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的群众组织
在文革中,全国各地成立了许许多多群众造反组织。这些群众组织打着“造反有理”的旗号,把斗争矛头指向各级当权派。后来,这些组织又为着各自的政治目的,互相争斗,引发了一年多的派性斗争,成为我国动乱的主要因素。
在众多的群众性造反组织中,也有一些全国性的组织,如中国红旗军、中国赤卫军、全国红色造反者总团等。这些全国性的组织是由少数人临时凑合在一起成立的。他们和地方的群众组织不一样,他们没有明确的政治目的,也没有群众基础。这些组织的人数很少,有些是匆匆忙忙地成立起来的,活动的时间也不长。如中国红旗军是由几个串连到北京的退伍兵临时凑合起来的。
这些全国性的组织不是真正的造反派组织。他们的斗争矛头没有指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只是利用造反的机会,欺骗一部分群众,招摇撞骗,混水模鱼,以各种名义冒领公款,以饱私囊。这些组织扰乱了社会秩序,败坏了革命群众组织的声誉,破坏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必须坚决打击。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二日发出通告,坚决取缔这些全国性组织。
通告指出:所谓全国性组织,中央一律不予承认,所有这些组织应当立即取消。它们的成员应该立即从北京等地回去,到原单位叁加运动。
通告还指出:这些组织以各种名义冒领的公款,应一律由批款单位如数追回。这些组织,如发现有反革命活动,其成员必须向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
中央通告发出不久,这些全国性的组织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附:中共中央、国务院通告
在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北京和各地出现了许多所谓全国性组织,它们都不是自下而上地在全国各地真正的革命派大联合的基础上,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而是少数人临时凑合在一起组成的。其中,还有极少数组织是地、富、反、坏、右分子搞起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
一、所谓全国性组织,中央一律不予承认,所有这些组织应当立即取消。它们的成员应该立即从北京等地回去,到原单位叁加运动。
二、这些组织以各种名义冒领的公款,应一律由批款单位如数追回。在本通告下达前,已经花掉的款项必须开列清单,由批款单位进行审查,购买的实物,除已经消耗的以外,也应一律追回。本通告下达后,领到的款项,不准动用。如有携款逃匿者,追查法办。
三、这些组织,如发现有反革命活动,其成员必须向公安部门揭发报告,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查处理。特此通告。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