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了《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元旦社论,社论指出,一九六七年,将是“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展开总攻的一年”。
1月上旬,紫城镇街道上开始出现“打倒中国最大的赫鲁晓夫刘xx!”的大字报和大字标语。
1月4日,中央文革大员张春桥、姚文元从北京回到上海,召集了上海各造反派组织负责人会议,谋划在上海进行一连串的大夺权活动。
1月6日,上海爆发了所谓的“一月风暴”,以王洪文为首的上海造反派一举夺了上海市委和市人委的大权。此举得到中央文革的支持。此后,夺权风潮席卷全国,各省市相继发生了造反派的夺权行动。新中国成立以后,一直合法有效领导着全国人民的各省、市、自治区的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几乎一夜之间被推翻、被夺权。一些造反派头目成了封疆大吏。
1967年1月31日,黒龙江省造反派夺权,成立了革命委员会,革委会主任是潘复生。
2月3日,山东省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主任是王效禹。
2月14日,贵州省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主任是李再含。
2月19日,山西省也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主任是刘格平。
这四个省是我国最早成立革委会的省份,也是我国文化大革命“一月革命”的样榜。
上海夺权最早,2月6日宣布成立上海人民公社,但被毛主席否定了,直到2月23日才改名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排名在黒龙江、山东、贵州和山西的后面。
在大夺权的狂潮中,林彪、江青一伙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鼓吹无政府主义,大搞经济主义,并嫁祸于各级当权派,以此为借口打倒各级党政负责人。经济主义严重地冲击了国民经济的发展,破坏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展。为此,中央于1966年1月11日,下发了【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刹住经济主义的妖风。
1月22日,广州造反派“省革联”夺了广东省委和省人委的大权,广东开始了大动乱。
1月23日,滨海行政区首府滨海市也发生了造反派夺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