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舒婕
(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266000)
0 引言
出版审查是指政府机构对出版物进行的内容审查,其目的是保护受众精神文化生活不受非法或不合规出版物影响。冯骥才指出,“艺术家创作的作品,尤其是一些优秀作品,越有对时代的启发和开拓性意义,就越容易引起争论,甚至越有挑战性和颠覆性。”由此可见,要繁荣文化,就要给文化发展的空间;而在为文化提供自由发展空间的过程中,就不得不牵扯到国家出版审查制度。从历史发展角度看,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大背景中,出版审查制度在审查范围、审查对象等方面各有不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的不断发展,中国对“走进来”的文化也一直贯彻着自己的出版审查制度。由此,作者旨在通过布迪厄的文化生产理论初探文学译本在中国的审查史。1 布迪厄文化生产理论
皮埃尔·布迪厄是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在其著作《文化的生产领域》和《艺术的法则》中重点阐述了文化生产的三个基本概念:习性、资本和场。习性(habitus)在布迪厄文化生产理论中占据核心地位,它是指个体长期在特殊环境中成长,从而潜移默化地受到该环境文化的影响,产生的一系列习惯性行为动作。然而这些被个体视为理所当然的行为在其他环境中则并非如此。
文化资本(cultural capital)是指知识的类型、技能、教育、任何一种个人可以让他自己在社会上获得较高地位的优势,包括他人对自己高度的期许。
场(field)所涉及的是对人们的关系、地位的分析,对行动者占据位置的多维空间阐述。每个场都处于权力场之中,处于阶级关系的场之中。
2 文化生产理论与中国审查制度
2.1 场与出版审查
在文化生产理论中,场域可被视为不定项选择的空间,其选择结果一方面体现选择者的意志,即个体的创造性,另一方面体现选题的框架要求和限制。文学翻译中,针对不同的时代背景和时代要求,译者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选取个人感兴趣的或符合当时时代特征的外国文本进行翻译,并将异国文化思想广泛传播到中国大地之中。而对于国家层面,考虑到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并且会对国民思想舆论产生深远影响,政府有权力发布相关审查制度,对翻译文本进行审查和控制。因此,发表文学译本时,译者和政府两个主体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两者之间时松时紧的关系也值得进行广泛研究。纵观中国的文化发展历史,便可窥见出版审查与政治息息相关,正所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先秦两汉时期,“焚书坑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魏晋时期的谏祸史祸;清朝的“文字狱”将文化专制、出版审查推向高潮,真正实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而对于国外译本在中国的发行情况,作者主要将目光聚焦于清朝1906 年《大清印刷物专律》的制定时期,1930 年前后查禁文学的发展时期以及现代国外译本审查时期。
1906 年清政府出版了第一部有关报刊出版的专门法律《大清印刷物专律》,这时中国清政府正处于腐败没落、风雨飘摇之际,民族存亡使一批有识之士意识到要变革思维。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人士发动戊戌变法,而梁启超更是将国家的命运同翻译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将翻译西方书籍作为拯救国家思想,开启民智的道路。梁启超曾将笛卡儿的怀疑精神、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亚当斯密的经济思想通过翻译引入中国;在文学角度,他将《佳人奇遇》、《世界末日记》等小说融会贯通于中国的政治发展,对中国人民奋斗拼搏的精神起到了鼓舞作用。而这对清政府的统治产生了威胁,对守旧派的利益产生了影响,因此慈禧太后等人发动戊戌政变对其进行打压。《大清印刷专律》的颁布对报刊书籍的发行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例如其中有一条“诽谤者,……或加暴行于皇帝皇族或政府,或煽动愚民违背典章国志,甚或以非法强词,又或使人人有自危自乱之心,甚或是人彼此相仇,不安生也。”不难发现,该法令的颁布并不是为了保证每一个公民都具有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而是为了维护清政府的统治从而将矛头对准资产阶级改良派、革命派的人,限制其发表对清政府不利的言论。但是,随着时代发展,康有为、梁启超等有识之士的译论思想,尤其是他们创办《新小说》期刊,有意识地号召翻译国外文学,旨在通过国外追求民主自由思想的故事激发国人的革命热情,即使有清政府的审查,其思想也对国人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民国政府在文学管理中实施了一系列查禁制度,对于那些凡是认为不符合自身政治、军事、文化利益和思想价值诉求的书籍、杂志,都会毫不犹豫地进行查扣或查禁[1]。因此,1930 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出版法》,后期又颁布了书报审查制度,成立了审查委员会,而这段时间也是我们所知的民国查禁文学时期。鲁迅曾在他的一篇自传中提到过,“此后又加入了左翼作家联盟,民权同盟。到今年,我的一九二六年以后出版的译作,几乎全被国民党所禁止。”面对国民党的封锁压制,一批优秀的左翼工作者仍然用自己的微薄之力翻译引入西方的先进思想,他们翻译了大批马克思理论书籍,传播无产阶级思想。例如,沈瑞先翻译高尔基的作品《母亲》被查禁后改名为《母》重新初版;鲁迅翻译的《高尔基文集》被暂缓发售;楼建南译的《苏联短篇小说集》被认定含有阶级斗争内容。
近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国家一步步走向开放,对西方文学的翻译、引进和审查也有了更新替代。就国务院2001 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来看,条例明确指出出版物不能含有的十条内容,例如不能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能宣扬邪教、迷信等。从内容来看,现代出版审查管控相比于之前各个阶段有很大程度的放松,译者可以选取更加宽泛的内容进行翻译。例如,早期属于被禁文学的《洛丽塔》、《包法利夫人》等逐渐进入国人视野,现如今已被视为经典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