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时间,我用了五年。五年里,我从未见过你,可五年里,我时时刻刻想你。
想你微笑的样子,想你逃课的样子,想你唱光辉岁月的样子,想你第一次喊我名字的样子,想你尴尬的说对不起的样子,想你被我弄湿课本无奈的样子,想你说日子过得很快的样子,想你被老师臭骂的样子,想你打篮球划破手指无所谓的样子,想你看着不及格的语文成绩很满意的样子,想你去讲台上听写单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样子。
但我很知道,一开始就知道,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故事。
第一次遇到你,是高中刚开学那天,你就坐在我旁边。最后一次见你,是期末考试结束后。你学理,我学文。不知道是有意避开。还是没有缘分,从此我们再也没见过面,即时同在一座教学楼里。
我不停的写着关于你的日记,带着忧伤带着少许期望,不停地想象再次遇到你的画面,不停的联系着对你该说的话。只是,我没想到,五年后再次遇到你,竟是那么无可奈何的擦肩而过。
那天我坐在公车上,公车刚好停在XX大学门口,靠在窗边的我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外面,而你,就在外面。
单眼皮,浅浅的酒窝,灿烂地笑。温暖,干净,舒服,这是你给人的感觉。
只有一米的距离,甚至只要我叫一声,你就可以听到,可我什么也没说,静静地看着你,看着你转身离开,就像五年前一样。那个炎热午后,感觉淡淡心痛。
后来看外国版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不得不佩服自己,英语四级考了两次都没过的人居然看英文版的,还没有中文字幕,虽然不太懂,可还是被莉莎执着的爱所感动。
"莉莎对史蒂芬,是爱吗?"
“不是爱吗?”
“迷恋而已。”
几天后看小说,无意中看到这样的对白,男主角对女主角说,就像小说中说的,我和女主角一样,咋然惊醒。
迷恋而已。迷恋而已。
我想这是最后一次想你了。