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半生缘》,你会发现张爱玲端的是爱情小说的祖师奶奶(刘绍铭戏称),里面各种桥段都会在韩剧、台湾偶像剧、大陆脑残剧里寻觅到影子。这部小说“信手拈来”《普汉先生》(美国作家马宽德(J.P.Marquand)里面的细节和句子,可谓明目张胆的“打劫了”。作为普通读者,谁会关注到,“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这句道尽沧桑,令人心碎的话,也是照搬的。既然如斯,是不是张爱玲虽写了《倾城之恋》、《金锁记》、《色戒》等绝世的中短篇小说,但不善于写长篇?
先得回答,一个作家是否可以抄袭呢?答案当然是不可以。不然郭敬明粉丝之流又要嚷:说俺家小四抄袭,大家都抄嘛,是这个世界不好,俺家小四很傻很天真。张爱玲给她唯一的几个朋友之一宋淇一封信里说《半生缘》是根据美国小说《普汉先生》改写。而读者一般是不了解此事的,真希望出版张小说的出版社以后能做个注释或写个前言,免得今人抄袭理直气壮。
而抄袭这件事,是要想人莫知,除非已不为。晏几道同学,那句让无数人动容的“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是抄袭五代翁宏的《春残》原句,还不是被后人揭发。常言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尽管张爱玲犯了抄袭之过,笔者认为并不影响她作品之好,亦不影响她的文学地位,夏志清先生写《中国现代文学史》称“张爱玲是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也是五四以来最优秀的作家”,还是有先见之明。他在书中盛赞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恐怕不知道,张早写了比《秧歌》还优秀的《半生缘》。后来长篇《小团圆》石破天惊问世,更要以实践来证明文学理论。
再啰嗦一下,在科技界,乔布斯和比尔·盖茨的“窗口”都抄了施乐公司,被骂为“夜行贼”的乔布斯给了个给力的解释:毕加索说过,优良者抄袭,伟大者剽窃。
《半生缘》的故事,讲的是三十四年代的上海,女主人公曼桢与男主人公世均的悲剧爱情故事,不过几年工夫,但江河日下的大时代背景下“仿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本是一段才子佳人的爱情,却因为各种巧合误会,两人非但没有能结合,更各自选择向命运妥协,世钧娶了他并不喜欢的表亲翠芝,曼桢选择了强奸她的姐夫。最后两人相见,曼桢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为这段爱情,也为他们的人生做了总结,——美好的都回不去了。正如《金刚经》里说的:如梦幻泡影,如电复如露。
我想这也正是悲剧艺术的震撼力,故事在此终结,读罢,掩卷叹息良久,自诩理性聪明的肉体,也被祖师奶奶的小说写作魔法勾去了魂魄。
这部小说很难拎出一段,分析它的好来,因为通篇皆是入木三分的刻画,皆是《金锁记》、《倾城之恋》,仿佛祖师奶奶不是用笔在写,是用锋利的刀在刻,一刀一刀,刀刀见血。尽管难,还是试着举例:
她写世钧向曼桢表白后的心理:——
世均在门外站着,觉得他在这样的心情下,不可能走到人丛里去。他太快乐了。太剧烈的快乐与太剧烈的悲哀是有相同之点的——同样地需要远离人群。他只能够在寒夜的街沿上踯躅着,听听音乐。
表白者讲起表白后的感觉往往不知如何用文字形容,祖师奶奶简单的几画就把一个人的幸福写得会计账簿一样清楚。
她写曼桢姊姊曼璐心生邪念,想讨好丈夫祝鸿才,让他占有她妹妹肉体:——
然后她突然想道:“我疯了。我还说鸿才神经病,我也快变成神经病了!”她竭力把那种荒唐的思想打发走了,然而她知道它还是要回来的,像一个黑影,一只野兽的黑影,它过来一次就认识路了,咻咻地嗅着认真路,又要找到她这儿来了。
她觉得非常恐怖。
这段照应了后面曼桢的悲剧,读来也让人不寒而栗,一流小说家一定善于比喻,一个人的邪念比喻成野兽,真是再也不能熨帖的比喻。古人亦有这般生动的比喻——“一念之善,吉神随之。一念之恶,厉鬼随之 ”。
张爱玲的语言华丽而优美,常常做惊世骇俗之语,比如:人生是一袭华丽的旗袍,爬满了虱子(《天才梦》)。比如: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小说家不是段子手,语言应该服从于小说的情节。孟子就说,不以文害辞。看看《半生缘》的情节如何呢?
她写曼璐与鸿才合谋以曼璐快要病死的幌子,骗曼桢到曼璐家住宿,鸿才的阴谋得逞前后——
马路上有汽车驶行的声音,可会是鸿才回来了?汽车一直开过去了,没有停下了,她方才放下心来。为什么要这样提心吊胆的,其实一点理由也没有,鸿才即使是喝醉了酒回来,也决不会走错房间,她住的这间房跟那边完全隔绝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一直侧耳听着外面的汽车声。
从前有一次,鸿才用汽车送她回去,他搽了许许多多香水,和他同坐在汽车上,简直香极了。怎么会忽然的又想起那一幕?因为好像又嗅到那强烈的香气。而且在黑暗中那香水的气味越来越浓了。她忽然觉得毛骨悚然起来。
她突然坐起身来了。
有人在这间房间里。
这是第十一章的结尾,有前面十来章节的铺垫,曼桢的性格的优点已经让读者向往了,她温婉,善良,一个女子,独立养家,白天工作,晚上兼职两份工作,对母亲和弟妹们都很负责。她不愿意走姊姊曼璐的当舞女的老路,想靠学校学到的知识与能力来养活家人,是个敢反抗命运的女性。而她的容貌也是姣好的,小说里第一章就有交待:“她是圆圆的脸,圆中见方——也不是方,只是有轮廓就是了。蓬松的头发,很随便地披在肩上……他只是笼统地觉得她很好”。——端的是民国女神。这般一个既貌美如玉又性格温柔的女主角的命运,牵着读者赶紧翻页,第十二章。
翻过来,是她母亲顾太太参加婚礼的情节,她还不知曼璐与女婿鸿才已经骗曼桢得手。她还想着曼桢不懂事“这孩子也这奇怪”,“想着曼璐已经进入弥留状态了也说不定”。接下来的描写,人性之恶,兽欲之肮脏,真是活灵活现:
他直到现在还有几分惊愕,再三说:“真没看见过这样的女人。会咬人的!”他被她拖着从床上滚下来,一跤掼得不轻,差点压不住,让她跑了,只觉得鼻尖低下一阵子热,鼻血涔涔的流下来。被她狂叫得心慌意乱,自己也被她咬得叫出声来,结果还是发狠一把揪住她头发,把一颗头在地板上下死劲磕了几下,才把她砸昏了过去。当时在黑暗中也不知道她可是死了,死了也要了他这番心愿。事后开了灯一看,还有口气,乘着还没醒过来,抱上床去脱光了衣服,像个艳尸似的,这回让他玩了个够,恨不得死在她身体上,料想是最初也是最后的一夜。
张爱玲说她写文章爱用“对照”的手法(《自己的文章》),前面写曼桢与世钧的爱情仿佛以为是简奥斯汀的小说,似乎男女主角历经磨难最后还是会结合在一起。可是“抱上床去脱光了衣服,像个艳尸似的,这回让他玩了个够,恨不得死在她身体上”,由大喜而大悲,读来似乎天地为之色变,——祖师奶奶,你好个心狠手辣!
接下来,张把自己小时候被父亲囚禁的经历写进小说,成了曼桢的悲惨经历。她怀了孕,被关了一年后生下一个男孩。去医院分娩过后,被邻床的产妇的丈夫救出,隐居起来。然不是完全的与世隔绝,她寻找母亲的下落,寄钱给她,终于她母亲和姐姐带着孩子找来了。孩子,——最终她为了孩子,嫁给了祝鸿才。
最后一章写他们的“回不去了的”会面,亦是写尽“无可奈何花落去”,——
所谓“铁打的事实”,就像“铁案如山”。他眼睛里一阵刺痛,是有眼泪,喉咙也堵住了。他不由自主地盯着她看。她的嘴唇在颤抖。
曼桢道:“世钧。”她的声音也在颤抖。世均没作声,等着她说下去,自己根本哽住了没法开口。曼桢半晌方道:“世钧,我们回不去了。”他知道这是真话,听见了也还是一样震动。她的头已经在他肩膀上。他抱住了她。
小说悲剧结束,祖师奶奶张爱玲在天堂慈祥的笑着,她的上帝之手洞穿了每个读者的心门,也像洞穿了一个真理:哪个男人不是世钧,哪个女人不是曼桢,哪一段爱情不是千穿百孔呢?
二零一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