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四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以中发【67】110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全文完】
五、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青海问题的决定
根据毛主席和林彪同志三月十一日对青海问题进行调查的批示,经向各有关方面进行了反复调查,青海问题的实质已经基本清楚:
第一、青海省军区内部问题是个反革命政变。副司令员赵永夫玩弄阴谋手段,推翻了司令员、军区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的领导,篡夺了军权。
第二、赵永夫篡夺了军权之后,勾结某某某部队副主人张某某,对西宁八、一八等革命群众组织进行残酷的武装镇压,打死打伤革命群众多人,甚至向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开枪,逮捕革命群众多人。
第三、赵永夫谎报军情,欺骗中央,蒙蔽群众,所谓八、一八等革命群众组织拥有大批枪支,并首先开枪,毫无根据。经向在场的许多革命群众调查,守卫青海日报社的八、一八群众,并没有枪支。赵永夫等人派了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结果也没有搜到一支枪。
第四、以上事件同原青海省委书记王召直接有关。
根据这种情况,现在决定处理办法如下:
一、中央军委发布命令,由军区司令员、党委书记刘贤权同志全权负责处理青海问题,并由兰州军区派负责同志协助。
二、除独立师、独立团归刘贤权同志领导外,某某某某部队、某某某某部队、某某某某部队,在处理青海问题上,也统一归刘贤权司令员指挥。
三、向群众宣布八、一八为革命群众组织。二、二三流血事件,应由赵永夫和张某某负责。要为死难的革命群众恢复名誉,给予抚恤。对负伤的群众,要负责进行治疗。因为这个事件而被逮捕的革命群众和干部,一律立即释放,被打成反革命分子的,一律平反。
四、受欺骗和蒙蔽的群众概不追究,群众组织之间的问题,用整风的方法来解决。严防坏人挑动群众斗群众。
五、人民解放军是伟大的。二、二三事件是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制造的,广大的当地驻军的干部和战士是没有责任的,一切革命群众同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紧密团结起来,坚决打击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搞好。
六、着手筹备建立以刘贤权同志为首的青海省军事管制委员会。
七、赵永夫隔离受审,张某某、王召隔离反省,听候处理。
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