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
一九六七年一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后,在林彪、江青一伙的干扰和破坏下,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经济秩序并没有得到好转,而是继续向恶化的方向滑行。其表现为:
一、大量的工矿企业和其他生产单位停工停产,不但使国家的财政遭受重大的损失,也严重地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
二、大批的群众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纷纷向国家申手要钱要物,国家的资财都给他们淘空了。
三、造反派和一些不明真象的群众对历史文物、图书进行了无情的摧残和破坏,文革后大量的珍贵文物和图书无法收回,损失不可估量。
四、许多群众组织随意强占公房公务,交通工具,抢夺物资装备和公款,大肆挥霍浪费,长期无法退还。
五、一些无法之徒打着造反的旗号,混水摸鱼,趁火打劫,强占国家物资,抢夺人民财产,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凡此种种,不但破坏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经济秩序,也影响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顺利进行。为了制止无政府主义的漫延,杜绝一切歪风邪气,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于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六日发出【关于维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
通知指出:一切无产阶级革命派必须提高革命警惕性,及时识破阶级敌人的阴谋诡计,教育群众不要上当,团结起来,同一切破坏国家资财的行为作斗争。切实地保护国家财产。
通知还指出:坚决执行毛主席的“要节约闹革命”的指示,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节约使用交通工具,不随意强占公房公物,不许把生产运输用的车辆改装为宣传喇叭车。各生产单位在一般情况下,应尽量少搞游行示威等大型活动。在反经济主义泛滥时期领取的各种交通工具、物资装备和公款等,应主动退回。
中央通知发出以后,各地区各单位并没有认真执行。这是因为:党政领导的各级干部都被当作走资派而 被打倒,靠边站,党政机关全面瘫痪。 造反派打着“牢牢掌握斗争大方向”的旗号,胡作非为,大搞无政府主义,文化大革命继续向灾难的边缘滑行。
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国家财产、节约闹革命的通知
最近,一些地方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同社会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互相勾结起来,挑唆一部分人破坏国家财产,私分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砸毁工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的设备和物资,妄图破坏国家的经济建设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
中央认为,这些现象必须立即予以制止。
一、一切无产阶级的革命派必须提高革命警惕性,及时识破阶级敌人的阴谋诡计,教育群众不要上当,团结起来,同一切破坏国家资财的行为作斗争。切实地保护国家财产。
二、农村集体经济的财产不容侵犯。不准私分生产队的公积金、集体储备粮和种子,不准随便动用农业生产的专用款项,不准破坏农具和机器。必须认真保护耕牛和其它性畜。
三、坚决执行毛主席的“要节约闹革命”的指示,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节约使用交通工具,不随意强占公房公物,不许把生产运输用的车辆改装为宣传喇叭车。各生产单位在一般的情况下,应尽量少搞游行示威等大型活动。在反革命经济主义泛滥时期领取的各种交通工具、物资装备和公款等,应主动退回。
四、对文物、图书要加强管理和保护工作,不许随意处理和破坏。
五、如有盗窃或破坏国家资财者,必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和处分,并要酌情赔偿:对于其中情节严重的首恶分子和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镇压。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一九六七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