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波 余亦玮 王静璇/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一、前言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报告中指出,2017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38.2万件,连续七年居世界首位。但必须看到,我国发明专利存活率不高,产业化的比例较低,转化收益处于较低水平。高校与科研院所作为我国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这一现象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二、科研单位专利转化低的原因分析
(一)专利价值与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的价值取向存在差异性
在现行科研评价机制下,科研单位将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和创新评价的重要依据;而科研人员更多地关注高水平论文、科技成果奖、重大课题等,其价值追求在于提升自身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专利转化不是其考虑的首要因素。专利自身价值在于主体通过专利实施应用获得市场收益。由于专利价值与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的价值取向存在差异性,导致科研单位的专利产出具有局限性,专利转化价值较低。(二)专利申请质量、撰写质量不高
目前,科研单位的专利申报模式大部分都是采用科研人员提供技术底稿,由专利代理人按照专利申请格式的要求修改上报,对于一些关键技术和权利要求方面的关键问题撰写不够严谨和合理。另外,由于专利代理公司过度竞争,科研人员无法有效选择优质代理公司进行合作,专利代理人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专利申请文书撰写质量较低。(三)专利转化政策体系尚待完善
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若干关于专利转化的法规政策,有效促进了专利的转化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江苏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明确规定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到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提高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个人奖励约定等,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和政府部门中的协调问题,存在着政策无法有效落实的问题。(四)专利转化投入较少
(1)专职专业的专利管理人员投入少。科研单位在人力资源投入方面存在不足。专利管理涉及法律、市场、技术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需要由相关背景知识的人才专职管理,而多数科研单位是由科技管理人员兼职,在专利管理方面存在着先天不足。(2)专利转化环节的资金投入少。专利技术转化为科技产品的过程还需要进行小试、中试、商品化等多个技术环节的攻关,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政府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偏重于支持基础研究或者是以后补助的形式进行补贴,对于进行中的专利转化项目资助力度较小。科研单位一般也缺少专利转化项目的专项资金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