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大多在东南沿海的城市和周边地区,那里经济发达,交通方便,生活条件较好。
后来,国际形势较为紧张,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为了防止敌人的突然袭击,作好反侵略战争准备,党中央决定把一部分重要工业基地迁往内地,支援那里的工业建设,合理布局我国的工业体系。被搬迁的工厂和企业多数落户在山区一带,那里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生活条件也较差。
搬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整体搬走,干部职工全部跟随单位迁入内地。一种是实行一厂两地制,老厂在原地,另在内地设新厂,一部分干部职工迁往内地新厂。广大干部职工热烈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一切服从党的安排,哪里艰苦哪里去,不怕困难,艰苦劳动,为祖国工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这些工矿企业的工人们也起来造反,他们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楸斗本单位的当权派。在无政府主义的影响和一些人的煽动下,一部分工人离开了工作岗位,回到原调出地区。由于大批工人离开了工厂企业,造成停工停产,经济遭受重大损失。有些工矿企业甚至长时间里都无法开工。
为了落实毛主席“抓革命、促生产”的伟大指示,1967年2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支援内地和边疆建设的职工应就地参加文化大革命的紧急通告】,要求离开工作岗位的职工迅速回到原单位,抓革命,促生产,就地参加文化大革命。
通告指出:加强内地和边疆建设,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是实现毛主席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支援内地和边疆建设的职工,担负着极其光荣而重大的任务,应当以模范的行动,以文化革命为动力,坚决实行毛主席提出的“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
通告还指出:所有迁入内地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调入或借调支援内地建设的职工,都应坚决地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坚守岗位,积极工作,就地抓革命、促生产。
工人阶级是文化大革命的主力军。随着文化大革命向高潮阶段发展,工矿企业的职工也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成为大动乱的主要力量,为着一个看不见的革命目标而生死搏斗。
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援内地和边疆建设的职工应就地叁加文化大革命的紧急通告
一、加强内地和边疆建设,是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号召,是实现毛主席关于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支援内地和边疆建设的职工,担负着极其光荣而重大的任务,应当以模范的行动,以文化革命为动力,坚决实行毛主席提出的“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
二、所有迁入内地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调入或借调支援内地建设的职工,支援边疆建设的职工,都应当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的十条规定,”坚守岗位,积极工作,就地抓革命,促生产。
三、现在,有些地区和单位,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唆使和蒙蔽支援内地和边疆建设的一部分职工和家属成批地离开现有工作岗位,回到原调出单位,影响了内地和边疆建设。这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又一种形式,革命职工和家属千万不要上当,必须擦亮眼睛,彻底揭露,坚决反对。
四、支援内地和边疆建设的职工,如果对原调出地区和单位的当权派有意见,可以写信和寄大字报进行揭发批判:在十分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派少数几个代表回原单位叁加运动,但不要成批离开工作岗位。
五、凡是目前已经回到原调出地区的职工,应该迅速返回内地和边疆。调出和调入地区的有关单位和革命群众组织,都应当积极动员和帮助他们回到工作岗位上去。当他们返回原工作岗位之后,应当欢迎,不得岐视。
六、原调出地区和单位,对于从内地和边疆自动回来的职工,一律不得安排工作,如已经安排工作的,仍应积极动员和帮助他们返回内地和边疆。任何单位不许留用。
七、对于一小撮挑唆和煽动职工群众离开内地和边疆工作岗位的负责人和肇事者,应该交给群众批判斗争,情节恶劣的,应该依法惩处。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一九六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