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禹辰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昆明 650504
一、我国夫妻财产制概述
(一)夫妻财产制的概念
夫妻财产制 是解决男女双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属等问题的制度,是家庭财产制的核心.在我国,夫妻财产制又称为婚姻财产制,是指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内确定夫妻双方当事人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
(二)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特点
就夫妻财产制的主体来说,仅限于夫妻双方之间.我国的夫妻关系是以婚姻登记为必要要件的,但在实践中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我国将此列为例外情形,按照婚姻关系进行处理.(三)我国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变迁
1.我国古代家庭财产制在我国古代社会,是没有夫妻财产制的.有的仅是以父子为一体、夫妻为一体的家庭财产制.在夫妻关系中来看,是夫妻一体主义.妻子不享有独立的人格,其人格被丈夫所吸收,因此更不会拥有独立的财产权.
2.我国近代家庭财产制
婚姻是具有身份性质的契约,其本就与财产性契约不同.从 2001 年所修改的《婚姻法》中也不难看出,其增加的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等制度均体现了对婚姻具有契约性.
3.新中国夫妻财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1950年的《婚姻法》,仍旧延续了中国传统的家庭财产制.但是,其铺垫了四大原则: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原则.
1980 年的《婚姻法》中,在夫妻财产制度上有两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方面将家庭财产制改为了夫妻财产制,另一方面规定了约定财产制.
二、我国当代夫妻财产制的类型
(一)法定夫妻财产制
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之间的划分是法定夫妻财产制的标准基础.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在婚姻期间内取得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规定.第二,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专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并排斥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二)约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夫妻财产制又称为夫妻财产约定制,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明确了以下几点:第一,要求主体是夫妻双方当事人,并且夫妻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约定时双方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的第二,时间可以是结婚前也可以是结婚后 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分别财产制、一般共同制或部分共同制等.第三,夫妻财产关系经双方约定成立后,立即发生对内效力 第四,夫妻约定达成后,可依照原来订立约定的方式对约定进行变更或终止.
三、我国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趋势
(一)我国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必要性
婚姻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现象,是我国婚姻财产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但是保护婚姻家庭的共同财产也是我国婚姻法中的一项重要规定,这体现了财产在婚姻关系当事人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目前婚姻法关于婚姻财产制的发展,对于婚姻财产制和法制化仍然还有许多不足.(二)我国当代夫妻财产制的发展对策
任何法律的修改都必须遵循我国的国情和发展现状,婚姻法中有关夫妻财产制度的法律条文修改也不例外.而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良好,国民素质和法律意识,也得到了稳步的提升.共有财产的分配转化关系,将会得到依法保护和规定,这也体现了我们社会对个人化财产保护的发展趋势.结论
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变迁,我国的夫妻财产制的理论基础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从古代的夫妻一体主义演变为现今的夫妻别体主义及私法自治原则.商业经济本身就要求财产的独立、人格的平等,这位商业社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这种演变是时代进步的现实且必然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从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转变为了商业经济,这也间接的导致了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型,在城市社会中,个人工作取代了家庭的地位,因此,我国的夫妻财产制的立法理念也必然发生了转变,从家庭本位发展为个人本位,这一系列的发展,便决定了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发展趋势.
在个人本位为立法理念的夫妻财产制中,我国夫妻财产制下的个人财产制的范围必将扩张 共同财产制中分别财产制必将得以发展 约定财产制呈现推演的趋势 立法原则也将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