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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的人哎,你疼不疼

  • 作者: 失&曹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05-06
  • 热度64844
  •   杜甫的诗被尊为“诗史”,因为除去文学和审美,他的诗还可以作为史料来用。

      逃难生涯里,记录了太多修撰国史的人不在意的细节:官史只在意股市“熔断”三日而停;不会写,熔断的这几天,有多少散户赔得倾家荡产。但是杜甫都记了。他是每一句历史的注脚,写的都是小人物被裹挟在大时代里的颠沛流离。

      可是我觉得后来的研究者没有良心。有人用心头血记下的血书,你便只顾着讨论这写的内容够不够真,字句严不严,可是,难道不应该先问一问,写字的人哎,你疼不疼?

      最近稍稍读了几首杜甫,我都觉得疼。

      周云蓬唱《杜甫三章》,“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两句最好。这时杜甫五十多岁了,逃难了大半辈子,眼看安史之乱终于平定,可以回家了,所以“初闻涕泪满衣裳”。可哪有什么青春?青春的季候,青春的儿女,无非都提示,不再有青春的还乡。

      杜甫写那么多重逢,再逢,再再逢。大概因为让人印象深刻的暖意,多半来自不能满足和即将失去。杜甫之前的诗人曹植写人生如同“转蓬”,“飘摇随长风”,“夙夜无休闲”,无法强行归并,错过就是一辈子。所以,每一次相逢,他都那么用力,要慎重地记下来。

      比如,《江南逢李龟年》。

      这是杜甫最出名的绝句,也是他最后一首绝句:“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他没有写,碰见你真好,期待下一次再见。这年他59岁,到了冬天,他就在长沙去世了。李龟年比他年纪更大些,大家都知道,这是最后一次见面。再一次回首少年时代在长安城里开过的宴会,喝过的酒,听过的曲,在这样一个春天里,像是有自我意志的回光返照。

      我没有经过战乱,无法想象一座座城市从繁华跌落成废墟的现实景象。我只能在这首诗里读到人生际遇的无常。后来南海十三郎潦倒落魄重遇得意弟子唐涤生,小唐写给他,“相见若似梦,自從别去匆匆。此刻再重逢,咫尺隔万重”。再后来,小唐一定要十三郎去看他的新戏,十三郎梳洗穿戴周全了,过去只看见一领白布盖着小唐。

      杜甫跟李龟年,定然没有十三郎跟小唐那么熟,也难说彼此有多深厚的交情。但到老了,再相逢,彼此还是与青春的纽带——最风光,最得意,最好看的时候,不得不格外珍惜。

      杜甫总是回忆战乱前的长安,是最有荣誉感的市民。可就算是李唐王朝的好时代,他混得也十分凑合。年轻时漫游京城,他写“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不像是很受欢迎的样子。但是他还能上山采野芋头,还好饿不死。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然而那会儿李龟年认得他吗?也许吧——满座衣冠胜雪,就他一个肉眼可见的寒酸窘迫,说不准也挺打眼的。

      现在流行写穿越小说,人人都有握着日月旋转的野心,越乱越好出头,正应了那句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可是哪有那么多的英雄,更多更多的人,都是沧海横流里淹死的小人物。可是如同织锦有经纬,但最栩栩如生的缂丝,经线却只暗掩在图案之下。小人物,也正是历史质感的所在。

      所以呢,有谁回到天宝年,替我告诉那个出名的歌手李龟年,请看一眼坐在角落里,那个嘴角下压,看着就不怎么开心的家伙。他将会在未来的一千年里传递在座所有人的悲喜。

      就是那个最像来蹭饭的家伙。

      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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