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个追求,我在写作方面的追求是乡土味,也就是琼味。
文学作品,应该写自己最熟悉的东西,而最熟悉的,就是自己,其次是自己周围的人和事了。我生活在海南岛,我熟悉这里的人和事,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熟悉这里的风俗习惯,我就写这些。
我不可能去写黄土高原,也不会去写戈壁沙漠,因为我不熟悉那些地方。有些地方虽然去过,但只是一闪而过,想写,也写不出来。我看过一篇小说,是写海南的,读起来很别扭,很多地名都写错了。他是个有名的作家,但他来海南只转几天,就写了,出书了,很多地方是胡编乱造,給人不真实的感觉。
文学作品,要写自己最熟悉的东西,这样才能富于真情实感。写海南,就要写大海和椰林,就要写南渡江和万泉河,就要写黎村苗寨。京有京韵,琼有琼味。四季如春的自然景观,奇树异草的多彩情趣,黎村苗寨的袅袅吹烟,都具有别于异地的海南特色。
我喜欢写普通人和小事情。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普通人。在芸芸众生中,绝大多数都是生活在底层的普通人,他们的喜怒哀乐,最能反映出社会的真实面貌。有人说,普通人的恩恩怨怨,题材不大,要写就写大人物。我不同意这个观点。
我写【岛中岛】,虽然写的是一个小岛的风情,一户普通百姓人家的生活,但却洋溢着家乡人勤俭持家的美德。我写【起水】,起水海南话是发达的意思。老四穷得连破屋都没一间,但他靠勤劳致富,靠勤俭持家,在改革开放中大显身手,终于成了人上人。
我写文章,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力求琼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