥,巡抚江南浙江省,深得皇上宪宗倚重,赋予极大的权力,“凡一应军务,民情利病,官吏黜陟,悉所从宜处置,免其先奏。”
至今,海南民间仍流传着邢公吓死8位知县的传奇故事。
话说邢宥从浙江布政司左参政,晋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后,皇上赐玺书,接替宋杰巡抚江南十一府,总理江南兵民财赋。民间传说,当时有9位县令,为庆贺新官晋升,敲锣打鼓,泛舟嬉游。邢公悉知其事,独自幽坐小舢前往探究。因水流湍急,不料与官船撞道。诸县令不容分说,以“大胆撞道”为罪名,罚打邢公五十大板。当撩起衣袍看见腰间系一御印,知道冒犯了朝廷大员,个个惊惶失措,其中8人急忙跳水溺亡,一人被拦而幸免一死。从此以后,邢公经常亲自考察吏治民情,嘉奖廉洁奉公、贤能精干之官吏,罢免贪婪昏庸、位尸素餐、蝇营狗苟之辈,并压制豪强,使江南人民安居乐业。
邢公为官期间,犹以善断大案、重案、难案、疑案,秉公平反昭雪冤案、错案、假案而著称于世。不料,一宗“斩孝子”案,使邢公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大转折。
成化六年间,有一民妇与他人通奸,被异腹儿子觉察,恐被告发,便来个“恶人先告状”,反而先诬告儿子强奸了她。儿子身陷囹圄。在邢公反复盘问过程中守口如瓶,不作任何申辩,遂被判死。事后邢公发现狱中留有遗书曰:“孝子不言亲之过,邢公不明安在哉。”邢公看后知道错斩了孝子,有违天道,愧疚不堪。成化六年秋,邢公借入京议事之机,上书请求卸职。起初宪宗不允,经再三求准,弃官还乡,时年54岁。在乘船归途中,邢公作了一首《休归咏怀》,以表心声。
诗云:
狂尺何劳计直寻,
一官尝抱旧儒巾。
时当岁晏芳心歇,
风入高秋病骨侵。
圣主独怜章累上,
列卿同赆酒频斟。
投簪莫讶归来早,
倦鸟惟应恋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