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媛 李 娜
舞蹈是一门表演艺术,舞蹈表现和舞蹈演绎是无法分割的整体,这无论是从专业技术技巧方面还是情感表达输出方面都对舞者提出了不同程度的要求。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情感、精神、个人意识形态等都对舞者的舞蹈表演有影响,于是笔者通过查阅心理学相关资料,从与东方文化背景和中华传统文化背景有着密切联系的荣格心理学角度出发,换一个视角来探讨舞蹈表演中意识发生存在的可能性以及舞者如何从心理学方面继续提高舞蹈表演能力。
一、荣格心理学的情感力量
荣格是一位著名的精神分析学家和心理学家,是分析心理学的创始人,他把心灵看作人类一切潜意识的前提和内容,其最大的贡献就在于不是从生物学角度研究人类心理,而是发现了人类心理本身的强大动力,把心灵作为研究人格的主要方向。同时,荣格也是最早意识到并欣赏东方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精粹的心理学家,他致力于将佛教思想传播到西方,将东方精神与西方思维模式进行融合推进,并且善于找到二者的共同点,这一举动给社会思想的历史发展带来了哲学性的启发和共鸣。荣格与其老师弗洛伊德所提倡的原理有着原则性的区别,弗洛伊德倡导自然主义,而荣格更加注重人格的影响。荣格的主要心理学理论有人格整体论、人格动力说、人格类型说、人格发展论以及分析心理学相关的实例结论等,笔者本次从荣格思想角度出发来探究舞蹈表演的发展,更多运用的是荣格人格整体论中的“集体潜意识”思想和人格类型说中的“内倾”、“外倾”人格理论原理。荣格的“集体潜意识”理论从根本上区别于弗洛伊德的“个人潜意识”学说。荣格用“集体潜意识”理论对文艺作品中的原型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指出,艺术品具有感染力的秘密“归根结底不是反映作者个人潜意识的内容,而是植根于超个人的、更为深邃的集体潜意识”。笔者认为,“集体潜意识”是具有相同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人类共同生活所创造的精神结晶,是人类生活与整个客观世界发生碰撞的结果,且不会因个人意志或者社会的更替随意变动,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在艺术传播和发展的过程中,也要善于寻找“集体潜意识”的历史渊源,发掘更深层面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发展脉络,才能有经久不衰的艺术作品产生,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的方式也为艺术的传承带来了更多的可能。荣格原型理论提供了人类心理相似性的基础,指出原型是普遍的心理反应模式,同一性别、同一民族、同一历史时期的人具有相应的共同的心理特征。由这个理论我们可以得知,人类的心理是相通的,在特定的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精神是有共同契合点的,各类变幻繁多的艺术文化和艺术表现形式也是需要以人类的心灵共同延续和发展的。
荣格心理学理论的另一种极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思想就是他对人的心理进行了分类,分成了“内倾”和“外倾”两种,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根据思维、情感、直觉等细分为八种心理性格。根据荣格对这八种心理性格的详细说明笔者发现,大部分的人,如内倾感觉型、内倾情感型、外倾直觉型等,对于艺术感知、艺术创造、艺术接受等能力都有着不一样的天赋。同时,荣格认为,“内倾”和“外倾”代表着抽象和移情两种不同的审美态度,对事物的反应都是无意识的倾向。荣格对心理类型进行分析不仅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倾向、了解性格,也为我们推断一个人对所接纳事物的反应提供了有效依据,这对情感的控制、情绪的传达都有着巨大的贡献。
二、从荣格心理学的角度对舞蹈表演进行分析
荣格认为艺术的美是客观的,是无意识的产物。荣格所提出的“集体无意识”是社会文化积淀的产物,在群众中具有普遍性和发生的必然性,因此笔者认为,艺术工作者只有熟练掌握“集体无意识”的相关概念,运用“集体无意识”的原理和特点,才能有利于艺术在群众中的传播和深度发扬。“幻觉的”文学作品,它因为来自“集体无意识”,是一种真正的原始经验,是一种真正奇特又不被人们知晓和熟悉的表达,为了使原始意象得到充分表达,艺术家必须展开充分的想象,使作品具有某种普遍性、本质性,从而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荣格为艺术创作提出了新的概念,他认为艺术创作者其实是自主的、无意识的,在创作过程中不断地将“自主无意识”与“自我情结”相互转换,从而推动一部艺术作品的产生。假设舞者在舞蹈表演过程中能从集体的同理心理角度出发,关注社会文化心理的发展背景和实时走向,在自身表演过程中将会在情感的理解、观众的反应等多个方面得到收获,也能从更深的层次来理解自己所诠释的艺术形象。荣格把人格分成三个层面:意识、个人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并非后天操控形成的,根据荣格的理论,“集体无意识”的形成与经验、遗传、社会等有关,是经过社会历史发展和文化积淀后人类共有的特征。人类的知觉依赖着这些综合因素才能完成整体的协调,同理,舞蹈表演过程也一样。舞蹈表演能否与观众产生良好的共鸣,除了对编导的题材选择和创作手法有着高要求之外,也需要舞者对舞蹈作品进行深度解剖和二度创作,而这个二度创作的行为,就和“集体无意识”有共同点,舞者要是能感知作品的内在,“集体潜意识”的表现其实是内在展现了人类最直观、最真实的向往,是人与人心理上的共同之处。二度创作是对一名舞者表演能力的考验,需要舞者进行一系列的文化沉淀,对所扮演角色的历史背景或者全剧的剧情走向进行准确辨别,把自我沉浸式融入角色中,才能将观众带入剧情,从而使观众产生联想,让观众在欣赏之余有更大的感受和想象空间,笔者认为这才是艺术传达成功的关键之处。
荣格强调分析治疗师要时刻站在患者的角度来想问题,尽量解决治疗过程中角色转换的差异性,才能真正做到与患者平等交流,建立良好、民主的治疗关系。这个观点在舞者和观众之间也同样适用。想要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把观众带入舞蹈中,使其产生更加强烈的共鸣,那么就需要舞者站在观众的角度而不是艺术者的角度看问题,这也是艺术的推广、发展和平民化过程中所遇到的困境之一。舞蹈表演过程中,舞者与观众之间的相互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我们要承认两者之间存在差异性,针对不同的立场给出灵活的观点,这不仅有助于观众选择和理解舞蹈,也是对舞者综合素质的完整性进行考量,更是对舞蹈表演过程的丰富和完善。
笔者根据多年来的舞蹈表演经验以及对舞者的观察发现,舞者在进行角色揣摩和表演的过程中,很大程度上会被“个人无意识”等相关习惯影响。“个人无意识”的主要内容是情结,这与遗传、成长过程、个人所受的教育和个人喜好密切相关。一名舞者在进行了大量的专业技术技巧训练之后,在表演过程中很容易因过于重视技术技巧表演的完整程度而忽略了在整个舞蹈乃至整个舞剧中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思想感情在舞者的表演过程中是很微妙的,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观众的联觉感受以及整个舞剧故事线的连贯性和完整性。当然,“个人无意识”在舞蹈演员的表演过程中带来的不完全是负面影响,这需要舞蹈演员用自我意识进行考量和分辨。
荣格的“内倾”和“外倾”心理人格分类理论为舞者在选择适合自己的舞蹈以及合理运用自我的性格优势方面都提供了帮助。例如,内倾情感型的人性格普遍忧郁多思,相对沉稳,比较适合静谧型的古典舞的表演,比如剧目《鹊桥仙》《点绛唇》等;喜好追求刺激和欢快是外倾感觉型人格,适合表演大气奔放的民族民间舞蹈《奔腾》,或者表现力极强的古典舞蹈《孔乙己》等;还有外倾思维型、外倾直觉型等心理类型的人格有着天马行空般灵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在艺术再创造和动作表演的转换方面都有较强的优势。“艺术是一种天赋的动力。它抓住一个人,使他成为它的工具。艺术家不是一个拥有自由意志、寻求实现其个人目的的人,而是一个允许艺术通过自己实现它的目的的人。”从逆向思维来看,我们也更能从一个舞蹈剧目甚至舞剧看出编导所倾向的人格特征,这让舞者更加准确、快捷地与编导的创作理念进行连接,也让艺术表演过程中那些我们能细微揣摩感受的部分得到更进一步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