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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祸精

  • 作者: 意林·少年版
  • 来源: 归一文学
  • 发表于2023-11-09
  • 热度11661
  • 李娟

      总的来说,大狗丑丑的缺点多于优点。样子凶,吃得多,记性差,咬赛虎,追鸡。除此之外,还爱偷鞋子。不,应该是收集鞋子。它不但喜欢把别人家鞋子往自己家搜罗,还热衷于把我家的鞋子往别人家送。真是难以理解的嗜好。

      最初发现它有这个嗜好的那天,我妈早上一起床就发现少了一只鞋。荒野中不可能丢东西,何况是一只又破又脏的旧鞋。当她找得翻天覆地的时候,突然有人上门。是承包隔壁那块地的老板雇的长工——一个十几岁的哈萨克男孩,他住在一公里外的地窝子里。

      上一次他丢了鞋,和我妈一样纳闷儿,谁会来荒野里偷鞋呢?实在找不到,只好把另一只也扔了,光著脚干活。过了几天,他运农药时路过我家蒙古包,一眼看到我家丑丑卧在太阳地里,正抱着他几天前丢失的鞋又咬又啃,玩得不亦乐乎。

      他夺回鞋子,又回头去寻找扔掉的另一只。另一只没找到,却找到我妈的鞋。

      我妈又窘又恨,连忙高声骂狗。带着那孩子去屋后找鞋。

      除了收集鞋子,丑丑这家伙还喜欢逮鸡玩。逮到鸡后,也不吃,也不咬,就像抱娃娃一样把人家抱在怀里,然后用舌头反复舔啊舔啊……把鸡舔得浑身都湿透,瑟瑟发抖。这种把戏共玩过两次,其中一只鸡给活活吓死了,另一只虽然被我妈及时营救出来,从此也萎靡不振。

      它还舔过兔子。把人家摁在地上,先顺毛舔,再逆毛舔。把兔子舔得呆若木兔,连跳都不会跳了。

      丑丑唯一的功劳是驱赶鹅喉羚。戈壁滩深处的鹅喉羚有段时间天天来啃我家的葵花苗,丑丑一看到就追,令人欣慰。虽然追的过程中,被这家伙践踏毁坏的秧苗并不比被羚羊糟蹋的少。

      受到鼓励后,这家伙得意忘形,从此看到四蹄动物就追,包括人家牧民的羊。春天,此处是游牧的羊群的必经之地。这家伙一看到羊群就兴奋得狗眼炯炯,直往羊群里冲,叫嚣连天。羊群惊得四散而去,牧羊人气得炸了肺。每到那时,我妈都束手无策,干脆装作不认识这条狗。

      嗯,丑丑这家伙吧,虽说让人心烦,但若是半天不见踪影,我妈还是很惦记它的。

      今年大旱,上游泵房的水往往还没流到我们这块地里,就给用完了。眼看着葵花一片一片干掉,我妈日夜焦灼,急得满嘴上火。好容易水来了,这当头丑丑又不见了,一晚上都没回家。

      第二天我妈一边浇地,一边东张西望,大声呼喊它的名字。直到下午仍不见狗影。我妈不由得胡思乱想、心慌意乱。要知道这可是盼了很久很久的水,一旦关上水阀,立刻就会被下游农户抢走——似乎到了那会儿,天大的事情也比不上那只可恶的狗重要。

      彼岸花开摘自《遥远的向日葵地》

      本文标题:闯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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