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昊涵 计亚萍
(长春工业大学,吉林长春 130012)
1 问题的提出
目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止到2020年末我国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8万个,养老服务床位823.8万张,增加62.4万张,增长速度远高于2019年。由此可见,我国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正在快速增加,国内专业养老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提高。2018年9月,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将社工纳入养老服务机构的星级评定标准中,进一步说明老年社会工作在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由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养老,服务对象的异质性导致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要求越来越多,养老服务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的评定等级,不断整合社会资源,将专业社工引进到养老服务机构中,试图通过社工的专业工作方法和模式去满足不同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等方面的需求,弥补传统养老服务机构中仅有的日常照料服务的不足。但是我国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性质并未发生变化,对于社会工作的认知尚显不足,专业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又面临怎样的角色困境?这都需要我们去深入思考,从而提出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2 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中面临的角色困境
随着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专业性、全面性养老机构逐渐成为各个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目标。随着国家对专业社工的肯定以及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中对社工介入的要求,越来越多的养老服务机构引进专业社工人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养老服务机构肯定专业社工的优势以及正确利用专业社工,导致专业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中面临着角色模糊、角色超荷、角色冲突等方面的困境,继而影响了专业社工优势的正常发挥,所以本节将对其面临的角色困境进行深入剖析。2.1 角色模糊问题
角色模糊通常是指一个人对于自己需要承担的角色义务、权利、规范等缺乏明确的认知,无法获知自身明确的角色期望,导致其处于一种迷茫、无目标的状态。第一,作为一个专业社工,其本身具备了开展小组和个案社会工作的权利,但是由于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工作的认知错误,对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过分干预,导致社工的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其角色权利逐渐模糊。例如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中试图开展服务,但是其活动是否能够顺利开展必须得到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核批准方可实施。专业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常常处于被动地位,其权利受到养老服务机构的限制,正常的角色权利难以保障。
第二,专业社工在进入养老服务机构之处,缺乏专业的督导进行实务训练和专业指导。与此同时,养老服务机构并未安排社工对机构及服务对象进行了解和熟悉,导致社工与养老机构的其他服务和管理人员之间的配合度难以达成一致,甚至对自身的角色义务范围模糊。例如,当专业社工进入养老服务机构中,机构并未对社工的工作范围和角色义务进行明确规定,一些机构中原有的社工对新入职的社工也未进行相关工作的交接和培训,导致新入职的专业社工角色义务模糊。
2.2 角色超荷问题
角色超荷通常是指一个人需要承担周围各种人的要求及角色期望,导致其无法按照要求和期望完成目标,亦或是需要自己花费大量的时间及精力去完成这些工作,那么他们在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中就产生了角色超荷的问题。由于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服务对象多数为年龄较大的老年群体,他们除了日常照料等生理需求之外,在心理以及精神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专业社工在介入养老服务的过程中,经常面临服务对象的各种问题,但是由于社工自身能力以及资源有限,一些要求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工作范围,导致专业社工难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造成其角色超荷。例如养老机构中的老人多数与子女之间缺乏交流,所以常常会要求社工与其聊天,甚至一些个人的事情都会请求社工帮助完成,例如取钱、买衣服等,导致社工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在非专业工作中,其原有的工作任务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外,养老服务机构对社工的认知存在错误,故而对社工提出一些远远超过其能力范围之内的工作要求,导致社工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完成,不仅造成社工的本职工作难以得到保障,还会使得社工对自身的能力及价值产生怀疑。
2.3 角色冲突问题
每个人在社会中承担的角色并不是单一的,他们会根据不同的环境、需求承担着多种角色,但是这些角色在互动的过程中会出现矛盾和对立,从而产生角色冲突。角色冲突一般包含两种情况:第一是角色之间的冲突,也就是说一个人承担的两种或者多种角色之间发生矛盾;第二是指不同人对于同种角色产生不同的期望。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往往需要承担两种或者多种角色,这些角色对其提出不同的角色期望,角色之间不可避免发生冲突和对立,社工难以协调好角色之间的冲突,继而导致其角色难以发挥作用。例如在养老服务机构中要求社工与康复师一起监督服务对象进行康复训练,而往往服务对象认为这项规定对其造成一定的困扰,导致服务对象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产生冲突,社工作为机构的间接管理者,需要帮助机构协调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社工作为服务对象的使能者,需要为服务对象提供支持及发挥他们潜能的方法,所以社工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往往面临使能者与管理者之间的角色冲突,两种角色的任务均未按照要求完成。此外,社工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服务对象的遭遇而产生的怜悯之心,导致他们在自我判断时而无法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例如社工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会因为某个案主的遭遇而对其倾注更多的关注,使其无法保持价值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